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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年代文里的老实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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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章大修过四次orz】

    陈政是条不听话的狗。

    带着胡茬的脸蹭在细腻的脖颈, 男人像头不知满足的巨兽,厚重的肩背压制着他的动作,又不知道控制力气起来了。

    周围的空气热腾腾的, 一切似乎都被蒙上了层雾气。

    昏暗的光线下什么也看不清,只能看见男人黝黑精壮的怀抱里抱着自己矜贵傲慢的小少爷,眼神中盛满了喜欢和爱意。

    小少爷气的打他,揪着他的头发乱扯,还要被他好声好气的哄, 听着“我错了”“不敢了”。

    耐心听话的一点也不像村民们曾经以为的冷血阴沉。

    这么多年陈政一个人上山打猎,每每拎着猎物下山,经过村子时总能听到些非议。

    “看见没,又上山逮野鸡去了。”

    “二宝, 可别跟他学,好好的田不种,竟干这些买卖……”

    “天煞孤星的命, 一家老小都被克死了啊……”

    “——何止一家老小啊, 这么大年纪了, 可别出来霍霍人咯。”

    他游离在整个村子之外,是所有人口中的“天煞孤星”, 偏偏却遇到个脾气不好的小少爷。

    小少爷从大城市来, 一身贵气,有些病恹恹的, 每次见面都要瞪他,那么漂亮雪白的小脸因为生气晕着红,抱着他的狗叫他滚。

    他看着那双妖冶明亮的眼睛, 这么多年孤身一人, 却突然间有了一个念想。

    ——他想要这个小少爷。

    想抱他、疼他。

    和他搭伙过日子。

    ……

    柔软的嘴唇经不起折磨。

    雪白脖颈也被男人爱怜的亲了又亲。

    他对待时玉总是两个极端, 要不粗鲁的过分,要不宝贝的不行。

    怕时玉饿着冻着,家里什么好东西都往他身上堆,怕时玉被自己惹生气,动不动就半跪着给人擦手擦脚,满口老实的我错了。

    明明是条看起来忠心耿耿的好狗,偏偏一到亲昵的时候就暴露了原型。

    食肉动物永远是食肉动物,二十□□的年岁还是个老,只会寡言沉默、勤勤恳恳的照顾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不是上山打猎谋生就是下地挥锄头耕地。

    一朝遇到怎么看怎么稀罕的小少爷,压抑了快三十年的燥火全涌上来了。

    但再怎么可怜也不敢放肆。

    像只可怜极了的黑犬。

    连祈求主人的疼爱都不敢,压抑的只能自己甩着尾巴,将主人团在怀里,偶尔伸着舌头舔上两口,无声地讨好。

    (宝,一点脖子以下都没有orz)

    时玉困的说不出话来。

    他疲惫的被男人抱在怀里,大脑昏昏沉沉,半天才给陈政一个巴掌。

    一巴掌不解气,又狠狠扯着男人的头发,纤细白皙的指尖透着薄粉,软的没力气,一边扯一边胡乱的打,打得男人埋在他脖颈,喘着热气,拍着他的背沙哑的哄。

    “你打,你打,我不疼。”

    他气的蹙眉,洇红的眼尾越发的漂亮上翘,眼中水光潋滟,反手又给了男人两个巴掌,“……滚。”

    陈政脸皮厚,嘴边一圈胡茬一早上没刮又长出来了,细细一层,“好,你睡吧。”

    “……你别吵我我就睡了!”

    时玉恼的瞪他,他打得手掌都疼了,才把人给凶老实,“而且试什么试,你能知道什么,大字不识一个的,谁都能唬你!”

    陈政被他骂的低下头,老实木讷的搂着他的腰,过了一会儿,挨在他耳边,低低的说了一句话。

    时玉眼睛倏地一睁:“……陈政,你要点脸!”

