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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是他未过门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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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歌狐疑的看了陆遥和陆长瑾一眼,这两个人长的还不错,就是穿的这么破,看起来也是穷人,他们真的有钱帮助我们吗?

    路生听到后,很为清歌高兴,这才跟她解释了事情原委。

    原来他们卖了一牛车的野味儿,肯定卖了很多钱。

    她又转念一想,普通人怎么可能打这么多野味儿。

    想到路生和苟生是为了大哥的伤才骗人的,让清歌心里感动的同时又异常伤感。

    这些陌生人,比那些有血缘的亲人可是强百倍。

    想到此,她眼泪止不住的流。

    陆遥此时才仔细打量起这个少女,腰枝纤细,青丝如墨染,肤白如皓月,月眉星眼,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大家闺秀风华。

    这种气质似曾相识,陆遥好像在哪里见过。

    陆老太太!

    对,就是奶奶身上也有这种感觉。

    刚才陆遥听到清歌喊路生哥,但她看起来比路生还显得大些。

    这个女子看起来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闺女,发育的也好,这就好解释了。

    路生靠乞讨为生,吃了上顿没下顿,看起来面黄肌瘦,可不就跟同龄人相比显小么!

    “姐姐,你怎么哭了?我可以帮助你医治你大哥的,你大哥会好起来的。”

    清歌眼中含泪,摇了摇头。

    “不是的,不关别人的事,是我想到伤心之事。”

    她擦掉眼泪,决定坚强起来。

    大哥一路护着她来到此地,她不能辜负大哥。

    想到这些,清歌跪倒在陆遥和陆长瑾面前:“谢谢你们,以后你们就是我和大哥的救命恩人。”

    陆长瑾瞄了清歌一眼,想扶她站起来,又感觉不妥,只能祈求小妹扶她起来。

    陆遥接收到了大哥的眼神,这个闷葫芦大哥从来不求别人什么。

    也从来不喜欢多管闲事。

    今天是怎么了?

    “清歌姐姐,你快起来吧,我让我大哥背着肖大哥去看郎中。”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清歌再次感谢后,这才肯起来。

    ……

    陆长瑾把竹影肖背到离破庙最近的医馆看伤,却被药店伙计给哄了出来。

    原因是没带银钱。

    卖野味儿的钱全都是放在了陆终南那里,他们跟着路生、苟生兄弟走的时候有些急,让爹和陆长陵先在草市等着,他们会原路返回。

    结果就是这样没带钱,尴尬了。

    陆遥想着,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让大哥多带点银钱,男孩子谈个恋爱啥的,身上没钱怎么追女孩子。

    古代结婚早,像他这么大的人,好多都当爹了。

    “我当是谁呢,是小傻子啊,没钱看病还敢来医馆,真是丢我们八角村的脸。”

    “不对,你们是外来户,不属于八角村的。”

    陆遥听到这声音,回头一看竟然是王春花。

    她来医馆做什么?

    打胎?

    “春花,他是谁?”站在王春花旁边的男人问道。

    “相公,他就是陆长瑾。”

    陆长瑾?

    清歌一个激动,差点没有喊出声,是长瑾哥哥吗?

    她抬头痴痴的望着陆长瑾,与她内心深处那个身影渐渐重合。

    在破庙她都没敢抬头仔细打量陆长瑾,她的家教不允许。

    最后她还是忍住了相认的欲望,还是小心问清楚再相认比较好。

    王春花身边的男人嗤笑道:“原来你就是陆长瑾,就你这样的穷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想喜欢我们春花?”

    王春花竟然嫁人了?

    怎么没听村子里人谈起呢!

    陆遥狐疑的想道,她这样的女人也有人要?

    “王春花,你少不要脸了,我大哥怎么可能喜欢你?”

    陆遥拉过清歌,心里一直给她道歉,不好意思了清歌姐姐,以后我会加倍补偿你。

    她不能让大哥一直受别人的欺负、侮辱,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

    “你看好了,这才是我哥给我找的大嫂,不是随便哪个女人都可以进我们陆家的门。”

    “不是瞎子都能看的出来吧,你哪点能比的上清歌姐姐?”

