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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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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陎娘子!”函清一拍桌面,“前日我去给陎娘子送小糕饼的时候,娘子曾托我这两日去西市给她取一事物——”

    “你稍待,”郑煜站起来,“我何曾叫你去给舒娘——”

    “啊呀,阿郎你这记性,”函清皱眉,“前日我主子请您午饭,不是叫我家娘娘包了好些糕饼带着吗?”

    郑煜揉揉眉心,“我不是托了小厮送——”

    函清摇摇手指,“小厮怎么行?郎君你不知道,我家娘娘做的那是酥皮糕点,和宫中那些硬邦邦的样式不一样的——叫小厮在路上一颠簸,肯定碎得连个渣滓都不带有的,正好我也没什么事,就……”

    “好、函清,”郑煜叹气,“我知晓了,此事辛苦你了,你且说,舒娘托你什么。”

    “舒娘子托我帮她取一根新打的金钗,要在谢家娘子婚仪上戴。”

    “……嗯,”郑煜看看他,“然后呢?”

    “然后她和我说‘辛苦你了’,”函清笑呵呵地说,“说了好几遍呢,还拿了她做的糕饼给我吃,虽然有点咸,但是特别顶饿。”

    函清说着“嗝”了一声,看来是很顶饿。

    郑煜:“……”

    我都没吃过她亲手做的糕饼。

    “哎呦,”函清一拍大腿,“我的阿郎啊,你怎么还没明白过来,那可是舒娘子亲自绘样打的钗子——你就不想知道,舒娘子平日里都喜欢什么样的材质、花样,惯常在哪家铺子打首饰?”

    郑煜呆愣了半晌。

    这倒是还真没……

    “不会吧阿郎,”函清一挑眉,“阿郎你不会……从未送过舒娘子首饰吧?”

    “呃,”郑煜赶忙摆摆手,“那倒不至于。”

    函清直勾勾的眼光盯着他。

    “送过一支玉簪——是我斟酌良久后选的,舒娘日常配饰也鲜见金银……”

    “天真、天真了阿郎,”函清摇头晃脑,“谁家娘子不喜欢金银首饰、珠玉簪花?咱们舒娘子平日里不戴,是因为人家行事简朴,又害怕麻烦,真到了要盛装的时候,哪能无须金银衬托?”

    郑煜想到当日兴庆宫一见。

    黑暗中她吓得冷汗直掉,却躲过了自己的帕子免得将胭脂水粉蹭花了。

    怪不得当时觉得她有些不同,却又说不出是什么,原来是她细心装扮过。他还记得她鬓边金粉牡丹暗香,银步摇叮叮当当,细碎的声音没少在黑暗中撩动他的心弦。

    “再说阿郎他日提亲,纳彩首饰总不能随便捡了送去,多少要花点心思吧?”函清说着挑了挑眉毛,“咱们先把舒娘子的喜好拿捏住,往后做事情,不就多了一分余地?”

    郑煜看着他摸了摸下巴,“你我这样做,是不是私自探听人家的喜好,多少有些不够磊落……”

    函清从袖子里面抽出一张纸样,抚平了直接递到郑煜面前去,“咱们舒娘子亲手所绘图纸在此,阿郎你就说要是不要吧。”

    郑煜:“……”

    糟糕。

    竟被这小孩拿捏了。

    ……

    谢可儿嫁入欧阳府上那日,两家府上热热闹闹,简直就是当今长安朝中最热烈的交际场。婚宴名单上,朝堂中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不落下,简直像是皇家节日邀宾的排场。

    不过前面有多少明里暗里的官场交接,或者这场婚仪能成全两家多少的利益……最起码在此刻,都不关喜结连理的两人半厘钱关系。已得一人心,日后不论是什么诡谲妖风、惊涛骇浪,都能安然处之。

