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月之哀歌(十二)
由于莱姆斯卢平有一个糟糕的生日,和他同一个月生日的詹姆波特的生日也很糟糕。于是在四月最后的一个霍格莫德日,他们来到了猪头酒吧。
三把扫帚几乎是霍格沃茨的学生必去的场所,回来之后的詹姆“不想太引人注目”,而他又不愿意去茶馆那样的地方过生日。
詹姆要了一瓶火焰威士忌,猪头酒吧的老板阿不福斯邓布利多就像“他很关心”一样,给他们四个拿了酒杯和酒。
“我们该点些吃的。”波莫纳说“空腹喝酒对胃不好。”
“你打算吃这里的食物?”西里斯示意波莫纳看酒吧几个世纪厚油垢的地面。
于是她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火焰威士忌不像黄油啤酒那么慢慢喝,而是要一口喝掉。很显然詹姆和西里斯以前有过喝威士忌的经历,他们熟练地将酒给喝干了,波莫纳也不能让他们俩看扁,也一口干了。
反倒是彼德,他看到波莫纳也喝了之后才学着他们的样子喝,结果差点被酒给呛着,一个劲地咳嗽。
没人去管他,詹姆大摇大摆地朝着波莫纳和西里斯招手“我的生日礼物呢?”
波莫纳从口袋里拿出了准备好的礼物盒,西里斯说了声“等一下”,接着就离开了酒吧。
“这是什么?”詹姆拿起了波莫纳送的礼物。
“夜视眼镜,即便很黑的地方你也可以看清楚。”波莫纳说。
詹姆好像对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眼镜兴趣不大,反正他没有立刻戴上。
“这是我的礼物。”彼德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
“谢谢。”詹姆笑着说,直接打开了彼德送的礼物盒。
里面是一个金飞贼,尽管詹姆已经有很多个了,他还是很喜欢。
他们等了一会儿西里斯,但他还是没有来,于是就聊起了四楼那个闹鬼镜子的事。
那面镜子闹鬼不是一两年了,结合以前的目击者和劫道者们的亲身经历,这面镜子几乎每3个月开一次,但并不是那个月任意的一天。
“去年圣诞节前三天正好是冬至,彼德发现的那一次刚好是春分。”詹姆说“我觉得下一次通往特殊密道开启的日子应该是6月21日,那天是夏至。”
“我同意。”波莫纳说,她想起了那个在镜子入口前的黄道十二宫,那是根据太阳在黄道带上运转一周进行划分的,在赤道地区,比如埃及则会选择月亮,因为那里月亮的盈亏比四季的变化更为明显。
要不是因为1976年的热浪,英国人很难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夏天。人类是对季节最不敏感的物种之一,植物会在春天萌芽、秋天结果,动物会有冬眠、迁徙等习性。尤其是现代文明,更加不注意季节规律了。
每年3月英国会进入夏令时,这是美国的富兰克林想出来的,他已经习惯了美国农场的生活,到了伦敦发现早上十点才起床的法国人,“为了节省蜡烛”,将天亮地早的夏天调快一个小时,10月份又调整回来。
大多数人都是昼行的,有些人则爱过夜生活,白天别人上班的时候还在睡觉,晚上要看见东西又要点蜡烛,又恰巧20世纪初的英国浅层煤开采枯竭,人们对手里的煤还能支持多久产生了焦虑,全国都在想节约能源的办法,夏令时就是这些方法之一。
人类的一天从什么时候开始也曾有过争论,意大利人以日落开始,巴比伦以日出为开始,天文计时法以正午开始,最终这些计时法统统被法国计时法所取代,时钟被分为12个等分,从午夜开始新的一天。
法国的夜生活是精彩丰富的,富兰克林所处时代的美国还没有经历“拓荒”,晚上不早点睡干什么?
