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我,就是天命!
幽暗的空旷地穴里,亘古经流的地下河流水声,一如石上溪泉那般清澈的回响着。
巨大的翡翠原石表层,那灵髓所绽放出来的金色光华,不知何时也已经衰弱了下去。
在‘哗哗’流水声掩盖之下,一道似有若无微弱喘息夹杂在流水声中间
萧辰一直到现在还感到有些后怕,曹骞的突然出现,差点打乱了他的计划和部署。
而且对方那花样频出的战力,即使自己有着【天枢大阵】的优势,曹骞依然能够轻易的压制自己。
所幸,曹骞虽然知道的东西很多,但是似乎很多关键信息看起来并不清晰,自己最终还是成功通过南阙剑、蜃与流云形成合流,消耗了近三分灵髓,成功开登仙之门将曹骞送走
否则估计今天就是自己后续计划直接崩盘的日子了。
萧辰整个人近乎瘫倒一般,整个人瘫软在地下河的河床上,任由着流水从身体上冲刷而过
此刻整个人冷静下来后,腹部被光剑刺穿的伤口开始传来剧痛。
相比一般的贯穿伤口,组成光剑剑刃超高温等离子体带来的灼烧伤害才是真正令人感到无比的折磨,更何况,此时此刻他整个人泡在水里地下一千米这接近零度的冰冷地下水从高温灼伤的贯穿伤口上冲刷而过,萧辰甚至怀疑,就是这磨人的痛苦,才让已经完全脱力的自己没有马上昏死过去。
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了。
但是气血充盈,自由呼吸的感觉,真好。
萧辰心中再次有了几分感慨。
终于,感觉自己几近昏迷的萧辰身上恢复了几分力气。
他先是摸黑在水中摸索了一会,很快他便从水面下摸出了曹骞落下的流云。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萧辰仿佛在这一刻忘记了身上的伤痛,看着冒着锐利寒光,铮亮的流云枪头,历经两千多年的失而复得,让他忍不住肆意的笑了起来。
须臾,萧辰终于从难耐的狂喜情绪里冷静了下来。
他用南阙剑和剑鞘撑着身子,摇摇晃晃的从浅浅的地下河滩里站起身来,站直身体这一刻,身体各处传来的酸软与剧痛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但是他没有没有在乎,而是一脚深一脚浅地向远处那巨大的翡翠原石走去
因为曹骞这个意外的出现,自己只能提前夺取自己儿子的身体控制权。
此时此刻,他虽然行动无碍,看似妥帖,但是因为体内没有内丹的支撑,萧天野的生身躯根本不足以完全承载他的神魂若是不尽快稳固修为,他的神魂依然会随着时间开始消散。
眼下必须稍加恢复伤势,随后在【天枢大阵】的基础上,再布置几个防御性质的阵法才是。
虽然孤身一人上门的曹骞已经被自己送走,但是曹骞肯定不可能仅仅一个人来到这边陲之地。
说不定,姜琴等人此番正在他头顶上方的地表待命。
如果曹骞消失太久,让姜琴等人察觉到异样,以曹骞对华夏的重要程度,说不定对方会展开强攻。
若是平常,背靠着【天枢大阵】对灵力的压制作用,自己倒也不惧。
但是曹骞那厮下手太重随随便便掏出些花样或者装备,就让自己身负重伤,眼下若是姜琴等人若是趁着自己重伤一拥而上就算自己背靠【天枢大阵】能够无视法术,人家一堆人拳打脚踢估计都能把自己打死。
必须得按原计划尽快将这具身体的修为升至金丹境,稳固神魂。
然后尽快炼化灵髓才是
力量,才是自己的根本!
‘哗啦啦’
几乎是拖着灌铅般的身体在地下河滩挪动的萧辰,掀起了一阵阵沥水声。
正在心里盘算着接下来计划安排的萧辰,就在即将走到巨型翡翠原石乾的时候,忽然的停下了脚步,随即他的眉也头紧紧皱了起来。
动作有些艰难地抬了抬手,一股青烟浮现于他的掌心。
青烟没有升腾消散而去,而是汇做一团浮游在手掌上方。
“怎么?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你还想阻止我么?”
他像对着这这团青烟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随即萧辰表情一下子变得有些暴躁:“你总是如此懦弱!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被人踩到烂泥里还要拦我、阻我”
“若是我不这么做,我们何以有今日?两千年前我疯就是冢中枯骨,如今化作一抔黄土了!”萧辰眼中闪过一阵坚定:“既然踏上了修行这条路我欲登仙、我就要寿与天齐,我有什么错?”
那团青烟的似是躁动、似是挣扎。
在他的掌心上方低旋了起来
“你以为将内丹留在那残破的躯壳里,你就能阻止我了么?”萧辰低头看着掌心的青烟,嘴角扯出一个不屑的笑意:“你永远阻挡不了我要做的事情,以前不行,以后也是一样。”
“两千年前的师父不行,阿姊也不行。”
“即使强如尊者,又或者强如方才的曹骞又如何,他们如此强大,还不是只能在我股掌之间腾挪?”
“你们所有人都拦不住我的道途。”说到这里,萧辰脸上的表情都有些癫狂了:“我,就是天命!”
咬牙说完这句话,萧辰手掌一捏,握掌成拳。
这团青烟毫无挣扎的余地,顷刻被吸进掌心!
萧辰望着空空荡荡的掌心,自言自语道:“不过你放心,到底也是我的儿子,我会将他安置在内象灵台里,待我登仙之后,便会给他重塑身躯。”
说罢,萧辰不再停顿,两步走到翡翠原石跟前。
随着他的靠近,内部灵髓原本已经开始暗淡的金色微光,再一次宛如呼吸一般波动了起来。
他抬手就准备按在原石上的时候。
忽然,一只银色的铁臂出现在他眼前,随即紧紧的握住了萧辰的手腕。
一股完全无法抗拒的力量。
令萧辰没有一丝挣扎的余地!
“天命?
“似乎作为衍生物的你其实无法处理你的主人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