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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长寿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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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人在感情受挫,痛到极限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地捂胸口,心脏随着跳动发出阵痛,呼吸变得困难,就像下一刻就会死去。

    古埃及人相信心脏的重量决定灵魂的去向,胡狼头的阿努比斯会用一根羽毛来决定一个人接下来去哪儿。

    这是一种诗意的迷信,一如古人相信女人的子宫里有7个小房间。

    被解剖的尸体已经死了,那么活着的人心里有没有那么一个地方装灵魂呢?

    那种心碎的感觉又是从何而来呢?

    儿茶酚胺是一种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中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神经类物质,多巴胺和肾上腺素能让人觉得快乐,不过它要是太多了一样对人是致命的。

    贤者时间是神给予阿当与夏娃的歇息时间,水乳交融后人体内多巴胺会分泌增加,如果不踩“刹车”任凭它分泌,就会产生别的问题,比如抑制不住的兴奋,也有可能会导致精神分裂、血压升高,这时儿茶酚胺就会派上用场。

    然而儿茶酚胺过多也会导致很多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坏死。

    眼泪,是情绪的宣泄,想哭而强忍着不哭,容易导致忧郁症,并且危害生理健康。

    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观念都一直教导人们,哭泣是软弱的表现,尤其对男人更是如此。

    这样的枷锁,让人压抑了哭泣的本能,当我们任凭痛苦和悲伤啃噬身体的同时,也同时拒绝了一种健康的宣泄模式。

    婴儿用哭泣来促进肺的成长,女人也因为比男人更擅哭泣而较男人长寿。

    美国明尼苏达州的生化学家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让一批自愿者先看动人的情感电影,如果被感动得哭了,就将泪水滴进试管。几天后,再利用切洋葱的办法让同一群人流下眼泪,并收集进试管内。

    实验结果表明因悲伤而流的“情绪眼泪”和被洋葱刺激出的“化学眼泪”成分大不相同。在“情绪眼泪”中,蕴含着儿茶酚胺,而“化学眼泪”中却没有。

    儿茶酚胺是一种大脑在情绪压力下释放出的化学物质,过多的儿茶酚胺会引发心脑血管疾病,严重时甚至还会导致心肌梗塞。所以当我们落下“情绪眼泪”时,排除的是有可能是致命的“毒”。

    哭泣是造物者赐予造物们天生的本领,自有它的奥妙所在,凤凰的眼泪能治疗蛇怪的剧毒,那么凤凰又是为了什么而哭泣呢?

    西弗勒斯珍藏的魔药材料里有一试管凤凰的眼泪,那是他想尽了办法从阿不思·邓布利多手里弄来的。

    父亲给了儿子生命,那么父亲杀了儿子,就当纠正一个错误,这是正确的?

    如果西弗勒斯不去霍格沃兹,那么他的人生轨迹就会变得跟现在很不一样,从某个方面来说,阿不思给了他一切,那么阿不思从西弗勒斯手里收走它,这是正确的?

    俄狄浦斯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俄狄浦斯长大后,因为德尔菲神殿的神谕说他会弑父娶母,不知道科林斯国王与王后并非自己亲生父母的俄狄浦斯,为避免神谕成真,便离开科林斯并发誓永不再回来。

    这时在忒拜城内,为了惩治拉伊俄斯对克律西波斯所犯下的罪行,希腊神界的女王赫拉送来了狮身人面的女妖斯芬克斯,全城正陷入极度的恐慌之中。

    忒拜国王拉伊俄斯希望通过神谕找到击退斯芬克斯的方法,在走向特尔斐神庙的途中,与朝着忒拜城方向行走的俄狄浦斯狭路相逢。因为狭窄的道路只能容纳一人通过,而两个人又互不认识对方,国王拉伊俄斯粗暴地命令俄狄浦斯让路,刚从神殿祈祷出来,发誓不再回科林斯俄狄浦斯盛怒之下与拉伊俄斯争斗,最后将其杀死。

    俄狄浦斯进入忒拜城之后,破解了斯芬克斯的谜语: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晚上用三只脚走路的动物是什么。

