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钟晴的信
“我能下去了吗?”
“再等等,让我再抽一管血。”
“再抽就成干尸了!”
“真的最后一管,我保证。”
“你一个小时前也是这么说的!”
“那是最后一管,跟这真的最后一管不是同一管。”
“诶你轻点,怎么针头还粗了?”
这两个男人已经在实验室里整整呆了一个下午。
艾斯坦的研究终于暂时结束,但还是对着显微镜下的细胞无法移开目光。
钟义穿好了衣服,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正好看到实验桌上的一个透明饭盒里,装着一个炸鸡汉堡。
打开盒子把汉堡拿在手里,虽然是凉的,但是香味还在。
钟义几口就吃掉了半个汉堡。
原本还看着显微镜的艾斯坦,大概是闻到了香味的原因,回过头看着钟义。
“怎么样?放了一个月的汉堡味道还行吗?”
钟义差点把嘴里的鸡腿肉吐出来,可他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味觉,嚼了两下继续咽下去。
这汉堡明明还很美味可口,怎么可能放了一个月。
一定是艾斯坦这家伙看自己的汉堡被吃了,想恶心自己。
真是够小气,自己当实验标本当了一个下午,吃了一个汉堡至于这样?
这么想着钟义又狠狠地咬了几口汉堡,三下五除二地全都吃完了。
艾斯坦只是笑了笑,“这个是我无聊的时候研制的保鲜盒,食物放在里面几年也不会坏,我记得钟晴之前可是从我这里拿走了不少。”
倒也不是无聊的时候,准确地说应该是上卫生间的时候。
艾斯坦这家伙实在是痴迷于研究,经常只吃了一口的东西,忽然想起什么实验数据,就转身去做实验了。
再想起来的时候,指不定这东西被放了多久,拉肚子是常事,所以才研究出了这个保鲜盒。
钟义听到了艾斯坦的解释,发现这汉堡还真可能是一个月前的,顿时有点反胃,可外星流食在前,倒也不觉得有多难接受。
倒是钟晴居然拿了不少这样的保鲜盒,自己是全然不知的。
她要这么多的盒子干嘛?
不过好不容易艾斯坦释放了自己,所以钟义赶紧离开了实验室,打算先回自己的家里简单收拾一下,就去了洛以婷的住处,履职自己的保镖。
钟义走后,艾斯坦穿好了防护服,在平板上操作一番,只见一道隐藏在墙壁上的大门打开。
经过隔离室和几道大门,他来到了一间封闭等级极高的实验室中。
里面摆放着数个玻璃容器。
其中一个容器里,有着一只一厘米长的蚂蚁,趴在一个培养皿中。
但是它的身体上面,却长出了一根菌丝,在无风的容器中,似乎在有意识地摆动着。
这是一只被真菌寄生了的蚂蚁,这种真菌会寄生在蚂蚁体内,并且取得蚂蚁肌肉的控制权,但却不会影响蚂蚁的意识。
它们会操控着蚂蚁的身体,来到适合它们的孢子传播的地方,让蚂蚁一口咬住茎叶,将自己的身体固定在那里,随后用蚂蚁身体上的养分,来快速生长。
所以被寄生的蚂蚁,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步步地走向深渊,被固定在原地,慢慢等死。
艾斯坦看着眼前可怜的蚂蚁,嘴里嘟囔着:“激活药剂的下一个方向,要从这里开始吗?”
……
在a云市的市郊森林里,一队前来探险的驴友,穿梭在林中,其中一人居然看到了一个被腐蚀很久,还没被打开的罐头,“哎!你们看,这里还有罐头,看来之前有人来过了啊,你们还说这里从没有人来过,哼!真是扫兴。”
说完那人一脚将罐头踩扁,自顾自地向前走去。
被踩开的罐头,里面却没有流出包装上印的红烧牛肉,反而钻出了几株紫色菌丝,像蛛网一样向四周扩散。
随后无数深紫色的孢子借着林风,在空气中不断扩散。
……
钟义来到了洛以婷的别墅里,之前钟晴住这里的时候,自己也是来过几次的。
而现在的住户,就只有洛以婷自己,和马上就要入住的自己。
“想喝什么?”洛以婷在一旁穿着一身小熊居家服,后面还带着有两只耳朵的帽子,没想到洛家大小姐还有这样可爱的一面。。
“可乐,顺便再加一片柠檬。”钟义倒是毫不客气,想着既然要搬进来了,那就要拿出点主人翁精神。
洛以婷瞪大了眼睛,抿着嘴唇,自己好意要给他拿杯水,这人居然还要求挺多!
