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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蜜桃甘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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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都是豪门出身的子弟, 哪怕在最喜欢的食物面前,也会不自觉地保持慢条斯理的优雅。

    吃完“午饭”,太阳已经向西边落下一大截了。

    季初拧开一瓶矿泉水,递到年稚手上, “晚上民宿那边有篝火晚会, 有没有兴趣一起看看?”

    这两天没工作, 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玩,而且篝火晚会, 从小被教育要克己守礼的她,几乎没有机会参加这种活动。

    年稚不假思索, “好呀。”

    顺着落日的方向, 两个人身后蔓延出一长串紧挨在一起的脚印。痕迹蜿蜿蜒蜒,延伸向余晖与海面相连的尽头。

    此时, 天已经逐渐暗下来,季初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给年稚照着前方的路。

    年稚看着那道光, 眼神泛起波动, 但她没说什么,只是安静地向前走。

    越靠近民宿区,欢声笑语就越清晰。

    有小孩兴致勃勃地拉着妈妈展示自己精心做的沙雕,还有三五个年轻人一组,围着网打沙滩排球, 也有一两个家庭围坐在沙滩上吃自助烤肉。

    在沙滩与民宿接壤的楼梯口, 两个抱着吉他的小男生唱着舒缓的情歌,引得围观群众接连掌声喝彩。

    跟总是死气沉沉的年家相比,年稚最喜欢这种充满烟火气的地方。

    她的脸上不知不觉漾开笑容,两个酒窝衬得她格外甜美, 如同春日的新鲜花蕾。

    吉他小哥们似乎是想出了新玩法,抱着吉他跟围观群众互动,“有人想上来尝试一下吗?唱得好有礼物送哦。”

    年稚突然来了兴致,她拍拍季初的肩膀,“快来,我给你表演个不一样的。”

    站到楼梯下,年稚见周围人均是面露犹豫,她兴奋地举起手,“我来试一下可以嘛?”

    见第一个参与的是位漂亮姑娘,吉他小哥们都红着脸,“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年稚提着裙子走上台,说是舞台,其实只是一阶比旁边的地势高了一些的台阶而已。

    她试了几下音,发现吉他的音准不错,不需要她再调试。等季初走进之后,

    她清清嗓子,开始唱脑子里浮现出的第一首歌。

    站在舞台上的她,瞬间变得鲜活。像一个万众瞩目的发光体。

    “你问风,为什么托着候鸟飞翔,却又吹得让他慌张

    你问他,为什么亲吻她的伤疤,却又不能带她回家

    你问我,为什么还是不肯放下,明知听不到回答

    如果光,已忘了要将前方照亮,你会握着我的手吗

    如果路,会通往不知名的地方,你会跟我一起走吗

    ……”

    跟平时讲话时张扬活力的语调不同,在唱歌时,她的声音压得很低,有一种将故事娓娓道来的味道。

    就像是一泓清泉,在每个听众心里流淌。

    夜色逐渐降临,围在一起的人自发地拿出手机,点亮屏幕充做灯牌。他们顺着年稚的旋律摇晃,在温柔的歌声里回忆自己的那些遗憾、青春和故事。

    “一生太短,一瞬好长,我们哭着醒来,又笑着遗忘”

    有人记起那些无疾而终的初恋,有的人想起当年没有把握住的机会,还有的,只是在回忆那个永远都不可能得人。

    最后一句,年稚看向站在人群里的季初,嘴里唱着的像是歌词,又像是她想对他说、却没有勇气说出口的话。

    “幸好啊,你的手曾落在我肩膀”

    一曲终了,不少人还没从这种平静的伤感中走出来。不知是谁带起第一声掌声,刹那间这个角落里掌声四起,都在为年稚的歌声叫好。

    之前的那两个吉他小哥挠头上前,“姐姐,您是专业歌手吧。”

    年稚坏心思地眨眨眼,“你们猜啦。”

    其实算不上专业,只是在耶鲁连修了三年声乐而已。

    “这个礼物……”

    从吉他角落里退出来之后,年稚和季初两个人对着面前的礼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那两个吉他小哥理由充足,“本来想给姐姐送张我们的专辑,但是跟你一比,我们太班门弄斧了。不如把我们今天新买的狗窝送给你们吧,这是我俩房子里目前最贵的东西了。”

    末了,又补充一句,“除了吉他!”

    可是,

    她和季初都没有狗,要这个大狗窝有什么用?