    被当做挡箭牌的清歌顿时羞红了脸。

    作为帮她和哥哥的恩人,清歌觉得理应给他们些回馈。

    虽然搭上了名声,但这个地方也没有认识的人,比起大哥的性命,这些都不重要。

    再说,万一真的是长瑾哥哥,她更得帮了。

    所以大方的挽住了陆长瑾的胳膊:“姑娘你好,我叫竹清歌,是长瑾哥哥未过门的媳妇儿。”

    陆长瑾心里一紧,偷瞄了一眼挽着他的小女人,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王春花在村子里相对来说还算可以,跟清歌一比,就好比一个是地上的大鹅,一个是天上的白天鹅。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说王春花是大鹅都感觉侮辱了鹅。

    听到陆遥这么说,王春花这才注意到清歌,看到有女人站在陆长瑾身边,眼里冒出了嫉妒的火光。

    王春花旁边的男人也看了一眼清歌,顿时被清歌的美貌给吸引住了,眼睛都看直了。

    这个女人太美了,我在镇上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他忍不住伸出咸猪手,猥琐的问道:“姑娘,我叫胡彻,我们可以认识下吗?”

    胡彻是谷芽村的村民,在村里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二十好几了,也没人哪家姑娘肯嫁给他。

    偶尔一次机会攀上了林霸天,目前在林霸天手下当打手。

    胡彻仗着林霸天,经常调戏民女,在镇上看到好看的女人都会上前调戏两句。

    有一次看到王春花一个人走在路上,也用同样方式过去搭讪。

    跟别人不同的是,王春花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就这么吊着胡彻。

    搞得胡彻心里痒痒的。

    胡彻一直在想尽办法得到王春花,不管王春花让她做什么事,他都依着她。

    上次陆小小被卖,还是他给王春花牵的线。

    当时王春花的心里只有陆长瑾,还看不上胡彻。

    后来她也明白,跟陆长瑾没有希望了,也就死心了。

    她不想嫁给刘二麻子,王家嫌她丢脸,不肯为她出钱打掉孩子,最后还是胡彻愿意给她出钱。

    作为回报,王春花也献了身,同时也答应,等她养好身体后,就立马跟胡彻成婚。

    比起刘二麻子,胡彻长的还算看的过去。

    陆长瑾看到胡彻冒着绿光的眼神,心里顿时窝火,忍不住握住他的咸猪手一扯,胳膊给他撅折了。

    “啊~疼死我了,你敢打我,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再敢打清歌的主意,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啊~疼,快,大夫。”胡彻疼得在门口大喊。

    王春花关心的问道:“相公,你怎么样?”

    此时,胡彻对王春花越看越不顺眼,要不是她,怎么可能被打。

    “滚开。”王春花一把被胡彻推到了地上。

    “相公,你……。”

    “谁是你的相公,不要脸的骚货,自己都让人搞大了肚子还来钻我的被窝,我嫌脏。”

    胡彻朝她吐了一口,临进屋前,还恶狠狠地瞪着陆长瑾:“你们给我等着!”

    此时王春花一脸狼狈的坐在地上,她爬起来朝着清歌的脸伸出手就挠,嫉妒使她疯狂:“贱人,勾男人魂的骚狐狸。”

    都是这个贱人,凭什么她的男人都喜欢这个女人。

    既然她有勾人的脸,我就挠花她的脸。

    清歌躲了过去,甩起胳膊就给了王春花几巴掌,脸立即肿了起来:

    “嘴巴既然不干净,脸也别要了,以后请你不要再打我男人的主意,否则我还会揍你。”

    此时柔弱的女子,化为了强悍的母老虎,来宣誓主权,捍卫她身边的男人。

    我男人?

    陆长瑾听到这三个字后嘴唇一勾,感觉还不错。

    陆遥却多看了清歌一眼,她怎么这么大力气?

    比起经常干活的王春花力气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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