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七)
1687年7月5日,艾萨克·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了万有引力理论,然而这个理论并没有立刻被人们接受,到了1692年他仍在推广。
与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科学是用来破除“迷信”不同,在1692年牛顿写给英国牧师本特利的回信中他写道“当我写作关于宇宙系统的著作时,就曾经特别注意到足以使深思熟虑的人们相信上帝的那些原理,当我发现我的著作对这个目的有用时没什么事能比这更让我高兴的了。”
也就是说万有引力是牛顿以为可以让人们相信上帝存在的数学原理,若不是如此,他的学说早就和哥白尼的日心说一样被教会禁止了。
塞勒姆审判发生期间正值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统治期间,也差不多在同样的时候国际保密法颁布了。那时巫师代表团们尝试着让国王通过禁止巫术迫害的法律,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国王们没有同意。
如果他们不相信巫术,那么他们就像女巫之锤扉页说的,不相信巫术就是最大的异端。
巫术与宗教是共生关系,没有神秘事物就没有信仰,然而因为巫术迫害之残忍、疯狂,已经让一些理性的人开始怀疑巫术的真实性,是真的有巫师存在还是有人假借这个理由为祸人间。
女巫成了精英阶层、学者和有学识的牧师们讨论的话题。
而就在欧洲大陆忙着讨论这些的时候,美洲却依旧在猎巫。当猎人总免不了需要猎狗,天空中的猎户座旁边有猎犬座、小犬座、大犬座,它们遵从猎人的指示捕杀周围的兔子、熊等动物。
其中猎犬座星被称为查理之心,据说查理二世从法国回伦敦时它曾经非常明亮。查理二世的父亲无头查理曾经被护国公克伦威尔砍掉脑袋,查理一世也许是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砍掉脑袋的国王,他夸张的假发和奢靡无度激怒了清教徒们,剧院是个能带来娱乐,同时也能招来各种诸如怨恨、嫉妒的地方,尤其是人们看到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演员们。英格兰长弓兵曾经是英国的主要战力,不过一个合格的弓箭手并不是生下来就是的,需要大量的训练,在英格兰《慈善用益法》中提起要为7岁到17岁的青少年提供弓箭,因为许多家长和男主人有法定义务提供武器,但因为贫穷而无法满足。
成为长弓兵虽然免不了可能要面对死亡,但他们也有机会因为战功而晋升,成为将军、贵族。要论士兵最讨厌的人物,除了奢侈的王室,就是那些什么正事都没有干,却名利双收的演员了。
当他们为国捐躯的时候,却无人记得他们的名字,反倒是那些演员的名字家喻户晓。编剧们会拿士兵们的事迹写成剧本,演员只需要装腔作势得在台上表现一下就能获得掌声和喝彩。
护国公克伦威尔上台后就关闭了很多戏院,他自幼接受的教育就是来自清教徒的,他本人也支持清教徒。
可是他掌权的时间不长,很多人无法忍受清教徒的那种生活方式,克伦威尔倒台后便将流亡法国的查理二世给迎接回来了。
查理二世又被称为快活王,他一改克伦威尔统治时期那种清教徒的生活方式,重新开了剧院,并大力发展喜剧,至于新大陆那边则因为当地大多数人都是清教徒,到了1692年还是一个戏院都没有。那时的波士顿到处都是女巫和巫术的传闻,那里的第一批居民是从英格兰移民过去的,其中不少还是来自着魔最深的县,如果镇上有人看到一个抽搐的孩子,好心人不会提醒孩子的父母那是癫痫发作了,而是告诉家长们女巫住在附近。
新英格兰的土地很适合巫术成长,在这片荒僻的旷野中不只有新英格兰人,还有法国人、印第安人,关于印第安文明,绝大多数人的理解仅限于头皮和他们身上五颜六色的羽毛装饰,只有少部分从事皮草生意,或者以打猎为生的人会与印第安人接触。
这些人也是离群索居,很少去教堂礼拜,不过没人敢去惹他们。
武力在那个地方是很有存在必要的,可惜拉开长弓需要臂力,女人是很难做到的,或许要到火器时代的到来女性才有了真正可以自卫的力量。
除非,她是真正的女巫。
莎拉·古德原本有机会可以逃跑,本来她就在四处流浪,离开塞勒姆不过是换一个地方住而已。然而女人的母性让她倒了回去,然后她就被守株待兔的“猎人们”给抓住了。
在古罗马时期,如果一个孩子不够强壮母亲会把他放在弃婴场,杀婴并不是一种罪。
可是后来女人杀婴成了重罪,会被法官判决流放到新大陆,这些女人在那边要如何生存呢?
