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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烟与镜(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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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厨房后,波莫纳系上围裙开始烹饪。

    每年霍格沃茨的开学宴会上必定会有一道菜,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爱吃。

    先取去骨的鸡大腿肉切成一口一个的小块,加入盐和胡椒调味,再将洋葱和芹菜切成丁。

    在锅里加入一大块黄油后再加入橄榄油,鸡肉下锅煎至表面金黄,再将洋葱和芹菜加入鸡油和三片月桂叶一起炒,当洋葱也有一点焦褐感时,往里面加入面粉,加入鸡汤和鸡肉炖煮半个小时。

    烹饪途中要不断搅拌,接着加入龙蒿叶,直至可以闻到浓烈的香味。

    到这个程度用黄油煎蘑菇,直至表面焦黄,放入炖好的鸡肉里,再加入奶油搅拌均匀,这就是馅料了。

    做馅饼酥皮的时候由于要使用黄油,而黄油在接触到人的体温后会快速融化,影响烤制的口感,波莫纳一般用魔法来进行这一步。

    做好的酥皮在放进模具里烤制之前要刷一层油避免沾底,接着将馅料放进去,然后用酥皮条编织成一个网盖在上面,烤40分钟就熟透了。

    接着就到了试吃环节,本期嘉宾由米勒娃麦格教授来负责,只见她切开了鸡肉派尝了一口后,瞬间就“幸福得石化”了。

    “怎么样?”波莫纳期待得问。

    “你放了多少黄油?”米勒娃放下了叉子问。

    “比平时少了20,我用橄榄油代替了。”波莫纳笑呵呵得说“我知道,橄榄油是健康食品。”

    “还是太油腻了,波莫纳,就连我都那么觉得,别说外国的客人了。”米勒娃说。

    “哦~你嫌我做的菜油腻?”波莫纳不满得说。

    “有时我会担心自己血管里流的是血还是油。”米勒娃无情得说“你猜为什么孩子们会去霍格莫德吃饭?”

    波莫纳生气了。

    她端着剩下的鸡肉派,如骑着火弩箭一样到了隔壁的地窖,敲响了斯内普办公室的门。

    “干什么?”他打开了门,不耐烦得朝着她头顶咆哮。

    “尝尝这个。”波莫纳举起了手里的鸡肉派“告诉我你什么感觉。”

    斯内普低下头“你给我吃别人吃过的?”

    “尝~尝~味~道。”她一字一顿得说。

    最终他拿起了一块,吃了一口“你这次少放黄油了?”

    “我就知道!”她怒吼着,端着剩下的派,又大步流星得回到了厨房。

    米勒娃还没有走,她在喝家养小精灵给她的南瓜汁,看到了波莫纳回来后颇有些挑衅得问“所以西弗勒斯是怎么评价的?”

    波莫纳“咚”得一声将鸡肉派放在厨房的桌上。

    “用橄榄油代替黄油会改变口感的。”

    “我可不想为了享受一时的口感而担心自己的心脏。”米勒娃又喝了一口南瓜汁“我可不年轻了。”

    波莫纳看着米勒娃脸上的皱纹,如果她自己也是人类女性的话也该是这样了。

    有时我们会坐在镜子前,希望时间能倒流,回到我们头发依旧有光泽,皮肤紧致的时候,脸上还有幸福快乐的笑容。

    “你把时间转换器还给魔法部了?”波莫纳问。

    “当然。”米勒娃伸手,拿一个约克郡布丁。

    “他们说了什么?”波莫纳问。

    米勒娃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拿着布丁离开了厨房。

    她不满得嘟嘴,看着剩余的派陷入沉思。

    她是该听从大家的话,还是该坚持自己的意见呢?

    “院长。”家养小精灵蜜糖仰头,用尖细的声音对波莫纳说“蜜糖觉得你做的派很好吃。”

    “谢谢你,蜜糖。”波莫纳笑着说,然后带着剩下的派离开了厨房。

    没有了小巨怪们城堡里安静了不少,而且她可以不用装稳重成熟的样子,她找了个凉爽又视野开阔的地方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吃鸡肉派。

    黑湖里的巨鱿鱼在游泳,她突发奇想得认为下次去斯卡曼德家可以带着一个鸡肉派去,说不定能勾起他学生时代的回忆。

    斯内普忽然出现了,他在她身边坐着,从她怀里的盘子中拿了一块鸡肉派,学着她的样子一边吹风一边吃馅饼。

    那天阿不思问她,她为什么会容忍西弗勒斯沉迷黑魔法。

    她给了他一个理由,但那不是她的真实想法。

    她很羡慕那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如磐石般不随波逐流的人,尽管很多人都认为黑魔法代表邪恶,而反黑魔法代表正义,波莫纳自己做不到和西弗勒斯一样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像罗哈特那样的“梅林骑士”,只不过是批了个正义的外衣。他只是不想站在少数的那边,混在大多数人里谋取他们的好感罢了,靠哗众取宠为生的人当然希望自己的追随者越多越好。

    “砰砰砰”

    她感觉自己好像快得心脏病了,看来真的如米勒娃说的那样,为了健康还是少放点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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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莫纳穿上了围裙,准备为“失败者”们做一桌英国菜肴。

    揉面团的时候她仿佛看到了那个在巴黎街头四处寻找机会的炮兵中尉,目送着他消失在硝烟之中。

    岁月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就像一条奔腾的河流,落入其中的岩石最后都变成了圆滑的鹅卵石。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一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人,不是他拥有什么样的能力,而是他的选择。

    迷宫之中只有一条路是正确的,该向左转还是向右转?

    即便是先发的,如果选错了耽误了时间,又不晓得立刻迷途知返,那么他浪费的时间足以让后来者居上了。

    这个世界里唯一能让她有些许觉得有留恋价值的,便是那本书,她不仅能找到原稿,还能找到懂阿拉伯语的翻译,这样她就不需要拿着时间转换器,带着“随从”一起跨过千年,找作者解答疑惑了。

    这些人全部都已经死了,汤姆·里德尔一度认为自己是一段记忆,却不晓得他其实是个灵魂的碎片。

    记忆就像冥想盆里的电影,外人无法干扰,可日记本里的汤姆不仅可以影响控制金妮,还能在学校里制造恐怖。

    在日记本并没有心脏之类的致命器官,也没有血管和血液运送毒液,让它流往全身,并且蛇怪的毒牙并没有像厉火那样完全消灭拉文克劳的冠冕。

    灵魂需要依附在形体上,如果形体毁灭了,它也就跟着毁灭了,但人的灵魂需要是不灭的,这样才能分裂灵魂,制作魂器。

    这就要涉及宗教和神学的问题了,但这个话题很无聊,不会有多少人感兴趣。

    她只能这样暂时理解,蛇怪的毒液会解除灵魂碎片与形体之间的联系,也就是卑鄙的海波尔制作魂器时用的魔法,不过具体原因是什么,她需要更详细的资料。

    换个说法,她需要那本书。

    权力不仅仅是让人言听计从,还让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她知道让圣提雷尔干的活如同大海捞针,谁让法国人将亚历山大图书馆和梵蒂冈的图书馆都搬空了。

    也正是如此,他们这里才是最有机会找到那本书的地方,其他城市的图书馆存在的几率很低。

    她找到自己下一步要去什么地方了,出发前她需要准备好盘缠,毕竟在人类社会活动需要金钱。

    他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折希望她原谅他,他不过是犯了一个寻常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已,何罪之有,又怎么会需要惩罚呢?

    花钱买那么多玫瑰真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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