    时辰还早着,欧阳朗便带着至交好友一群人浩浩荡荡进了谢家的大门,可儿团扇掩面,自重重绯色纱幔中缓步而出,单一个人影儿,就美得不可方物。自此往后几十年,长安城中都能听见谈论谢家娘子出嫁时的倾国倾城。

    郑煜作为少数几个亲历当日盛况的幸运郎君,每每在别处有人谈及此是,都少不了被拉住仔细盘问一番。

    可郑煜根本不记得当日谢可儿是穿的什么锦缎的衣裳,拿的什么花样的团扇,凤冠是什么规制、牡丹是什么颜色。

    只记得撩开纱幔的素手,白皙无瑕,像是故意拨动他心弦。绯红掩去,是他的小娘子。硃磦染的长襦裙,是朝霞的颜色,团团宝相花纹掩映,若她笑容一般灿烂,深赭色轻纱收在茜染飘带中,石青的披帛上,花青色的缠枝纹活泼灵动。眉间莲花钿,唇用燕脂描……

    说来也是奇了,那日如此嘈杂,他却听得见她鬓边珠钗轻动的微微碎响。

    他看过去,便瞧见了。

    好一个蝶恋花,好一个“恋”字。

    若非心之所至,情之所系,又怎能在万花丛中独见她身影翩跹,从此驻足留恋,忘了天地高阔,忘了山水悠远。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处处曼妙,久久难忘。

    ……

    晚间,郑煜在酒桌之间穿梭。欧阳朗后头还有要紧事等着,不能给他灌得太醉,谢暃又因为嫁妹妹决计不会帮他,自己带来的函清早醉得连舌头都捋不直,举目四顾只剩郑煜还能抗上一会儿。

    他一杯接一杯,看得连欧阳朗都开始心疼了。

    “子熙、子熙,我跟你说,”欧阳朗搂住他脖子,拍胸脯道,“你娶李舒——我、欧阳俊甫!豁出去这条命给你挡酒。”

    “你记住了,今天说的,”郑煜头脑昏沉,他拍拍欧阳朗后背,两人又相互搀扶着向下一桌走去。

    欧阳朗此刻真该庆幸,郑煜闲在翰林院时他隔三差五去找他饮酒吃饭、听曲赏景,排遣了不少寂寞时光,不然此刻郑煜早摔杯而走,半分颜面都不会给他。

    “郑郎?”

    一个不留神,身旁便有人叫住了自己。

    郑煜看过去,大概是中书省中人,见过几面不记得具体官职,应该不太高……也不会低罢。

    “不想郑郎与欧阳兄也关系匪浅,真是羡煞我们啊,”那人连着身后几个同僚共同举杯,他们见了礼、饮酒。

    “只是昔日国子监中的同学情谊,”郑煜缓道,“无甚特别。”

    “诶,”那人看着应该也喝了不少,他摆摆手道,“谁人不知咱们郑郎的关系最硬。”

    身边人都笑起来,谁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郑郎的上司张公,昨儿才被提了刑部尚书,从东宫左庶子到尚书之位——这才几天?”那人朗声道,“想必深受右相的器重,以后也前途无量啊!”

    郑煜的脸色变了些,却无法发火,也走不开,毕竟对方说的话句句属实,只是罗列真相而已。

    “看来郑郎如今这官职,属实是个宝位啊?”旁边有人笑道。

    “右相刚刚遥领朔方节度使,必定要派人亲往治理,你说这要是外放几年,回来不就仕途坦荡了!”那人继续说,“这万一看上了咱们张公,人家能不能……提携郑公一把啊?哈哈哈……”

    “张公磊落,与我也是浅交,”郑煜后退了半步,“朝中如何用人,自有圣人和右相定夺,万万轮不到你我在外肆意议论。”

    他说着作揖,“此处虽去紫宸殿虽远,还请诸位慎言才是。”

    几人终于闭嘴,郑煜离开跟上了欧阳朗的脚步。

    “哈哈哈哈哈,俊甫啊,叔叔可要好好与你饮一杯啊,”一个大腹便便的丈人站起来,对着欧阳朗笑道,“恭喜啊恭喜,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多谢长孙叔叔,”欧阳朗拉着郑煜一饮而尽。

    “好、好儿郎!”长孙叔叔竖起大拇指,“好气概,再来一杯!”说着一饮而尽。

    郑煜的眼光瞥过来,欧阳朗赶紧说了一句,“这是可儿表舅舅,与我家也有交情,不喝不行!”