    被怀里气疯了的青年连打带骂的踹下床。

    他在黑黄狼犬疑惑的视线里老老实实跪在床头,光着的结实胸膛上还在滚着汗,低着头,一边听话的说自己的错了,一边跪的狼狈。

    (还是脖子以上QAQ)

    把胡乱说话的臭狗踹下床,罚跪在床前,时玉心气稍微顺了点,他一身的汗,气的脑袋昏沉,埋在被窝里合眼休息。

    现在实在没力气洗澡,他也不想使唤陈政。

    睡梦中他被人移了位置。

    恹恹的撩起眼皮时,自己已经睡到了床边,靠着墙边的床上陈政不知道在忙什么,扯下了一层床单,铺了层新床单被罩,看起来挺软和。

    时玉一身养尊处优的皮肉,自小被当作少爷宠着惯着,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这次来乡下带了精细布料,不过在小院里,已经拿不到了。

    在陈政这睡了两天,粗糙的布料已经磨红了皮肤,男人虽然没说什么,但看在眼里,私下找莫锦买了些纯棉床单。

    “……你干什么呢。”他困倦的出声问。

    陈政回头看了他一眼,声音很轻,像在哄他继续睡:“这被单软和。”

    废话。

    肯定软啊。

    懒得和他说这些,时玉重新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被窝似乎被放了两个汤婆子,他被热的醒了过来。

    浓郁的花香近在咫尺。

    陈政抱着他,发现他醒了后亲了亲他的额头,心疼道:“小少爷,最近太潮,你身上起疹子了,我给你抹点药。”

    清水村很潮,尤其下大雨,时玉打干旱的京城来,受不住这的气候,腰上腿上都长了些湿疹,不多不少就几个,但痒起来确实要命。

    他靠在陈政怀里,只觉得周围热的很,意识逐渐模糊,某一时刻却又眼神清明一瞬,厌烦又不耐道:“……陈政,好好抹药。”

    男人一言不发,低低应了声,恢复了往日的寡言沉默。

    *

    一晚倏忽而过。

    第二天一早,把时玉哄睡后他便去了厨房做饭。

    陈政常年劳作,皮糙肉厚的,是典型的乡下庄稼汉形象。

    他不是个精细的人,现在厨房内却储存了充足的米面油,精细的大米甚至村里的大部分人家都只能在过年过节时吃上一顿,熬上锅粥。

    时玉没来陈家前,陈政的早中晚饭也是简单的窝窝头配咸菜。

    他每天上山打猎,猎好的猎物处理干净,卖给每天会来村子里一趟的货郎,货郎帮他卖到镇上屠户那,第二天把卖完的钱给他。

    终年如此,他也攒下了一笔不小的钱。

    这钱放在家里,陈政从不去动它。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攒钱,只是下意识的觉得,早晚要有用到的时候。

    如今时玉来了,矜贵娇气的小少爷吃不下干巴巴的面块,连精细的白粥一顿都只能被他连哄带喂的喝上小半碗。

    那么瘦的身子骨,圈起来细细窄窄的腰,眉眼间还有些浅淡的恹气,不爱吃饭也吃不下饭,陈政面上还是老实木讷,心里却担心的很,从莫锦那听说麦乳精多有营养后,干脆买了一罐,恨不得一天喂他喝上三顿。