每个镇子上都有那么一些“不名誉”的女人,比如给人看相算命的巫婆以及不外出工作,却总是有钱花的女人,她们穿得比那些正值得、靠双手劳动的洗衣妇还要漂亮。
波士顿是个国际化城市,这方面要比塞勒姆开放得多,塞勒姆的男人们不需要和波士顿的男人一样去找那些轻浮的女人的。
他们收容了很多战争孤儿作为自己的女仆,更何况还有奴隶,不过在镇上还是有个女人身上有污点,她叫玛莎·科里,住在塞勒姆西南的边缘。
她并不像古德和奥斯曼那样不去礼拜,只是她每次去礼拜都很安静,尽量不与人交谈,因为她每次出席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
这本身没什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上教堂,只是这个少年有点特别,因为他是个混血。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相信地球是圆的,他以为可以换一个方向,不用绕过非洲的好望角就能到达遍地都是香料和黄金的印度,这些早期的探险家们将北美原住民当成了印度人,然后称呼他们为印第安人。
17世纪初英国建立了东印度公司,那时的英国人对真正的“印度”的了解也加深了,其中包括印度的种姓制度。
在新大陆建立之初,这种种姓制度已经镶嵌入新大陆民众的集体潜意识里了。
不论后来那些“绝望至死”的奴隶主们如何宣扬自由平等,那也是18世纪牛顿的万有引力普及开来后,自然被神化,取代了上帝成为世界主宰的事了,“天赋人权”里的“天赋”指的是自然人与生具有的权力,那么关于人的定义是什么呢?
奴隶是被他物化的,女人在1882年的法律里,地位和价值也不过是等同于一件家具,也多亏了这条法律,法院才会将“正义赋予银行,怜悯赋予妻子”。
同样处于被压迫和地狱之中的人会升起同理心,有时候英国女人也会生下和同族看起来不大一样的孩子。
有鉴于此1662年弗吉尼亚州法律宣布,在这个国家里出生的孩子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只取决于孩子的母亲。
奴隶妈妈所生的孩子还是奴隶,即便他的父亲是奴隶主。
奴隶主妈妈所生的孩子是自由人,即便他的父亲是奴隶。
这一点和种姓制度不同,种姓制度是父系的,即便孩子的母亲来自低种姓,她生的孩子还是继承了父亲的高种姓,这也是低种姓逃离原本种姓的办法,一般来说她都会长得非常漂亮,所以印度的高种姓看起来就普遍比低种姓漂亮了。
欧洲来的女性和非洲来的男性结合所生的孩子在其他人眼里是丑陋的,同样生下这个孩子的玛丽·科里也是不名誉的。
在三个女巫被带走后,还有一个波士顿女人和一个白头发的男人没被抓到,还有谁比玛莎·科里更可疑的呢?
她要是没受到魔鬼的诱惑,怎么会生下那个混血?