    身后侍从又给两人满上,郑煜吐了口气,正要干了酒,手中酒盏却被夺走了。

    “长孙叔叔!原来你在这呢,舒儿找了许久都未见您啊!”李舒端着杯对那人道。

    那“长孙叔叔”定睛看了一眼,“哎呦,李家的小娘子!哈哈哈哈哈哈,我看你阿耶走得早,未说上句话,他近日可好啊?”

    “好、好,承蒙叔叔挂念了,”李舒乖巧地行礼,好一副乖巧娘子的做派,“说起来阿耶还念着长孙叔叔元旦时送的酒呢,总想着有时间去拜访,一直也没得空。”

    “哎呦,哈哈哈哈哈哈哈,还是李阁老识货啊。”

    “那自然,论起酒来,全长安城,谁能比得上叔叔呢?”

    “哈哈哈哈,小娘子嘴甜的很,来,我与娘子满饮!”

    “好!”李舒干了酒,“与叔叔饮酒痛快,再饮!”

    “饮、饮!”

    两个人就这样你来我往的几个回合,将身后两人看得目瞪口呆,好一会,那长孙公才放了李舒转过头去与别人“满饮”去了。

    “你们两个也是胆大,也不管是什么人,都敢直接往上冲?”李舒回过头来数落两人。

    “这人——”欧阳朗刚开了个头。

    “你喝得急,有没有事?”郑煜便劈头打断,看着李舒道。

    “不过一点酒,我还算有点本事,不过你……”李舒撇撇嘴,看着郑郎这不甚明朗的神色,也难免隐隐担忧。

    想想他从前醉酒,在谢家后院中拉着自己剖白心意的事情,那时虽已经喝倒了谢暃和欧阳朗,但是这几人无一不是酒量浅薄之人,万万不能拿来做度量。

    “无妨、无妨的,”郑煜接了欧阳朗小厮递的水洇了一口,喉结自上而下一滚,却看得李舒心尖一颤,赶紧别过眼去。

    “这长孙徵,乃是长安最大的酒坊的东家,管着皇家的酒,你们俩敢主动找他喝?人家能喝死你俩,”李舒故作高声道。

    欧阳朗心里后怕,“多谢舒儿、多谢多谢!”

    李舒摆摆手,“用不着,也不是为了你,我是怕子熙出事。”

    欧阳朗:“……”

    “陪得差不多就赶紧跑吧,这都什么时辰了,还想叫可儿等多久啊?”李舒没好气地将欧阳朗推着走了两步,“润煦在外堂呢,你走了他还能当真不替你担着了?我看他可还清醒着呢,足够应付了,赶紧走、赶紧走。”

    欧阳朗回头,“那日后他要是拿此事威胁我——”

    李舒翻了个白眼,“是来日重要还是此刻重要?今日是婚仪,欧阳朗!”

    欧阳朗瞪大了眼睛,一副醍醐灌顶的模样,“我我我可赶紧走了,舒娘你提醒的可太及时了,我来日备下厚礼到你府上谢你!”

    说着他就挥挥手跑了。

    李舒看着他直撇嘴,当真是憨货……罢了,嫁都嫁了,只要他对可儿好就成。

    “子熙?”她转过头去,刚要唤他的名字,却发现郑煜杵在原地,已经看了自己许久的样子,他眼神中有酒气染上的红,朦朦胧胧的,就这样立着、认真看着,却看得人颇不自在,耳廓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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