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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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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到大木桩子以后我立刻就想到了,老纸我可是堂堂魔王,虽然不是很强大就是了,但一定会像某些龙傲天或者凤傲天们一样,无论面对怎么样子的攻击都会屹立不倒的,悠宁提醒我让我躲一下,我笑了笑,表示我要用身体去抗住这个大木桩子。

    引路者也在焦急的提醒我,让我立刻躲开,哼,只是个木头桩子而已,能有多厉害。

    大木桩子直接飞过来砸到了我的脸上,并且还听到了我脖子部位传来的骨折声音,空中还飞舞着我的两门牙齿,喵了个咪的,接着本猫就又在地上滚了两圈,不过身上冒出来了一下绿光,脖子和被打掉的牙齿就恢复了过来,其他地方的伤也都没有了,本喵应该是男主吧,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看来以后要小心一点了。

    悠宁一副看笨蛋的眼神把我给扶了起来,现在的我实在是太想要找个洞给钻进去了,太丢喵的脸了。

    不过这是一名带着墨镜,身穿黑色皮衣的男子,骑着黑色的摩托车,而男子的身后还有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骑摩托的男子就是阿三哥,女子是阿三哥的妻子,最后的那名男子身上缠着不少的白色绷带,绷带上有的地方还渗出来了不少的血迹,他就是弗雷迪。

    阿三哥一个帅气的漂移然后就撞在了之前把我撞丢脸的木桩上,阿三哥帅气的吃了一口泥,而阿三的妻子摔进了还非常热的泥土里面,发出了嗷嗷的声音,而弗雷迪只是在地上翻滚了几下。

    阿三哥霸气的把刚啃的泥给咽了下去,阿三哥的妻子左胳膊已经被烫成了黑炭,虽然我特别想要给阿三哥妻子和弗雷迪治一下身上的伤,但是阿三哥现在非常的让本喵不想要帮助他们。

    “弗雷迪你回来了,总共用了九个小时半,现在他们也已经退兵了,还记着我们之前签过的不平等条约吧。”

    弗雷迪不服气的说了声知道了就立刻向斯巴达城邦跑去,而阿三哥扶起他的妻子说道:“罪恶的魔王,我希望您做点好事吧,我希望我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不要再是魔王了,而是佛祖的信徒了又或者是普通人。”说完就骑上摩托车去追弗雷迪了。

    悠宁生气的把自己气成了“红牛”。“主人,你看看他们,我们为弗雷迪守住了他的城邦将近十小时,并且阿三打虚琨的时候您可是要救他的,还有您还帮忙找他的妻子。”我直接堵住了悠宁的嘴。

    我在右手手指凝聚了一个小绿球,然后小绿球射中了阿三哥的妻子手臂,阿三哥惊讶的看了我一眼以后说道:“你以为这样做就可以改变我对你们魔王的看法吗?”

    对于阿三哥对我说的话我完全就没有在意,那种话有什么好在意的,阿三哥又突然说道:“魔王,我看你不像什么坏人,所以,那个你和他们斯巴达城邦签订的契约就没有什么用了吧。”

    “抱歉,对于那个契约的事还是要签订的,记住了哦,弗雷迪,你们斯巴达城邦可是要成为我们琼花王朝附属城邦一百二十年,大约过个半小时以后就会有人给你们城邦送来条约的。”大约在五个小时以前,我就通知了在绝境森林的绢熙马上给我拟一份条约,只需要是暂时的就可以,然后我把斯巴达城邦的部分事大概的说了下,其实现在想想只给绢熙她们这么点时间,我感觉自己实在是有点过分了。

    绝境森林迷宫的第二层的一间密室内,一名五十多岁的大胡子男正在用手在纸上书写着什么。

    这位大胡子男是在我离开一周以后,阳阳和庸风在森林里巡逻的时候捡过来的,发现他的时候,这名大胡子男正在森林边上的树上用藤蔓自杀,最主要的是这个大胡子男一点良心都没有,就在通向琼花王朝的大路边上的树上,太他喵的没有公德心了。

    当时阳阳看见的时候,直接把带着剑鞘的大剑拍到了大胡子的脸上,然后就不要脸的开始了碰瓷,死皮赖脸的想要待在琼花王朝,还自称自己名叫俾斯麦,一直以来游走各国,想要谋个宰相的职位当当,当时绢熙给我说的时候,我就是只让绢熙暂时把他留下,毕竟这个名字的宰相我到时知道一个,万一他是个什么厉害的人物呢。

    大胡子老头辛亏没有让我失望,当时我可是对他有着无数的厚望。“你那里对他有厚望了。”引路者实在是太讨厌了,在几天前我晚上和绢熙聊琼花王朝的时候,听绢熙说大胡子老头设了学堂,还设了法律,当时听绢熙说了以后,我立刻就想要用转移回琼花王朝去见见这位名叫俾斯麦的大胡子老头了,但是担心悠宁的安全我也就没有回去,不过想想我为毛线当时没有选择带着悠宁一起回去呀,反正只要我去过的地方,我大部分都是可以传送过去的,啊,我这脑子呀!

    我在把事情的经过给斯巴达城邦的城主猛霄说了以后,猛霄听完以后说道:“成王败寇,总比被他们变成奴隶或者灭族要好多了,这个情况应该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吧。”这个城主还真是深明大义,不过之前绢熙让我暂时不要回去,太讨厌了,不想搭理她了,于是在大概的给城主猛霄说了一下,就抓紧离开了。

    “城主,你怎么就这么容易答应了?”

    “不是你答应的吗?怎么?带了个高手来就不想承认你说的话了?我们虽然衰落了,但是说了话就一定要给他兑现了。”

    当天傍晚,绢熙通过传送来到了斯巴达城邦主城门口,绢熙身上的衣服变成了白色的日常衣,在绢熙身边还跟着俾斯麦老头和水精灵露露。

    三人身上的衣服材料虽然没有悠宁的质量好,毕竟悠宁这身衣服是蒙德拉王国皇室给他配的,不过我的就算了,差点让猛霄以为绢熙才是才是真正的皇帝或者掌权者的,在经过一番谈判以后,绢熙就给了猛霄一小袋白色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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