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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见见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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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开别的不谈,洪加这座城市,其实还是很好玩的。

    每一座城市,就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就和人一样,有些人一眼看去,便能感觉这个人如何如何,有些人则需要长久的相处,才能见真章。

    像魔都,京都这样的城市,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座城市的气质,而像洪加这样的城市,需要时间,才能发现其独特之处。

    和其他千万人口的城市不同,洪加这座城,节奏偏慢。

    或许是因为这里信佛教的原因。

    来到洪加,剧组也放了三天假。

    林夕趁此机会,带着郭筱婷在这座城市游逛。

    两人去了洪加最大的庙宇,去看了鳄鱼动物园,还去吃了傣王国当地的美食。

    郭筱婷还买了许许多多的纪念品。准备带回国内,送给朋友。

    林夕也给杨梓买了一块翡翠。

    傣王国的翡翠,也是有名的。除了给杨梓买,林夕还买了不少其他的翡翠。

    送礼这件事,要么不送,要么就都得送。

    两个姐姐,杨梓,安宁,杨不器,扬觅,还有宋慈,何清涟,赵稼,这些关系比较密切的,那一个能少了?这些人都送了,瞿菁仪是不是也得送?章天爱是不是也不能落下?

    这都是关系比较好的,在一起玩的时间比较多的人。

    这么算下来,林夕一下子就花去了很多很多钱,变成了穷人。

    是的,林夕虽然是集团老板,又会写歌,又会写剧本,演戏,唱歌,赚钱的方法有很多。

    可臣仕集团,就是一个巨大的无底洞。

    林夕所有的分红,收入,还没到林夕手里,转头就被安宁又投入到了集团运作当中。

    林夕,宁夕视频,可以并称为臣仕集团的两根顶梁柱。

    其他的公司目前赚的钱,都是小打小闹而已。

    林夕每个月的用度,是他作为集团大老板的工资。

    也不多,每月下来,距离七位数还差一个万。

    幸好林夕花钱的地方不多,不然还真不够花。像这样的破费时机,林夕一年可能就这么一次。

    毕竟衣食住行,都有人负责。穿着上,林夕代言君兰雅致旗下的服饰,所以人家也就提供了林夕的衣服。吃饭上,林夕也很少花钱。跟着剧组,还能花自己的钱?住,也是如此。行,也是如此。

    其实林夕到现在,都还没有自己的车。

    这些人都要送了,跟在林夕身边的郭筱婷,自然也不得不送。

    可一件价值六位数的翡翠,郭筱婷却有些不敢收。

    “林哥,这会不会太贵重了?”

    “花十多万,让你对公司死心塌地,贵吗?”

    林夕笑着回答道。

    这么一算,其实真不贵。

    该吃的也吃了,该买的也买了,该逛的,却还没逛完。

    要说傣王国最大的特色是什么,当然是变性人。

    整个傣王国的娱乐圈,靠变性人撑起了大半边天。

    在这里,遇见变性人是很常见的事。甚至还有专门的变性人酒吧,餐厅。

    “走,带你去见识见识!”

    冷锋和张缙牵头,林夕欲拒还迎的跟在两人身后。林夕身边,还有不知道该不该去的郭筱婷。

    林夕倒是挺好奇的,也没觉得变性人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不好的。

    存在即合理,况且人家傣王国把变性人称作是国家四宝之一。

    来到酒吧门口,两边便各站着一排衣着艳丽,气质妖娆的变性人。

    甜腻娇媚的声音,招揽着客人。

    林夕不由得泛起一阵鸡皮疙瘩来。

    走进酒吧,林夕对于这种嘈杂的环境,有些抵触。

    林夕也是喜欢热闹的人,可对夜店之类的地方,并不喜欢。

    别人走进夜店,酒吧,都是借着酒意,放松心情。而林夕走进这样的环境,只会借着嘈杂的环境,思考人生哲学。

    想要让林夕疯起来,不太可能。

    “这里是洪加最大的变性人夜店,也是很多明星会来的地方。”

    冷锋的话还未说完,林夕就在人群里,发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林夕,看什么呢?遇见熟人了?”

    “缙哥,的确是遇见了熟人。就在那边,女帝的黄落樱和金孝炫。传闻女帝的黄落樱是一个夜店大咖,没想到还真是。”

    闪烁的灯光下,林夕看到状若癫狂的黄落樱随着音乐,在舞池里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贴身热舞。

    如果林夕没猜错,这个漂亮女人,应该是变性人无疑。

    金孝炫就显得安静的多,坐在卡座,左拥右抱着两个漂亮的变性人。

    玩的挺花啊!

    看见两人这般模样,林夕便没了上前打招呼的想法。

    “我说什么来着,这地方遇见明星的可能性特别大吧!既然是熟人,去打个招呼?”

    林夕笑着摇了摇头,回答道:“也不是多熟悉的朋友,去了还打搅别人的兴致。咱们自己玩自己的。”

    “一看你们两个就没怎么来过夜店。都是年轻人,怎么显得老气横秋的?这样可不好啊,林夕。年轻人就该有年轻人的朝气嘛。”

    张缙说着,酒已经给林夕倒上。

    “我一直都不太喜欢这种地方。人声鼎沸,音乐声如雷贯耳。太吵了,不适合我。”

    “嘿嘿,是真不喜欢,还是被管的太严了?我看杨梓也不是那种管的很严格的人啊!”冷锋也说道。

    “两位哥哥啊,这个跟管不管得严有啥关系?再说了,我像是耙耳朵吗?”

    “不是像,你就是!这方面,你得和我学学,林夕!在家里,在外边,说一不二。”

    冷锋拍着胸膛,很是豪气!

    “锋哥,等我把手机拿出来,录像打开,你再说一遍行不行?”

    林夕掏出手机,笑着说道。

    “你小子,来,喝酒喝酒!”

    “我觉得这不应该叫怕,而是……”

    “尊重!”

    三个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几杯酒下肚,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男人嘛,坐在一起,最好的下酒菜,就是口中说出来的话。

    每每说到风趣之处,就得喝上一口!

    好话就酒,越喝越有!

    大话就酒,千杯不走。

    若是夹杂着几句幽默风趣的话,就更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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