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锦鲤文中的炮灰4
系统:“其实,也不是非要她活到寿终正寝,但是,必定要活到小说结束,这个位面才能稳固。”
莫慈:“你都说她是小说女主了,她还能结局下场凄惨不成?”
系统:“还没结局。这本小说太监了。”
莫慈:“啧,写到哪里,太监了?”
系统:“十年后。”
莫慈:“把小说给我看看。”
系统:“好的,宿主。”
莫慈接收了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没有着急查看。
莫慈:“系统,你老实告诉我,上个世界,是不是也是小说衍生的?”
系统:“是的。不过苏棉棉,连个配角都算不上。是小说中连名字都不曾提过的人。那几个伤害苏棉棉的人,是一本女强文中的炮灰反派女配。苏棉棉是她们年少轻狂时犯的错误。”
莫慈:“嗯,我知道了。”
开始沉下心,阅读小说剧情。
这篇锦鲤文,女主还真的就是隔壁的姚二丫。
应该是附体时,出现了什么变故。
她虽然清楚自己不是原主,却觉得自己是个现代人。
以她现代的思想,让她干活的奶奶,就是个老妖婆,大伯大伯母也不是好东西,三叔就是个不干事吃闲饭的,还要加上个还没嫁出去没人要的小姑姑。自己爹娘,就是家里任劳任怨的老黄牛。
觉得奶奶磋磨她,才会让她去井边挑水,不给她吃饱饭,她才会掉下去,淹死了,让她穿了过来。
而害死姚朵朵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觉得姚朵朵对她的真心都是假的,茶里茶气,还总是向她炫耀,莫慈有多疼她,不舍得她干活。所以,特意让她摔了一跤,磕到了脑袋。
至于因为磕到了脑袋,最后不治身亡,那关她什么事?是莫慈没有本事,没办法治好她,她也不过是让她摔了一跤,农村的孩子,磕磕碰碰的多正常,偏偏她磕一下要了命,可见她本身命也轻贱,活不长久。
莫慈看到这里,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完全就是扭曲事实。
毕竟就住在隔壁,很多事,原主还是知道一些的。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在姚二丫掉井里之前,隔壁看起来还是很和谐的一家人的。
所以才会纵容姚朵朵去找他们家孩子玩。
姚朵朵快十岁了,原主是只有这一个闺女,舍不得让她多干活,可是即便如此,原主身体不太好,姚朵朵也没少那你帮忙干活。农村的孩子,都懂事早,也早早帮家里干活。
尤其是在这重男轻女的古代。
男孩子还能多疯跑两年,上山下河的捉鸡撵狗抓鱼。而女孩子,往往都是六七岁,就开始帮家里干活。洗衣服,挖野菜,之类的。
姚二丫以前,也很懂事,因为她娘生了她以后,伤了身子,一时半会儿不能再添子嗣。姚家老太太,是对她们娘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却也不至于说是磋磨她,只是偶尔说话会难听些。
姚家二嫂,也是自觉有愧,不能为家里再添男丁,自愿多干点活,姚二丫就这样在她娘的带动下,自愿多干活的,就拿这次掉井里这事儿,姚二嫂也说了,是二丫主动说要跟她去井边学打水,给她了个小木桶,却不想,她提起水桶,转过头倒水的功夫,二丫就掉进了井里。
姚老三,是他们家供养的读书人,有几分读书的天分,如今已经中了童生,若是能再进一步,中个秀才,那他们家都不用再交赋税。
谁家能出个读书人,不是天大的好事?
穿过来后的姚二丫,就觉得被占了大便宜。
见天的让家里这个吃点亏,受点伤,甚至为了撺掇着分家,折腾姚老大家的两个孩子,两个孩子被她欺负的惨兮兮的,跟姚老大告状,姚大嫂是个泼辣的性子,自然受不住这气,要去找回场子的。
姚二嫂只能拦着的同时,让姚二丫道歉,姚二丫不肯,推搡间,姚二嫂倒在了地上,当即见了红,赶忙叫了村里的大夫,才知道是怀孕了,月份还小,这一下没掉就不错了,要小心将养着,即便如此,后来生下来,也是有些体弱多病,好在头脑聪慧,是个读书的料子。就是三天两头的生病。
姚家二房因为这事,成功的分了家。
从此以后,姚二丫就开始了,各种走运开挂的人生。
而姚家其余的人,死的死,伤的伤,被姚家村排挤的不轻。
而姚二丫一家人,则是结识各种能人异士,达官显贵,一路到了府城。
姚二丫的知己已经遍天下。
而之所以太监了,是因为这书越写越奔着颜色去了,于是就被禁了好几章,作者说修改好几遍都不给通过,于是就给太监了。
莫慈看完,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真的是锦鲤文吗?
这是披着锦鲤文衣服的后宫颜色文吧……
而自己与女儿,就是其中,连十几章都没挺过去的炮灰反派女配。
太难了。
就姚二丫那性格,睚眦必报不说,如今很明显已经记恨上了姚朵朵。即便现在躲过去,若是不能阻止她继续截取旁人的运气,迟早还是会被她盯上的。
莫慈:“系统,有没有能阻止她抢夺他人运气的办法?”
系统:“有的,比如用功德之力,可以消除她的煞气。没有煞气,她便不能够抢夺他人运气,又或者把她的运气夺走,煞气是以她自己的运气为根基的,夺了她的运气,也是可以的。”
莫慈:“功德之力,哪里有那么多的功德!?”
系统:“宿主就有啊,上个位面,你们面对天灾人祸,可没少捐款,正因如此,宿主可是收获了不少的功德的。”
莫慈:“如果,姚二丫,消除了煞气后,她的运气也是不差的,她若是再做坏事,会不会伤到朵朵?”
系统:“运气又不是一直都会不变的,它会因为个人的际遇而发生改变,可变好,也可变差。当然,也不是人人都能抢夺的。需要有直接因果关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