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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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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秒还在闭目的普森,下一秒后,人已经到了山脊最高处。

    远处的敌军切换了战术,他们两队行军,打算同时攻打山脊和早就没有人的山脚防线。

    普森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问手下的排长:“时间。”

    “两点钟了。”

    “派几个人堵住战壕的出口。”

    这个命令他是在一瞬间想出来的,如果用机枪堵住防线通往山脊处的口子,只需要几个人就能办到,机枪防御这种仅容纳两个人并排行走的战壕,完全可行。

    副队长主动领命,带着原属于小分队的三个人,扛着一挺机枪下了山脊。

    太辉军原地停下,会说外语的人通过扩音器把劝降的声音送到每个人的耳膜。

    “兄弟们!你们的抵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如放下武器,走出战壕,投降吧。你们的勇气值得称赞,希望你们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家中的妻儿想一想,把命丢在这里到底值不值得。

    对各位勇士,我们表示敬佩,可你们的人数微乎其微,已经不可能抵挡我们的铁骑。放下武器走出战壕是你们唯一的选择,如果可以,我们甚至考虑,送各位回国。”

    这些话一遍遍重复再重复,防守一方士兵们的心智确有松动。

    普森痛骂一句,他躺到山脊上,眼中是手底下那些动容的眼睛。

    “你们想什么呢?”他对着士兵们说,“知道两个小时前我们干了什么吗?三倍多的敌人,我们跟他们发出了四比一的伤亡比,那是多少人?算算,算算,用你们那颗想家的脑袋算算。

    就这么放过我们?你们觉得可能吗?知道为什么让我们投降吗?他们怕了,我们给他们打怕了知道吗?如果现在听了他们的,我们之前的努力全白费了。都打起精神来,让他们知道知道我们的厉害。”

    普森一席话没给士兵们带来多大的鼓舞,但足够让他们摒弃投降的想法。

    看着这群人低落的情绪,普森直接站起来,他展开单臂,把自己暴露在最明显的位置。

    那个排长慌了,这是打算玩命,急吼吼的冲上去拽普森。

    “别管我!”

    普森指着那个排长,然后,又看着那些士兵:“都把头抬起来!我们刚打了一场胜仗,应该高兴,我就站在这里,看到底有没有子弹会让我从这里滚下去。

    就剩下几个小时了,我们坚持住,忍一忍就过去了。等我们回去了,我们是什么?你们猜猜我们是什么?我们是英雄!我们是兵王!以后在军营里面,我们就是大爷。

    哪天回家了,这就是咱们吹牛的根本。”

    他指着一个士兵:“你不想做英雄?”

    他又指着另一个:“你想不想?”

    “谁想跟着我再干一次,把手举起来。”

    最先被问到的士兵举起了手,然后是第二个,后来是一个班,到最后一个排,最终,所有人把手举起来。

    普森是最后一个举手手来的,他站在山脊阵地的最高处,喊出了他做梦都不会想号的口号。

    “为了国王而战!”

    口号这东西,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比任何精美的词句都要管用。

    阵地上剩下的这些士兵,全部在嚎这个口号。

    为了国王而战的声音把劝降的声音彻彻底底的碾压过去。

    普森跳回阵地中,他随手捡起了刺刀,一连串的命令发出,士兵们各自回到作战位置,眼神从未有过的坚韧。

    垂钓翁山脊攻防战在这一刻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后来人们编写的历史课本上,用一页纸专门描述过,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讲述了攻防战的最后阶段。

    纵观整个战争,以少胜多的案例微乎其微,垂钓翁山脊攻防战是当中最典型的例子。

    课本中什么也提到了,唯一忽略的是这声口号,因为在未来,国王已然不存在了。

    新兵快被折磨疯了,他不仅口渴,肚子也饿的不行,如果不是意志力坚定,他早就放弃了。

    他握着步枪紧紧的靠着石头,不放过周围任何声音,那个侦察兵还在不在这里,他并不确定。

    时间过去很久了,山下面各种声音让他焦虑。

    先是枪声,再是炮声,然后又是枪声,后来再没听过炮火的生音,但是劝降和口号又来了。

    那一刻,连他自己都想过放弃。

    之后,又是不断的呐喊和枪击,一次又一次,一次比一次稀疏。

    山下每爆发一次激战,他就在石头上刻上一次,数了数,已经五次了。

    太阳西垂,落日的余晖过后,寒冷正在逼近。

    他听见了对面那个侦察兵打喷嚏的声音,原来那个人也一直没有离开过。

    不知怎么回事,他们两个就这么对峙,没有任何一个想过主动出击。

    在太阳即将全部落下时,山下又开始了战斗。

    他决定不再等下去了,借着低微的枪声和不太良好的可见度,往一侧慢慢爬行。

    在爬行的同时,他的眼睛一刻不停的注意他敌人的位置,衣料的摩擦声提醒他,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

    每当有意料之外的声音出现,新兵便会停下,等确定没有问题后,他才会继续爬行。

    在绕行了一段距离后,那三块石头已经有了轮廓,也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他停下来等待,大脑飞速运转,寻找最优的爬行路线。

    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朝最近的石头爬行,希望那块石头能够让自己不被发现。

    距离一米一米的接近,他终于到了那块石头后面,而和自己敌人的距离已经不超过三米了,可以说近在咫尺。

    新兵悄悄放下枪,他慢慢的脱下了自己的军服,在缓慢的去拉动枪栓。

    他已经足够小心了,可是最后还是有清脆的上膛声。

    前面两块石头中有了动静,那个侦察兵已然察觉到了。

    新兵苦笑了一声,他一手步枪一手脱下的军服,迅速的站起身来。

    那个侦察兵才调转了枪口,还没来得及瞄准,一件衣服遮蔽了他的视线,顺便盖住了他正在瞄准中的枪口。

    情急之下,他盲目的打出一枪,子弹射到了石头上,跳弹划开了站起来的新兵的裤腿。

    新兵瞄准了自己军服下掩盖的人,打出致命的一枪。

    很明显,这一枪打出去后,敌方的侦察兵变的软趴趴的,可为了保险,新兵又开了一枪。

    在确定击杀后,他也不要自己的军服了。

    周围可能藏人的地方又被他小心翼翼的找了个遍。

    如此,他才彻底的松口气,其实想想也知道,如果这边不止一个敌人,他早就被人家包抄了。

    新兵回到了两块石头中间,在被他击杀的侦察兵身边,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三口之家,这个被自己杀掉的人是这一家唯一的儿子。

    新兵抗着枪走到书生坠落的地方,山下,枪口吐出的火焰像星星一样眨着眼睛,一点一点的,甚是美丽。

    副队长拉动机枪,这东西又卡住了,子弹也只剩下十五发了。

    在敌人发觉不可能从战壕进攻时,他们已经把全部的攻击放在了山脊上,眼看着一批批的人冲上去,一批批的人再逃回来,心中难免窝火。

    就这么一个小破阵地,就这么点人,怎么就久攻不下。

    太辉的指挥官愤怒了,他投入了更多的兵力,势必要拿下这个山脊。

    “点火!”

    普森喊道。

    有士兵点燃火把,朝着山脊下丢出,副队长调整枪口,用机枪扫射火光中的敌人。

    如今的山脊上,就剩下十个人了,而山脊下的敌人,零零散散的到处都是。

    一根根火把丢下,被火光照射到的敌人深知这东西的危险,会在火把落地之前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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