    女妖在羞愧中自尽,拯救了忒拜城的俄狄浦斯受到人民的推崇被选为国王,按照习俗与失去了丈夫的王后拉伊俄斯的伊俄卡斯忒成婚,于是应验了他将“弑父娶母”的神谕。

    俄狄浦斯是个好人,当瘟疫和饥荒降临到了忒拜城,后来受俄狄浦斯统治的国家不断有灾祸与瘟疫。在寻找灾难肆虐的原因时,国王向神祇请示,想要知道为何会降下灾祸。最后在先知提瑞西阿斯的揭示下,俄狄浦斯才知道他是拉伊奥斯的儿子,悲愤不已的俄狄浦斯他用胸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睛,走到市民面前承认自己是杀父的凶手,是娶母为妻的丈夫,是神祇诅咒的恶徒,是大地的妖孽。但底比斯人并不嫌弃这位他们从前爱戴和尊敬的国王。他们对他表示同情,连克瑞翁也不嘲笑他,忙把这位遭到神灵惩罚的人带进内室。

    心灵破碎的俄狄甫斯深受感动,他把王位交给克瑞翁,让他代替自己的两位年幼的儿子执掌王权。此外他又请求为他不幸的母亲建造一座坟墓。他还把无人照应的女儿交给新国王。至于自己,他愿意被放逐出国,因为他以双重罪孽玷污了这块土地。

    此后俄狄浦斯在安提戈涅的牵引之下漂泊四方,后来得到曾击退怪兽弥诺陶洛斯的忒修斯的保护,最终死于众女神的圣地。

    弗洛伊德用俄狄甫斯来比喻人的精神世界对多数人而言这种存在观念对于他们的道德背景简直是一种侮辱,他们很不容易接受这种感觉。

    这种比喻是挺癔症的,弗洛伊德的所有理论都是基于婴孩的本能,这里的并不是成人之间的,而是一种对深切的对愉悦感,满足感的渴望。

    婴儿饿了哭泣,母亲给他哺乳,要是把母亲换成狼,婴儿对狼也会有依恋的心。

    人类上厕所也是需要训练的,婴儿刚出生的时候需要用尿布湿解决大小便问题,动物没有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它们在野外随意大小便。但是雄性动物到了一定年龄,它们要是再到处撒尿会被年长的动物狠狠教训。

    狮群里的年轻狮子到了一定年龄也要离开狮群,它们要杀死别的狮群对公狮子,占领那些母狮子和领地,这时它们学会用尿来标记自己的土地,如果有别的雄狮随便撒尿,那么它也会和教训它的老狮子一样教训年轻的狮子。

    猫掩盖自己的粪便和爱干净没什么关系,它们把自己的粪便埋起来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行踪,不让它们的天敌发现它们在什么地方。

    对于单独活动的捕食动物来说,这种掩盖排泄物的情况并不罕见,但是在发情季节,它们会一反常态,把尿液涂得到处都是。

    “老狮子”还强壮的时候,西弗勒斯还不敢怎么样,等阿不思出现了明显虚弱的状态后,他就将霍格沃兹当成自己的地盘了。

    他一点都不介意别人恨他,接受了“入厕训练”的婴儿再也不是为所欲为,随便撒泼打滚随地大小便的小霸王了,要开始接受一些社会、家庭的准则,要被束缚、被管教。

    佛洛伊德认为“入厕训练”是婴儿从无拘无束到学会尊重准则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时能控制住自己的肛门不随地大小便就等于尊重父母的规则,就能得到父母的认可,从而得到满足感和愉悦感。

    西弗勒斯曾经尊重阿不思,不过从阿不思要置他于死地开始,这种尊重也就荡然无存了。

    阿不思没告诉别人,西弗勒斯是为了解脱他的痛苦而杀死他的,这个被世人以“白巫师”称赞的“贤者”、打败了格林德沃的“英雄”。

    那是一种罪,如果西弗勒斯没死,哈利没有证明他无罪,他要背着骂名进入巫师史册。

    就算是现在,战争结束七年了,巧克力蛙画片里也没他,明明一些比他更穷凶极恶的人也可以进入画片里。

    比起当诗人,西弗勒斯更喜欢当王子,野心使得他和食死徒走到一起,他一辈子都不会是拉文克劳的。

    俄狄浦斯情结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强调了婴儿对母亲的依恋,以及这种依恋的转化过程。

    它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一样,让人难以接受,但除非那个母亲没有给他奶水,也没有任何奖励,男孩才会对母亲没有任何依恋。

    莉莉很早就死了,不过她照顾了哈利一年,哈利压力大的时候总是寻求女性的陪伴,虽然他竭力让自己成为和詹姆一样强壮的男性。

    伏地魔的母亲除了给了他生命之外,什么物质都没给他,只除了魔法和斯莱特林的血缘。

    有魔法为什么不可以阻止死亡?

