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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第178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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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林逸陆秀篇:

    这天晚上,宋林逸像往常一样,在图书馆闭馆前匆匆收拾东西离开。

    他站在高台上,远远就瞧见陆秀和她寝室几人勾肩搭背走来,晃晃悠悠颠倒西歪的,像极了醉鬼。

    走近一瞧,还真是。

    浓厚的酒气扑面而来,除了那个被压得喘不来气的,其他人,烂醉如泥,陆秀也是如此。

    一个虎扑,陆秀搂住宋林逸脖子,她努力睁开模糊不清的双眸,大喊,

    “宋林逸,你,你带我回家!呜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她又哭又叫,一副不回家誓不罢休的样子。

    那个意识清醒的女孩也知道两人的关系,讪笑两声,“那什么,要不秀秀先交给你,你带她回家?”

    宋林逸双手插兜,不耐地点头,他绝对不会承认怕醉酒的陆秀危险才答应的。

    等寝室几人走后,宋林逸嘘嘘扶住陆秀,骂道,“醉鬼!”

    “嘿嘿,宋林逸,我不是醉鬼,我是,我是你哥!隔,哥俩好啊、五魁首啊……”

    昏暗的小路,陆秀在宋林逸怀里扭来扭去,宋林逸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当即脸红,心虚地看下四周,没人,才将陆秀绑到自行车后座,一路歪歪扭扭回去。

    到红房子时,夜已经很深了。

    将陆秀送回她房间,宋林逸累得出了一身汗,听到陆秀嚷嚷着还要继续喝,宋林逸怕吵醒众人,压下心中火气给她找酒。

    红的、白的、啤的、果酒,反正家里有的,都给她找来了。

    见陆秀喝得开心,不自觉地,宋林逸也跟着喝起来。

    喝着喝着,他就觉得脑袋晕晕的,陆秀这死丫头的小脸蛋子咋那么好看,红扑扑的,像个大苹果,看起来好吃极了。

    想着也这样做了,一口咬下去,然后,然后就断片了。

    反正第二天宋林逸醒来,他是抱着陆秀睡的。

    他吓得差点尖叫,提起裤子就溜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躲着陆秀。

    至于陆秀,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第二天起来头疼得厉害,看着自己穿的好好的衣服,都不明白怎么到了家里。

    但宋林逸不正常了,他觉得陆秀好像变成了吃人妖怪,一会出现在书本里,勾着她的笑,“宋林逸,快来呀,继续喝酒呀。”

    一会出现在稀粥的倒影里,黑气森森仿佛被魔化,“宋林逸,你毁我清白,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哈哈哈,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最磨人的是,还出现在梦里,一会柔情似水说要吸他精气,一会逮住他狂揍。

    他简直要被折磨疯了。

    他悄悄询问好友,当然,他没说全部,避重就轻说老是想一个姑娘。

    好友八卦问他喜欢上哪个姑娘了?还问他长得好不好看,还要帮他助攻,让她早日抱得美人归。

    宋林逸唾弃,狗屎美人,疯丫头差不多。

    他摇摇头,觉得不可能,偷摸看了校医,校医倒是委婉,说这是正常生理反应,等娶了媳妇就好了。

    宋林逸深刻总结反思,最后得出结论,他好像真的喜欢上那丫头了,别说,那丫头其实长得,嗯,勉勉强强吧。

    想通之后,他当即去找了陆秀。

    他双手插兜,带着陆秀最喜欢的小蛋糕,一副吊炸天的样子,道,

    “那什么,咱俩在一起吧。”

    虽然不想承认,他可能很早之前就喜欢上这死丫头了,不然为什么突然更改志愿,若是往细扒,说不定更早之前。

    但他面上不显,不能让这死丫头尾巴翘上天。

    陆秀甫一听,心中雀喜,谁到宋林逸下一句直接给她淋了个底朝天。

    “虽然你脾气不好,长得也勉勉强强,不过你放心,我宋林逸是个响当当的汉子,那晚做了对不起你的事,绝对负责到底。”

    陆秀恍然,怪不得那天醒来身旁被子是热的,但她深知两人什么也没发生,咬牙道,

    “所以,你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负责。”

    “当然!”

    宋林逸梗着脖子一脸傲娇,说的那叫一个信誓旦旦,为后来追妻火葬场打下深厚基础。

    陆秀扭头就走,从此将他当成空气。

    两人最终当然是成功在一起啦,谁让宋林逸这死出被现实毒打狠了乖乖服软。

    那时候,陆秀早就加入顾奶奶的高定小团队,早早有了收入,宋林逸还是苦逼哈哈穷学生一枚。

    眼看自己对象学习好、家世好、有钱又有颜,身后追求者排排队,宋林逸心里急啊。

    但他脑袋好使。

    开放后,做生意越来越多,货物运输往来愈发频繁,他当即买了辆三轮给人拉货。

    因为会来事,给的价格公道,口碑极好,找他的人越来越多,他又买了好几辆,拉着室友做。

    最后越做越大,大型长途货运都有好几千辆,成为那年代早早白手起家的货运大老板。

    毕业后,两人很快扯证结婚,育有一儿一女,虽说依旧吵吵闹闹,但明眼一看就知是恩爱的一对。

    顾堇沅篇:

    顾堇沅如愿考上了首都医科大,其实,他更想去q大,不在乎什么专业,只想离那人更近一点。

    但奶奶以死相逼,他不得不放弃。

    他知道他怯懦、胆小、卑鄙又无耻,可是只要想一想那人,就觉得满心欢喜。

    可他更害怕打扰到她,他知道她很幸福,有儿有女,有喜欢的男人、喜欢的事业,所以他选择远远离开,到最偏远的山区、最艰苦的地方义诊。

    他想学着她的样子,做些有意义的事。

    多年后,不再清朗俊逸的他,皮肤皲裂满脸胡茬,他穿着件破毛衣,站在一所窑洞前,望着天际火红的余光,轻笑,他曾经捡到一束光,日落时,他选择还给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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