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也就五六只?
前世的陈平出生在山里的村子,从小就被爷爷拎着学习打猎,虽然打猎的技术还没学到位,但是他对山里的地形环境却是一点也不陌生。
手里提着已经上了弦的弩弓,像一条鱼一样穿梭于丛林之间,努力寻找猎物的痕迹。
现在正值春末时分,后山一片绿意盎然,山中的树木一个比一个粗壮,一个成年男子都不能将树环抱,头顶的树冠硕大无比,遮天蔽日,这个好季节动物活动应该比较频繁。
果然,在陈平努力寻找下,发现了一只野兔,这只野兔正蹲在一个小水坑旁边饮水。
这野兔十分警觉,每喝两三口水便抬头四处张望,见没有危险就继续埋头喝水,同时眼睛滴溜溜地四处转动。
“这兔子成精了,警惕性这么高。”
蹲守在一旁的陈平并没有着急出手,而是耐心等待,他在等一个机会,野兔放松警惕的机会。
学会耐心等待是一个猎手的基本素养,此时野兔距离陈平只有30米的距离,完全在弩弓的射程范围之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陈平还在等待。
这时,兔子也已经喝完水,正当它准备伸展一下身体准备离开的时候,陈平出手了。
“嗖!”一道箭矢划破空气,刺破树叶正中那只野兔。
“哈哈哈,爷打中了!”
陈平急忙上前,查看自己的猎物,这只野兔正两条腿挣扎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今天运气不错,一来就遇见一只这么肥的野兔。”
“明天把这野兔拿到县城里去卖,应该能换个二三十文钱。”
“下个月的粮食钱总算有着落了。”
陈平把野兔抽血放干之后洗干净装回麻袋里,继续前行打猎。
接近傍晚时分,陈平从后山里出来了。
麻袋鼓鼓囊囊的,陈平的嘴角都快笑歪了。
山脚下,一群妇人正在挖野菜。
这个时代的大康,平常百姓大都吃不饱,一天一顿,所以会有很多人闲暇时就跑去山脚下挖野菜。
新鲜的野菜挖回去洗洗干净,放锅里煮熟,最后放一点点粗糙泛黄的盐巴,这就是一大家人一天的下饭菜了,野菜又苦又难以下咽,吞进喉咙时,粗糙的野菜须就像在用刀剐喉咙,陈平很不习惯这样的生活,他发誓要改变这个现状。
太阳西落,山脚下挖野菜的妇人们正在收拾锄头刀具准备回家。
“哎,你们有没有看见陈平下山啊?”
村长的女儿孙小玉问向旁边的人。
“没看见。”
“我也没看见。”
“后山这么大,他一个弱书生不会迷路了吧?”
“你说会不会遇到狼给叼走了?”
“万一要是遇到土匪给劫走当奴隶咋整?”
西河沟附近有不少土匪的老窝,每年这些土匪都会来这些村落收取“岁供”,说白了就是保护费。
要是有一家敢不交,估计第二天这家人就会消失在这个村子。
“你们别瞎说!”小玉着急地看向后山的小路,黑漆漆的,没一个人影。
小玉看向张猎户家的小妾,说道:“要不让你家当家的去后山瞧瞧?他经常去打猎,对路熟悉。”
“当家的下午去县城里修弓箭去了,估计要到很晚才能回来。”猎户小妾摇摇头,无奈地说道。
“这可怎么办啊?”小玉急了。
虽说她们平时都挤兑陈平,嘲笑他是个穷书生,但是到了关键时刻还是很担心他的安全的,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人,多多少少有些感情。
“算了,我回家找我爹,喊上村里的男人去后山找一找。”小玉刚准备扭头往家里跑,二婶子一句话叫住了她。
“快看,那黑乎乎的人影是谁?”二婶子指着后山小路问道。
“还能有谁?那个倒霉书生呗。”小玉气得双手交叉在胸前,此起彼伏,亏她刚才还担心陈平,这家伙居然悠哉悠哉地走路。
“他怎么还有闲心瞎溜达,大晚上的还不赶紧回家,不怕被豺狼虎豹叼走?”
“不会是他打到猎物了吧?不然怎么这么悠闲?”
“坏了,这个穷书生不会要翻身了吧?”
妇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陈平此时已经快要走到她们面前,看着陈平鼓鼓囊囊的麻袋,二婶子惊住了。
“陈陈平,你这袋子里装的什么呀?”二婶子仍旧不死心,她不相信一个穷书生能打猎,而且还能打到一麻袋的猎物。
二婶子双眼死死盯住陈平的麻袋,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了。
随着一声沉闷的响声,陈平把肩上扛着的麻袋卸下,长叹一口气,“真累啊!”
“袋子里也没啥,就是一些普通野味而已。”
“也就五六只吧!”
什么?也就五六只???妇人们一个个都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