    他想不通,死亡让他觉得羞耻,这和普通男人被女性拒绝感到的羞耻不一样,以他的长相,他很容易讨女人喜欢。

    男人把“自尊心”看得比什么都重,自尊心也需要按摩,得知波莫娜要去很贵的餐厅吃饭,鼻涕精一副“你开窍了”的得意劲,丝毫感觉不到她的真实目的。

    能去很贵的餐厅证明一个人的经济实力,该死的奸商就是抓住了这一点,菜的价格贵到让波莫娜觉得钱包正在经历惨无人道的谋杀。

    这里的风景很好,可以看到“欧洲最美的客厅”,镜子是现代常见的,不过这个餐厅里的镜子是18世纪时期的,那个年代的镜子是奢侈品,美第奇红色的墙上还挂着福尔图尼挂毯,地面是水磨大理石,餐具全部都是纯银的,菜谱全部是还原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让人觉得一下子穿越到了文艺复兴时代。

    镜子里的女人穿着礼服,化了精致的妆,戴着耳环、项链、戒指、手镯,谁能将她和那个浑身泥巴的农妇联系在一起。

    她想念那个有食肉鼻涕虫的菜园,干完了活她可以去三把扫帚喝一杯黄油啤酒。

    她更看重一个人内在的品质,也希望别人也看到她的。

    她想找个简单点的丈夫,小孩子就很听她这个当老师的,西弗勒斯太复杂,她不是他的对手。

    麻烦的是,他们结婚了,他对她的态度更加随意了。

    “你在想什么?”他一边抽烟一边问。

    “如果纯血不再歧视麻瓜种,那么人能停止歧视贫穷的人、有不治之症的人以及智力残缺的人么?”她顿了顿又道“女人可以不介意男人的长相,男人会对梅洛普那样的女人产生兴趣么?就连罗恩也歧视过同学院的女生,却追着芙蓉跑,我要是哪天不漂亮了,你还会喜欢我么?”

    “你总拿我和罗恩比,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有相似之处?”他露出一口黄牙,笑得无比邪恶。

    “或许是因为你们都是那种为了女人拼命的人,就像是中世纪的骑士。”她故意用沙哑的声音说“唯灵主义的圣水浇灌蛮族充满献血和暴力的精神世界,开出最绚丽的花朵,而且你们都对一个理想的女性产生了爱。”

    “你嫉妒么?”他问道“有另一个女人在我心里。”

    如果他说的是艾琳·普林斯,波莫娜没有那种心情。

    “我喜欢你生气,那样很真实,你不需要为了讨好我傻笑。”

    她拿起桌上的香马丁尼,很想将它浇在他的脸上,但最终还是忍了。

    她喝了一口酒,将镶金边的杯子放在桌上,这时他说到。

    “别拿我和罗恩比,你也不喜欢和别人比较,我和一个漂亮又聪明的女人结婚了,你也不需要担心自己老了会怎么样,我衰老的速度比你快。”

    “我们……”

    “芥末肉排怎么样?”西弗勒斯拿起菜单说“好久没吃肉了。”

    就在这时,旁边响起了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发出的清脆脚步声,她循声看了过去,居然是莫尼卡和詹卢卡。

    “漂亮女孩总是和有钱的小子约会。”西弗勒斯冷冷得说“这是永恒不变的。”

    “你知道莉莉不是这样。”她气急败坏地说。

    “你知道要找着一个和你一样的女人多难么?”西弗勒斯怪异得笑着“你为什么要帮情敌说话?”

    她想说她们不是情敌,可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你可以嫉妒,也可以无理取闹,你是女人,不是圣徒,老傻瓜的教育还真是成功。”他尖酸地说道。

    阿不思是挺成功的,他成功得让一个17岁的男孩坦然赴死了。

    那对老gay都挺擅长洗脑,催眠时潜意识会因为求生欲而对自伤命令产生抵抗,反倒是“清醒”的时候,人会“牺牲”。

    你是梦还是醒?

    红楼梦里,贾宝玉半梦半醒,刚要诉説前情,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惚惚,听得悲切之声。他睁开眼睛,从梦中惊醒,看到的却是林黛玉,那个最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的女子。

    相传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写到这一回作家自己也泪尽而逝了。

    也许他写着写着,分不清自己是曹雪芹还是贾宝玉了。

    在梦中,他还在花团锦簇的大观园,清醒了,他还在陋室之中,这样的生活不把人逼疯才怪。

    也许死亡才能让他得到平静,强行续写下去,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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