看老娘不给你加点辣椒水,等着瞧!
粉色小熊一跺脚一转身,便向厨房走去。
不一会儿,一杯可乐就摆在了钟义面前,杯口还插着一片柠檬。
不过除了可乐。洛以婷还拿了一个白色信封,放在了可乐旁边。
“喏,这是之前钟晴让我保管的,她说如果有一天不能去找你了,就把这封信给你。”
“记得快把钟情找回来!”说完洛以婷便上楼去了,只留下钟义一个人在客厅。
钟义打开信封,拿出那封信,一种檀木的香气传了出来,跟钟义之前送给钟晴的木梳一样的味道。
他不知道的是,自从送给钟晴那把木梳之后,钟晴就喜欢上檀木的香味,甚至还买了檀香味的香水,虽然洛以婷还嘲笑她哪有女孩子用这种香味的,但她也不在意,反正也是用在房间里的。
打开折好的信纸,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
“嗨!有没有想我呀?
你这家伙呀,从来就不听我的话。
要你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偏要跟我一起加入特事局。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可能我们会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无法见面了。
但是你也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按时吃饭。
你喜欢吃的红烧排骨、辣子鸡和红油豆腐,我已经做了好多好多,都放在洛以婷家的地下室冰箱里。
而且你不用担心会坏掉哦,它们放在保鲜盒里可以放很久很久的。
对了,还有一共80个不同口味的生日蛋糕!
所以你呀,千万不要熬夜,要好好休息锻炼身体,一直活到100多岁知道吗?”
信还没有读完,但是钟义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信上的内容。
他起身去找地下室,虽然别墅很大,但是地下室并不难找。
很快他就在地下室中看到了好几个摆放整齐的冰柜,任何人看了这里都会觉得这家是不是卖猪肉的,还是专门做批发的那种。
他打开其中一个冰柜,里面全部都是放在保鲜盒里的红烧排骨,一份一份整齐地摆放在冰箱里,而这里的每一个冰箱里都放满了这样的食物,足够他吃一辈子的了。
很难想象钟晴究竟花了多少时间来准备这些。
钟义继续读着信上的内容:
“最后,洛以婷可是个小富婆,你要争取把她拿下啊!
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让她有点喜欢你的!
有人能照顾你,我就放心啦!”
在楼上的房间里,洛以婷也拿着一封信。
那是钟晴原本要给钟义的信,但是后来被钟晴换掉了,换成了钟义现在手里拿的那一封。
在得到钟晴的允许后,她早就将这封信读了一遍又一遍。
其实两封信的内容,只有最后一段不一样,洛以婷手里的这封是:
“钟义你要记得,我爱你。”
洛以婷还在看着信的时候,居然听到了钟义在楼下喊她下来吃饭。
还在楼梯上的时候就闻到了她早就垂涎三尺的香味。
之前钟晴经常在家里做饭,香气扑鼻,但是她们能吃到的却只有一些“边角料”,比如不是肋骨中段的红烧排骨,不小心被炒碎的红油豆腐。
而现在,餐桌上就摆着之前钟晴精心准备的菜肴,已经被钟义热好了。
“快下来吃啊!不然我可自己吃完了。”钟义说着就盛了一大碗米饭,开始动起筷子来。
洛以婷赶紧跑了下去,也拿着饭碗吃了起来,边吃边说道:“你知不知道,钟晴每次给福利院的小孩子做吃的,都会多做几份保存起来,这些菜她准备了好几年。”
钟义把嘴里的菜咽了下去,“我知道,所以我要尽快钟晴找回来,让她再多做点。
不对,我要给她做饭。
跟她一起去看那些福利院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