自从波士顿的狱卒将塞勒姆的三个嫌犯关进牢里开始,小安·帕特南就被一个新的幽灵掐,也就是古德五岁的女儿桃乐茜,只是那个孩子失踪了,人们用猎狗找遍了所有的山洞和可以容身的地方,可是谁都找不到她,仿佛她已经离开了。
出于女巫没有完全被逮捕,帕里斯决定将自己家里着魔的女孩分开,金发碧眼的阿比盖尔·威尔姆斯影响更深,相比之下贝蒂的症状要轻得多,于是牧师将自己的女儿送到了法庭书记斯蒂芬·休厄尔的家里,这样方便牧师们日以继夜地祈祷,继续给阿比盖尔驱魔。
牧师们显然没空,小安·帕特南的问题还是要靠镇民自己解决,于是教会执事兼约翰·帕特南的兄弟爱德华·帕特南,与法庭记录员兼马倌以西结·奇弗一起在3月12日上午拜访了玛莎·科里。
玛莎微笑着,礼貌周全地让他们进了屋,还未等他们坐定,玛莎就郑重地说“我知道你们为何而来,你们来这里就想说我是个女巫。”
两位客人哑口无言。
“我不是。”玛莎说“可我没法阻止别人议论我。”
爱德华·帕特南这时说“可是安供出了你的名字。”
“那她有没有提起我穿了什么衣服了?”玛莎问。
“对不起,你说什么?”爱德华吃惊地问。
“你的侄女,她有没有提起我穿了什么衣服?”玛莎说道。
爱德华和以西结对视了一眼,进而说道“一个12岁的女孩未必能看清,更何况你蒙蔽了她的眼睛。”
“她也可以说我说i晚上去找她的,因此无法看清我,总之她就是不会告诉你们我穿了什么衣服。”玛莎笑着说“我没有理由为了安的指控忧心忡忡,我是个虔诚的女人,早已公开了对基督的信仰,也总是欢欢喜喜地去听上帝的话,我是个‘福音女人’。”
“我听说你曾经阻止你的丈夫去听审判。”以西结说。
“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好看的。”玛莎冷淡得说“这样的审判会带来什么好处呢?我听说女孩们通过衣着来辨认幽灵,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我觉得你好像不把指控当一回事儿。”爱德华威胁到,就像哈桑在法庭上用同样的口气对待那些“女巫”。
“就像牧师说的,愤怒的魔鬼已经来到了我们之间,像提图芭、古德和奥斯本被当作女巫我一点都不奇怪,她们本来就懒惰成性没有头脑,我跟她们不一样!”玛莎摸着胸前的十字架说“我的信仰坚不可摧,上帝会为我做见证,让法官和牧师都开开眼吧。”
两位拜访者悻悻而归,他们没有抓住任何玛莎的把柄,后来他们路过托马斯·帕特南的家里,安恢复了平静,直到那天夜里,安的痉挛又发作了,并且持续到了第二天。
这一次她恢复清醒后说害她的幽灵是个面色苍白的严肃女人,她曾在教堂长椅上坐过安的祖母的老位置。
曾经在北美大陆上奔跑着很多野牛,不过它们却被人类给猎杀得几近灭绝。
男人们猎杀它们有时不是为了吃它们的肉,要它们的皮,而是为了取乐。
对于现代的巫师来说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肃清者这种自己有魔法天赋却残害同类的存在,巫师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塞勒姆所谓的审判者中至少有两人是已知的肃清者,也正是塞勒姆事件影响,1693年美国魔法国会成立,并开始审判那些背叛同类的肃清者。
然而还是有一些恶名昭著的肃清者逃避了追捕,国际追缉令发布后他们消失在了麻鸡之中。
倘若生下的孩子有魔法天赋就会被抛弃,只留下没有魔法天赋的后代,他们将一个信念坚定得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魔法师真实存在的,而巫师一旦被发现就该被消灭。
不过麻瓜有《慈善用益法》,这些被抛弃的孩子会被收容、养大,长大后他们会不会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抛弃的?
当他们知道自己父母的所作所为,他们会怎么想呢?
如果他或者就是一种“罪证”,为什么要把他给生下来?
如果维纳斯、雅典娜和赫拉争着让特洛伊王子评选将金苹果给谁,那么牧师帕里斯手里拿着的则是个烂苹果,谁接住了就代表不名誉,估计不会有哪个“女神”想要了。
也许塞缪尔·帕里斯没有听塞勒姆教会团和牧师们的说和,答应离开波士顿去那个“可怜的村庄”当牧师就好了,他在城里还会遇到别的机会。
所以不要太听信某些人的一面之词,贸然去你不了解的地方,尤其是富裕人家的少爷,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样的地狱在等着你。
不然塞缪尔·帕里斯就是前车之鉴,你会被拖进那个泥沼,再也出不来的,即便帕里斯当时面临的情况仿佛已经别无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