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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四章 劣马中的劣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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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誉倒是懂马,可他太忙了,明卉不想打扰他。

    况且,虽然她这个小跟班已经过了明路,两个案子也已经并案调查,但是这个案子已经升级为谋逆了。

    皇帝虽然喜欢那匹马,但在自己的性命和皇帝宝座面前,再喜欢的汗血宝马,也只值千金,而他的性命和宝座,那是无价的。

    因此,目前飞鱼卫的调查重点不是那匹丢失的马,而是隐藏在陈家栋背后的势力。

    她家霍保住是大格局,前方是星辰大海,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所以这找马的小事,就交给她这个跟班吧,她的目标,黄金千两!

    别看花千变大东家日进斗金,可她长这么大,活了两辈子,也没有一下子见过一千两的黄金。

    想想那一个个金光灿灿的大元宝,明卉做梦都能笑出来。

    庸俗?

    那就让这庸俗来得正猛烈些吧,她能承受!

    那被染色的汗血宝马,明卉虽未亲眼见到,但是能被同样养马的黄财主买下来,可见那染色的程度已可乱真,这样的马,是不能再以毛色来判断的,只能让真正懂马的人来判断。

    还有谁呢?

    明卉忽然想起还在马厩里正准备和马儿义结金兰的小慧慧。

    这孩子虽然没有得到父亲的亲传,但她天生就有与马亲近的能力,说不定就能认出那匹马呢?

    明卉立刻来了精神,让红笺去把小慧叫了过来。

    小花生的这个妆,自从过了明路之后,明卉便有意无意地做了改动。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易容本事出神入化,真若是藏不住,就让他们认为,她只是懂些皮毛而已。

    因此,小花生的相貌与初时已有不同,初时就是个娃娃脸,略显阴柔的少年,与明卉本人并不相像,而现在,少年还是那个少年,只是与明卉有了两三分的相像。

    这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每天改变一点,飞鱼卫的人每天都会见到花生,每天见到的花生他们全都认识,因此,他们并没有感觉到花生的变化。

    当然,飞鱼卫里真正见过明卉的并不多,明卉给花生做出这样的改变,其实真正防的,只有纪勉一人。

    让纪勉知道霍誉有个擅长易容的老婆,可不是好事。

    明卉一袭男装,小慧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那日带她来这里的哥哥,她很喜欢这个哥哥,哥哥送给她一块绣花的手帕,还让她住在养大马的屋子里,每天都有白面包子吃,还有精米煮的粥,和她一起住的红笺娘,还有不迟姐姐,给她送来好多干净的衣服,没有补丁的。

    明卉打量着小慧,小孩子就是缓得快,也不过短短几日,这孩子的小脸上就有肉了,白里透红,如果忽略那颗刚刚长出一层小绒毛的脑袋,这孩子是个美人坯子。

    小慧身上穿的是朵朵的旧衣,说是旧衣,其实也并不旧,朵朵长得快,她的衣裳穿不了几次就短了小了,不迟拿给小慧的,都是八成新的。

    今天身上穿的是一件浅绿色的细布小棉袄,外面是粉色碎花的棉比甲,下面是一条粉色碎花的裙子和绿色绣花的棉鞋,鲜鲜亮亮,看着很舒服。

    就连那颗光脑袋,也戴上了一条碎花头巾,还挺好看的。

    “官爷哥哥。”

    软糯糯的童音很好听,可是这官爷哥哥是什么称呼?

    明卉摸出一包糖,递给小慧:“不要多吃,吃多了牙不好,每天一颗。”

    “谢谢官爷哥哥。”

    还是官爷哥哥。

    “小慧,哥哥带你去看大马,好不好?”

    明卉问道。

    “好啊!”

    什么糖啊,糖哪如马好看,“是去看阿呆吗?”

    阿呆这几天很少回来,每次她刚刚和阿呆说上几句话,阿呆就又走了。

    “虽然不是阿呆,可也是大黑马,我们去了就知道了。”

    明卉觉得自己像个拐子。

    好在眼前的小孩不是朵朵和小鱼,连冰糖葫芦都不用,三言两语就给拐走了。

    白灰山距离位于顺义的良牧署只有二十多里,当初许焕也带人去过白灰山,可他们连根马毛也没找到。

    也难怪,他们要找的马毛是红色的,而明卉让汪安过来打听的,是黑色的,找红马和找黑马,这完全是不同的两条路,所以许焕空手而归,而汪安找到了那个被大黑马踢伤的后生。

    黄财主的家,距离白灰山有十来里,那里也有山,不知道的小土山。

    大晋朝不限制百姓养马,黄财主有钱,但也只是土财主,置了房子庄子后,便想像那些真正的大户人家一样,养马、养波斯猫,养狮子狗。

    波斯猫和狮子狗不好淘换,马倒是前前后后买了三匹。

    都是黑马。

    黄财主给它们分别取名“乌骓”、“绝影”、“飒露紫”。

    下一步,黄财主准备再买一匹红马,取名“赤兔”;买匹白马,取名“照夜玉狮子”。

    原本,黄财主还想开个赏马会,请人来看他的马,让所有人都知道,黄家是大户人家,家里有马。

    可是那匹新来的“飒露紫”,脾气太过暴躁,已经踢伤了好几个人,就连乌骓和绝影也被它踢得抑郁了。

    那时,这劣马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就已经这样了。

    这几日,黄财主烦得很,索性便让家丁去找个贩牲口的过来,把飒露紫卖掉。

    他虽然不懂马,可也知道,那演义里的好马,都是既听话又护主的。

    想那李二皇帝的飒露紫,前胸中箭,依然护着主人脱离险地,自己才倒地身亡。

    再看这只飒露紫,狗屁啊,他连靠近都不行,指望它护主,那不是笑话吗?

    护主的马才是好马,这匹不听话的,就是劣马,而且还是劣马中的劣马。

    原本黄财主还想让这匹马去拉车,可是车马式的手还没碰到它,就被它一蹄子踹到墙角了。

    所以,还是找个牲口贩子卖掉吧,给钱就卖,反正黄财主也不差钱。

    一大早,就来了一个牲口贩子,这贩子平时做的都是骡牛驴,至于马,他没做过,不是他不想做,而是在这牲口行里,也是讲规矩的,家丁找到他,也只是说家里要卖牲口,他就来了,没想到那牲口不是骡子,而是骡子它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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