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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纯纯傻大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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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上学第一天,赵知月早早起床梳洗打扮。

    她和宋北北不一样,宋北北大冷天只想睡觉,昨晚就已经在焦虑上学了,所以一直到大半夜才睡着,到现在都没起。

    而赵知月已经二十多天没有见着秦少瑜了,早就迫不及待地盼望着开学了。

    王妈替她梳头发,只扎了一个简单的发髻,插了只素雅的玉簪子。

    书院里的人差不多都知道她和宋北北是姑娘家了,所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她和宋北北就没有再着男装去上学,但也不可以打扮的特别花枝招展,不然先生会说。

    再说,也不用怎么打扮,她家小姐就适合这种出水芙蓉般恬淡的妆容。

    王妈扎好了,望着铜镜里的赵知月,感慨道:“小姐近两年是出落得越来越好看了,今年已经十二岁,马上都成大姑娘了,再过两年就可以看亲事了。”

    赵知月看了她一眼,耳根稍红,道:“不要乱说。”

    “老奴可没乱说。”王妈指了指镜子,“小姐你自己看,就你这幅容貌,秦少瑜都配不上小姐!无奈小姐流落青县这破地方,若还在京城,小姐嫁个王孙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现在是没得选,才要和宋北北一起争秦少瑜的!

    赵知月想都没想就回了句:“我才不要嫁什么王孙。”

    王孙难道会像秦少瑜那样,不顾自己生死护她周全吗?

    “是是是。”王妈知道赵知月脸皮薄,不再玩笑她了,伸手翻了翻梳妆盒子,好奇道,“咦,小姐,夫人留给你的玉镯子呢?”

    赵知月一听,也赶紧去翻了翻,没见到自己的镯子,立马慌了:“我的镯子呢?我明明记得,一直放在这里的呀。”

    王妈没应声,主仆二人赶紧找了起来。

    期间宋北北派嘉乐来喊赵知月一起去书院,赵知月都推了,让宋北北自己先去。

    这镯子原是母亲的东西,和她分开的时候交给她的。

    当时父亲因为贪脏,家都被抄了,所有的东西都被收归朝廷,这只镯子还是母亲冒着生命危险留下来的。

    这是母亲留给她的唯一念想了,她一定要找到才行。

    可卧房里都翻遍了也没能找到。

    王妈由着赵知月紧张了会儿,心里算着时间,等差不多了,才劝道:“小姐,你再不去书院就要迟到了,还是先去书院吧,老奴白日里再给你找找。”

    也只好这样了,赵知月点点头,担忧地离开。

    她一路小跑着到了书院门口,还没喘匀气,高铿忽然从一旁走了过来。

    他今早破天荒起了个大早,为此他爹娘可高兴坏了,以为儿子终于上进了。

    其实他就是为了早早来等赵知月。

    他不等赵知月呼吸平静下来,就迫不及待地问:“赵知月,你最近是不是丢了个镯子?”

    赵知月愣了愣,抬起头看向他:“你怎么知道?”

    果然如此!那个王妈真的没有骗他。

    高铿没说自己怎么知道的,只道:“你放心,我知道是谁偷走了你的镯子,我一定替你要回来!”

    赵知月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追问道:“你说是谁偷走了我的镯子?你是怎么知道有人偷走我的镯子的?”

    高铿想起了王妈交代的话,赵知月单纯善良,若是得知他要对付宋北北,一定会劝他就这么算了。

    所以他没有直说,拍拍自己胸口,信心满满地道:“总之你交给我就行了。”

    他不愿意说,赵知月也懒得和他多废话,二人一起进了书院。

    高铿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瞄宋北北的手。

    如今日子已经转暖,但宋北北依然还穿着厚厚的棉花袄子,高铿嫌弃地翻了个白眼,笨重死了。

    不过这袖子一直遮盖着,高铿看不见宋北北手腕上到底有没有戴着王妈说的玉镯子。

    待会儿向她发难,若是她没戴,自己不就不能人赃并获了吗?

    高铿抓抓脑袋,正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时,忽然看见汪旭捧着一个烤红薯走了进来,那红薯烤的十分到位,内里金黄,香味四溢。

    高铿眼睛一亮,伸手道:“兄弟,这只红薯给我吧。”

    “行。”汪旭以为他要吃,正好自己也吃饱了,没多想便把红薯交给了他。

    高铿拿着红薯,走到宋北北身边,轻轻一挤,一大块热乎乎的红薯掉到了宋北北的手上。

    宋北北被烫的“嘶”了一声,连忙抬起手,将手上这块红薯掸到了桌子上。

    高铿立马拉过她的手,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没烫着你吧?快给我看看。”

    说罢,强行拉开她右手的袖子,果然见上头有一只玉镯子!

    宋北北原先只有左手有一只银镯子,右手没有带东西,夏天宋北北穿的衣服薄的时候,他是看见过的。

    如今突然多了一个玉镯子,还和王妈和他描述的那么相似,不用说就知道一定是偷赵知月的!

    高铿迫不及待就想发难,但话到嘴边又止住了。

    现在人都没来齐,连最在乎宋北北的秦少瑜都没来,他发难达不到最好的效果。

    等人都来气了,他再拆穿宋北北是个贼!

    高铿嘴角噙着一丝笑意,回了座位。

    宋北北眉头紧拧,一路目送高铿坐了回去。

    绝对有问题,她和高铿可一向互相看不顺眼的。

    若是以往,高铿烫着她,肯定会幸灾乐祸一番,怎么会这么紧张地来查看她的伤势?

    宋北北回过头,低头一看自己手上的镯子,大概能明白了。

    他是来看这镯子的吧,估计他又是被王妈利用了。

    这个高铿真是太烦了!笨蛋傻大个,除了被人当枪使,整天来给她闹事,就没有半点用处。

    宋北北回头偷偷看了一眼,看见高铿满脸都写着兴奋,一边抖腿一边不停地朝着窗外张望。

    她又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赵知月,赵知月双手捂着耳朵,双唇一开一合,若无旁人地背着书,完全没有关注这件事。

    她相信表姐,经过半年掏心掏肺地相处,表姐如今已经不会再对付她了,这件事表姐应该也是不知情的。

    宋北北复又看向高铿,嘲讽地勾了勾唇,捡起桌子上刚才掉的那块红薯,拿到高铿面前,重重地往他脸上一扔。

    高铿被砸懵了,瞪着眼睛看了宋北北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怒道:“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没烫着你吧,快给我看看。”宋北北学着他方才的话,把那块红薯摸得他满脸都是。

    红薯虽然好吃又香甜,但烤熟的红薯那种黄灿灿的色泽,涂抹在脸上,视觉冲击效果还是蛮大的。

    高铿前面的汪旭回头瞧见了,忍着笑道:“你快去洗洗吧,不然先生进来,还以为你一大早跌恭桶里去了,弄得满脸都是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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