    季初笑意吟吟,“拿上吧,说不定未来会有用的。”

    年稚想想也是,毕竟是别人的心意,不好随便糟蹋。

    于是两个人抱着狗窝,参加了整场篝火晚会。

    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围在一起,尽管人种不同,语言不通,但快乐是不需要语言传递的。一群人唱唱跳跳到深夜,最后散场的时候都还纷纷意犹未尽。

    这也是年稚第一次看到季初脸上有如此生动的表情。之前无论是作为跟她谈恋爱的“沈初”,还是季家独子季初,他总是带着一层面具,矜贵疏离,让人难以接近。

    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把所有的情绪都挂在脸上,开心得像个孩子。

    年稚晚上喝了点儿小酒,两个脸颊红得像伊甸园的苹果。晚风迎面吹过来,驱散了烦闷和燥热。

    随着风一起送来的,不仅有清爽,还有一只小狗微弱的呼唤。

    “季初,你有没有听到?”

    话刚问出来,年稚就后悔了。她小时候也曾在路上救过一只小狗,本以为从此多了一位家庭成员,兴冲冲地把他带回家。结果连人带狗,一起被年宏扔到后山的小木屋里。

    她还记得年宏在摔死那条小狗之前说的每一个字,“你作为年家大小姐,在路上随便捡这么一只脏狗,不嫌丢人吗?只有名贵的犬种,才配得上你我的身份,像这种畜生,根本就没有活在世上的价值。”

    他的动作非常凶狠,小狗躺在地上,呜咽着抽搐几下,就不再动了。几分钟之后,从它的眼睛和耳朵里,流出红色的鲜血。

    那三天,年稚水米未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和一只死去的小狗关在一起。

    她一开始还有力气尖叫哭闹,到最后只能虚弱地躺在地上,躺在狗子的尸体旁边。闻着腐|臭味叫妈妈。

    小年稚在那三天里做了无数噩梦,她梦见妈妈死前绝望的双眼,也梦到小狗流着血泪站在她面前控诉她。

    后来,被放出来的年稚,变成一个听话乖巧的傀儡,成了年宏最得意的作品和笼络季家

    的权利财富的工具。

    从那以后,她没办法在任何黑暗的地方待哪怕一秒钟。就连晚上睡觉,室内都必须有月光或者灯光。

    所以她不爱跟人一起睡觉,也经常在无尽的噩梦里惊醒,不得安枕。

    这些事,除了她、年宏和林管家,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等年稚回过神,季初已经用外套把小狗包着,抱到她面前。她认得季初的那件外套,国外手工高奢品牌的定制款,有价无市。

    而现在,在季初眼里,这件能比得上四五线城市一套房的外套,没有一只流浪狗的生命重要。

    年稚颤抖着声音问,“你,不嫌它脏吗?”

    季初不赞同,“小东西这么可怜了,我还嫌弃它,那我还是不是人呐。”

    “那我可以把它带回去养吗?”

    “好呀,我相信你会是个好主人的。最主要的是,你刚刚赢来的豪华狗窝,有用武之地了。”

    年稚再次涌起想哭的冲动,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看不起流浪狗,也并不是所有豪门都需要名贵的纯种狗撑面子。

    在跨越几乎二十年的时空后,有个地位和身份都比年宏尊贵的男人告诉她,你小时候帮助流浪狗的行为,是正确的。

    可惜,当年的小年稚,听不到这种话。

    刚才一口气干掉的那杯洋酒缓缓上头,年稚感觉自己开始头重脚轻起来。

    伸手逗了逗窝在季初怀里睡觉的狗子,她快走几步到季初面前,然后转身背对前方,凝望着季初的眼睛。

    “小初。”

    “嗯?”

    “你真好看!”

    季初笑得格外宠溺,“年年,你醉了。”

    年稚抬起头撒娇,“我醉了,那你背我回去好不好?”

    她的嘴巴微微嘟起,粉红色的脸和雪白的脖子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大概是由于神智不清的缘故,年稚的眼睛黑亮清透,还盖着一层湿漉漉的水汽。

    显得娇弱可爱。

    季初无奈地笑,“好,背你回家。”

    他接过年稚肩膀上挎着的小包,挂在自己脖子上,一只手托着身后的年稚,另一只手放

    在胸前抱着睡得香甜的狗子。

    这种姿势给他一种拖家带口的诡异既视感。

    幸好刚才他们顺路把狗窝放在食堂门口,不然季初只能把它顶到头上带走。

    两人一狗就这么慢慢地在路上走着,路灯把他们依偎在一起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年年。”

    年稚显然还在梦里,不请不楚地应了一声,“嗯。”

    “没事,就是再叫一叫你,”他顿了顿,又说,“我们给狗子起个名字吧。”

    “嗯——叫元旦,小名旦旦怎么样。”

    年稚迷迷糊糊地掰着手指头给他解释,你叫“季初”,一季之初,我叫“年稚”,年关将至,那合在一起,就是元旦啦。

    “嗯,就叫元旦。”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人腻歪的小日常ing

    这一章解答了只只黑暗恐惧症的由来,写的时候给我心疼的(泪目)。

    注:只只唱的那首歌来自毛不易的《无问》,有兴趣的宝贝可以去听一下,还蛮符合只只现阶段的心路历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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