    辛辛苦苦攒了很久的钱全部花到时玉身上。

    小少爷不知道,该对他生气还对他生气,不高兴照样罚他跪在床头。

    陈政也不想他知道,他存这么多年钱,就是想让钱花在该花的地方。

    给他的小少爷买零嘴、买衣服、买营养品,把他的小少爷养的白白净净、健健康康的,这笔钱花的就值。

    厨房烧着柴火,闷热潮湿。

    他光着膀子熬粥,小心翼翼的加了些红薯。

    红薯香甜,时玉也爱吃,煮了几次见他不排斥后,陈政还专门烤过两次地瓜,见时玉吃的开心,总算在心里抓到点他的口味。

    ——爱吃甜的,爱吃零嘴,就是不爱吃饭。

    以前在京城有陆家供着,现在来了乡下还有陈政养着。

    陆家将人放逐到乡下的本意是让他吃点苦、涨涨记性,偏偏碰上了条正外出打猎的黑色猎犬,猎犬循着味找了过来,老实忠厚的想了会儿,把人叼进自己窝里继续宠着去了。

    精细的喂着、周到的护着,半点也不像个笨手笨脚的庄稼汉。

    ……

    米粥熬好了,这次他多放了点糖。

    时玉有些少爷做派,总是矜持又懒散。

    这次却直接被甜的气哭了,一边掉眼泪一边不停的骂他这是什么玩意,骂的很凶,声音又软又含糊,呜咽的埋在被子里骂他,似乎是觉得他对自己不上心了,啪嗒啪嗒哭的厉害。

    眼眶肿肿的,眼尾还勾着红,湿淋淋的眼睫颤着,漂亮昳丽的小脸可怜的让人心都化了。

    他心疼的不行,捧着粥碗不知所措,一边低头亲眼睛一边哄。

    他笨的厉害,哄人只会一句话,像是能将哄人哄到天荒地老,窗外风雨飘摇,屋内是男人笨拙的哄人声和青年柔软低哑的抽泣和怒骂。

    ……

    毕竟是陈政第一次熬稀饭时加白糖,量没控制好,但味道真不错。

    时玉起床气撒完后,最后还是在男人的低哄下吃了大半碗,肚子鼓起一片,饭后零食也不想吃了。

    他躺在床上消食,陈政跪在床头,认错的姿势变了,哄人用的话还没变,没一会儿就把青年抱进

    怀里,揉着肚子看窗外的风雨,哑着嗓子亲着人的耳垂轻哄。

    “……小少爷,不能吃太多。”

    没人搭理他,只有被关在堂屋里被禁止进偏房的大白呜呜咽咽的低吼。

    揉着他的肚子,男人的大掌宽厚温热,像只忠诚老实的猎犬,他心疼的看着怀里闭着眼睛困倦迷糊的青年,亲亲那潮湿的眼眶和嘴唇,喉结滚了滚,低哑的道:“下次想吃再告诉我。”

    他笨的厉害,哄人也哄得笨拙,像是能将哄人哄到天荒地老。

    厌烦的瞥他一眼,时玉干脆眼不见为净。

    消停了还没一会儿,陈政又挨在他耳边小声和他聊天。

    “……明天想吃什么?”

    没人搭理他,只有被关在堂屋里被禁止进偏房的大白呜呜咽咽的低吼。

    揉着他的肚子,男人的大掌宽厚温热:“明天我去找莫锦再买点零食?那个方便面你是不是喜欢?喜欢我多买点,还有那个巧克力、花生酥……”

    陈政手艺虽然不怎么样,但眼力劲还算不错,很明显便从时玉平日里的行为上看出来他喜欢吃什么了。

    时玉烦的很了,往杯子里一缩,闷闷“哦”了声。

    不想再理他,他闭着眼,缓缓陷入了沉睡。

    ……

    寂静在蔓延。

    睡得正熟的小少爷下一秒便被亲了亲雪里透红的脸颊,难掩喜爱的抱着怀里的宝贝,总是一脸木讷的黑皮男人面上罕见的露了笑。

    似是觉得床上嘴硬的小少爷很可爱,他笑的老实忠顺,亲亲怀里人的耳垂,用极小的音调念了句:“……好傻的小少爷。”

    傻的他心软成一片。

    想一辈子抱着人不放手。

    *

    这一觉睡得又沉又累,像在梦中跑了个马拉松。

    睡了不知多久,天还黒沉时,他迷迷糊糊睁开眼,闻到了白粥清淡的香气。

    陈政为了讨好他,又给他煮了白粥,鲜甜的红薯橙亮亮的,厨房内陈政干脆又给他烤了个地瓜,香气透过雨雾都飘了过来。

    男人虽然笨手笨脚的,但做饭似乎还挺不错。

    想起刚来清水村被投喂的那段时光,时玉喝粥的动作缓缓慢了下来。

    话说原文里陈政是怎么摆脱现在的生活去了大城市的?

    他在那里又干了什么?

    不会是当无业游民吧?

    这个经济刚刚起来的年代,也没什么诸如工地板砖一类的活计,就连工厂招人那也是一岗难求,甚至工人的社会地位也很高。

    ……还是说,想到以前简单的青菜都能被男人做出花的时光。

    时玉有些狐疑,不会吧,不会是当厨子去了吧。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条出路,陈政这空有一身蛮力、老实忠厚的人,怎么也不能想象他邪魅一笑,说什么类似“男人,被我抓到了吧”的话。

    光是这么一想时玉满身鸡皮疙瘩都快起一身。

    所以再没有见到莫锦那段时日,陈政到底是怎么活的?

    仔细打量了下坐在床边给自己捏腿放松的男人,时玉越发纠结。

    ……壮汉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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