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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回去,加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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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鹤叹气,“我开玩笑的,我没事找你儿子干嘛,等结婚我再慢慢找他。”

    洛眠哼了一嗓子,挂了电话。

    给陆季琛办了住院手续,再次回到病房,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正直勾勾的望着她。

    “你醒了。”洛眠有些心虚的摸了摸口袋里的戒指。

    “戒指还没还给齐鹤?”

    “他出国了,我肯定会还给他的,下次见面就还给他。”洛眠说。

    “嗯,相信你。”

    洛眠一噎,翻了个白眼对他。

    “相信我什么?你可别自作多情,我还戒指不是因为你,我只是单纯的不想再结婚了。”

    “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在原地等着你,等你回头。”jujiáym

    洛眠的脸色僵硬了两秒,“你告诉那个人,报恩可以,回头是不能够的。”

    现在镜花水月的美好,都不值得她去贪恋。

    毕竟三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成长和坚强。

    可是陆季琛是因为她受伤,她需要照顾他。

    洛眠和陆季琛度过了这么一段没有人打扰的,她默默地陪伴他的日子。

    让洛眠想起了以前的时候,他盛琛的身份暴露,他得了肺炎,余飞扬吓唬她陆季琛得了肺癌,吓得她就傻眼了,赶忙去医院照顾他。

    其实陆季琛还真是医院的常客。

    动不动的,就出点什么事情,往医院跑了。

    想起那些往事,洛眠就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蓝舒婷已经不报希望,洛眠会在一个月内回来了。

    之前说的是过几天回来,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啊,女人啊女人你有个名字叫做拖沓,现在可倒好,洛眠直截了当的说要照顾陆季琛,更是不回来了。

    蓝舒婷都一笔笔的记账呢,等洛眠回来,好好和她算算。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就给她打电话,让她去接机。

    纽约的机场,蓝舒婷见到了穿着卡其色风衣的洛眠。

    她齐肩的长发长了一点,满打满算,洛眠去了青城两个月呢。

    “哟,这是终于记得你还有个闺蜜和儿子等着你,舍得回来了?”

    虽然嘴上不饶人,可蓝舒婷的手已经帮洛眠推上了行李箱。

    洛眠抬起手钩住了蓝舒婷的肩膀,笑了笑,“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洛眠有她的大别墅,她和蓝舒婷,洛嘉言生活在一起。

    “妈咪!”

    小加盐在洛眠刚进门之后,就抱住了她的一条腿。

    小加盐长得像洛眠,皮肤奶白奶白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仰头瞧着洛眠。

    妈妈见儿子,两眼泪汪汪啊。

    以上是洛眠一个人的幻想。

    她幻想着她的宝贝儿子,开口的第一句是奶声奶气的:妈妈,我想你了!

    “好吃的咧?”

    如同一盆冰水从洛眠的头顶浇灌下来,给了洛眠一个痛快,好吧,果然幻想就是幻想。

    “没有。”

    说着就递过去一条胳膊,“你吃你老娘的肉吧,你娘的肉皮实。”

    洛嘉言嫌弃得将她推开,“所以你出去三个月啊,干嘛了咧?”

    “你妈照顾你——”

    蓝舒婷的那个“爸”字还没说完,就被洛眠伸手捂住了嘴巴。

    洛眠拉开了行李箱的最内侧的夹层,里面都是青城的真空包装的特产。

    小加盐的眼睛一亮,两只小手很萌的托着腮,“肉肉。”

    小加盐是肉食动物,特别喜欢吃肉肉,洛眠可是给小加盐带了好多肉肉。

    小家伙吃肉肉去了,蓝舒婷把洛眠拉到了一边。

    “什么情况啊,三个月,和你前夫进展怎么样了?”

    “什么进展不进展的,出了一些事情,他因为我受了点伤,我不得不照顾他。”

    “我知道你照顾他,这不是日久生情?!更何况你俩本来就有情,该不会已经有小蝌蚪进你肚子里了?”蓝舒婷去看洛眠的小腹。

    “什么小蝌蚪,能吃吗?“洛嘉言啃着一只鸡腿,好奇地走过来。

    洛眠扫了他一眼,“大人说话,小孩子一边凉快去!”

    “哦……”

    洛嘉言瞪着两条小短腿,咬着鸡腿就走远了,虽然小加盐爱吃肉,可是一点都不胖,是小孩子正常的发育。

    洛眠凝视着儿子的背影,想起这是某人的儿子,皱了皱眉头。

    小加盐还不到三岁,下下个月,他就三周岁了。

    说话什么都很利索,走路也走的比同龄孩子快,人小鬼大。

    只是,孩子总要长大……

    洛眠对蓝舒婷说,她出去走走!

    齐鹤也回来了,洛眠开车去找齐鹤,顺便拿了那一枚戒指。

    看见了齐鹤,洛眠从兜里掏出那枚首饰盒,将戒指和盒子一起给了齐鹤。

    “你的这枚戒指,我真的不能要,不管我考虑多久,都是这个回答。”

    齐鹤捏着那枚戒指,叹气,“现在你回来了,所以不回青城了?”

    洛眠点头,“本来就是去参加胡浩然艾善婚礼的,又不是为了某人回去的。”

    齐鹤皱眉,嗓音发冷,“我还没有说他。”

    他是谁,彼此心知肚明。

    有些人的名字就算不提,但他就在那里,就像是一根刺,时不时提醒你,他就在那里。

    风吹起了洛眠的发,发丝遮住了她眼角的红晕,她忍不住摊牌了。

    “是,我还没有完全放下他,看见他我的心就乱了。”

    为了参加婚礼回青城,只是一个借口。

    想看看他过得好不好,想看看他的未婚妻是谁,想看看他变成什么样子了。

    哪怕是看一眼,就看一眼。

    她曾经想过,看一眼就好,看一眼就走,谁知道在青城耽误了三个月的时间,在医院的时光过得快也短暂。

    心全乱了。

    好像回到了三年前的甜蜜。

    洛眠低着头,用力地捏着指尖,“可我不会和他复合,不然我的离开也没有意义了。”

    齐鹤勾了勾唇,笑容有些苦涩,“如果你真的一点幻想都没有,怎么会生下他的孩子。”

    洛眠说,“跟他没有关系,我自己想要一个孩子,我喜欢孩子。”

    “如果不是他陆季琛的孩子,你还会喜欢吗,如果他知道了孩子的存在,过来和你抢孩子,你怎么办?”

    洛眠皱眉,想都没想就反驳道,“我不会让他有这个机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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