除了星盘是圆形的,钟表也是圆形,一只做工精美的表很适合作为传家宝,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一开始的钟表只有时针,没有分针和秒针,到了16世纪才在表盘上出现了分和秒,但这些对火焰百合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南非只有雨季和旱季,每年10月到次年3月的冬春季节是它的繁殖期,雨季过了就会进入休眠,休眠期间叶片会萎黄,当温度发生变化时会将它“唤醒”。
它也是需要光照的,只是黑暗更利于储存,对通风的要求也不高,成花时对光周期也没有特殊要求。
日晷是花园中很容易看到的摆件,诸如冬至、春分、夏至、秋分都有特定的位置,当太阳光照射在这几个位置上时,镜子的密道就打开了。
“你们在讨论什么?”西里斯这时回来了,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包裹。
“讨论那个该死的镜子。”詹姆说“这就是你送我的礼物?”
“打开看看。”西里斯将它递给了詹姆,它没有漂亮的包装,只是用牛皮纸包裹着的。
詹姆粗手粗脚地将包装撕开,里面是一面镜子。
“你给我镜子做什么!”詹姆大叫着。
“这不是普通的镜子。”西里斯说着,从怀里拿出了另一面镜子“这是双面镜,下次关禁闭的时候我们就没那么无聊了。”
詹姆将镜子对准了自己的脸,但他却看到了西里斯的。
波莫纳伸长了脖子,发现西里斯手里的镜子看到的是詹姆。
有了这个东西,在地下探险的时候会很方便,要是上次他们走远点,听不到爱丽丝的声音,不晓得门关上了也糟糕了。
他们一边喝酒,一边聊起了费尔奇,和他那只讨厌的猫,自从有了洛里斯夫人后,夜游的人们越来越容易被抓了。
六年级的西里斯和詹姆当然不用担心因此被抓,但他们很担心莱姆斯。他来学校上课之前承诺过,只会在学校附近一座安全的房子里度过变身。如今尖叫棚屋的秘密被“鼻涕精”发现了,他以后回学校要到哪里去变身?
这时他们又谈起了那张用来监视的地图,他们已经有两个月没有碰过它了。
谈起这件事,就算是佐科也没法引起他们的兴致,即便天还没有黑,距离规定回学校的时间还早,他们也离开了霍格莫德。
谁让他们是一个寝室的“伙计”呢,莱姆斯会顺利毕业的,不会因为“鼻涕精”告密而提前结束。
回到了学校后,波莫纳带着他们来到文物室,放着火焰杯的珠宝盒就在一个展台上放着。
“我听亲戚说,这个‘乌龟壳’只有校长能打开。”詹姆看着西里斯说“你能说服校长打开吗?”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西里斯说“我的曾曾祖父是霍格沃茨的校长,我能用他的魔杖。”
詹姆举起手,和西里斯来了个击掌。
波莫纳又忍不住傻笑起来,她还记得西里斯第一次变身成功,她让他举“爪子”,他就真的举了。
詹姆也总拿这件事开玩笑,劝他何不如干脆变成宠物算了。
接着波莫纳想起了自己养的乌龟,有天她放学回寝室,它就不见了。
为什么学校规定“必须”每个人都要买一只宠物呢?有些人根本就不适合养宠物,即便碍于学校要求买了,最后也会弃养,爱心不是靠强行灌输的。
她更愿意相信,善良的种子是当别人遭受痛苦的时候,能力所能及地帮助。从这一点,波莫纳就觉得西里斯和詹姆并不是坏透了。
“我刚才在霍格莫德看到伊万斯了。”波莫纳忽然说。
詹姆差点跳起来,西里斯平静地看着她。
“你不叫她莉莉了?”
“我们吵架了。”她苦笑着“我发现我真的很难和女孩成为朋友。”
“你要现在去霍格莫德吗?”西里斯问詹姆。
“不去了!”詹姆沉稳地说“她很快就会回来的。”
波莫纳发现詹姆真的变了。
她瞟了眼西里斯,无法从他的表情看出喜怒。
“走吧,我们去苗圃去!”她一声令下般说。
“为什么去苗圃?”詹姆问。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波莫纳故作神秘地说,离开了文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