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傻妞
“甜妞真是个傻妞!!”麦苗欣慰的揉了揉甜妞的小脑袋。
两个明明一般大小的姑娘,麦苗却因为两世为人,因为东家的身份,明显比这群同龄女子成熟稳重的多。
而一旁的大弟、幺弟,因为甜妞的一席话,内心也是触动颇多。
他们家的阿姐曾经不也是像甜妞这般吗?
当初他们家因为穷,所以被全村嫌弃,阿姐被好姐妹抢走喜欢的人。
后来阿姐更是因为他们这两个弟弟,不辞辛苦带着他们翻山越岭熬过一个一个的困难,来到了这大北国。
中途甚至为了他们俩放弃留下嫁人过幸福的日子。
好在陆大哥对阿姐的感情深厚,好在陆老爷是个明事理想的通透的好人,最后跟着他们一家一起来到了大北国。
阿姐经过这快一年的努力有了现在的成就。
而他们这两个弟弟在阿姐的努力下也不负所望,一步一步考到了举人的身份。
看着自家阿姐,大弟突然说道:“傻妞别傻,如果遇到合适的,对你好的,可不要错过,家人跟弟弟们也是希望你能幸福的。”
大弟的话何尝又不是说给自家阿姐听的。
阿姐现在也到了可以议亲,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陆大哥对阿姐的感情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陆大哥也一直在等着阿姐。
但感情的事情是说不好的,陆大哥如今也在慢慢变得越来越优秀,等成了大将军,惦记他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远在京都不知情的皇上要是一个不小心给赐婚了,那阿姐该怎么办??
所以遇到合适的,那就嫁了吧,弟弟们已经长大,可以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家人。
甜妞虽听不懂话里指的是眼前的东家,但她表面的意思还是能理解的。
于是说道:“嫁人了,赚的银子就要进别人家的口袋,那弟弟跟家人们怎么办?所以我不嫁人,这样赚的银子我想给谁就给谁!!”
甜妞这么一说,大弟本还想再劝劝对方的,但麦苗知道大弟什么意思,便赶紧制止。
“对,甜妞说的对,自己赚的银子想给谁花就给谁花,有银子了,想嫁人就嫁人,条件好了,不愁嫁不出去。”
麦苗的话同样也是间接说给大弟听的。
说完为了抓紧时间面试,麦苗又继续说道:“好了,下一位继续!!”
“我叫大雨,13岁,我会针线活。”
“我叫豆豆,13岁,我也会针线活。”
一行姑娘随后便挨个自我介绍了起来。
大家也明白为了节约时间,多余的话便没有多说。
所有人介绍完之后,麦苗便拿出合约说道:“你们的情况我大概已经了解了,也记录好了,这个是同意入职合约,一式两份,如果你们都没意见,家人也都支持你们出来工作,那就在这合约上签字按手印。
一份我这里留档,一份你们自己拿着,等九月十五的时候拿着合约去淇阳城那边报到,到时候会有人给你们安排。”
“东家这个报到时间所有人都不一样吗?今日来的路上听说是明年年后才报到?”豆豆一脸疑惑的问。
当然她这个问题问的也没有错,毕竟听到的跟自己的不一样,自然要问一下的。
“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你们这些女工基本上都是在九月份报到,然后会培训半个月的样子,半个月之后看情况上岗,当然,大家也无需担心。
只要你们过去报到之后,培训的这半个月工钱在你们上岗三个月之后,也就是转正之后工钱会补发给你们。这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刚把你们培训出来你们就不干了,我们就白辛苦培训了。
另外,因为工作不一样合约也会不一样,具体的等后期你们过去之后会重新签订一份工作合约,现在大家签的合约只是普通的同意入职合约。
这合约主要是方便你们到时候去入职,至于月银以及其它的一些事情,培训的时候都会详细解释的。”
“那个,东家,我可不可以冒昧问一下,招聘信息上说的月银二两银子一月是真的吗?”大雨壮着胆子问。
“自然是真的,试用期过后固定月银二两银子一月,说出去的话自然是真的。”麦苗解释时不忘特地强调一下是试用期之后的月银。
毕竟不会识字的老百姓就会选择性只记住月银二两一月。
到时候三个月的试用期只有一两半怕是得闹起来。
不过好在这时候的工作已经有试用期这一说法了,麦苗无需再强调解释。
所有人听了麦苗的解释之后便都明白的点点头,然后纷纷拿上同意入职的合约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如此一来他们也算是有机会工作的人了。
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合约,姑娘们纷纷谢过麦苗便离开了酒楼。
酒楼门口等着姑娘们出来的家人看到姑娘们手上的合约也是高兴不已,最后带着各自家的姑娘便往家里赶。
如此一来,今日麦苗这边的招聘也算是小有成就了,最后女工比男工招的还多些。
当然最后的功劳还是少不了石沟村。
因为有石沟村的村民支持自家姑娘出来赚银子,带动十里八乡其它村,今日他们才能招到这么多女工。
看着这些合约,宣掌柜问:“东家,现如今看,女工应该也不难招,这些姑娘们回去定会宣传,只要有人带动到时候不愁招不到人,那咱还需要用刚才的法子吗?”
麦苗想了想回答,“先缓缓,看看这些姑娘们能不能带动起来,不行咱就再用刚才说的那法子。”
这次这些女工家里人之所以支持,一来他们本就不是特别介意姑娘们外出自己赚银子。
二来也是因为家里穷,赚银子才是大事,才不会在意外面别人说的那些风言风语,更何况出来赚银子的又不止一两家姑娘。
只要有伴,有人跨出来,便会慢慢的打开这个市场。
如果这个法子可行,麦苗又何须冒险用刚才大弟说的那法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