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大融合修罗场世界10
姜玥和方斯宇到了y国之后,在x大附近租了一个小公寓。y国那附近她比较熟,而且这也是方斯宇之前在y国活动的区域。
他们把东西收拾好之后,方斯宇就拉着她到了楼下的一家costa coffee去喝咖啡了。
两人都点了一杯flat white,姜玥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那个咖啡师小哥感叹道,“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有比你更好看的咖啡师了。”
方斯宇笑了笑,很快便吸引了周围女生的目光,这家伙真的是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啊。
“你就这么喜欢我这张脸吗?”
姜玥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那是自然,你长得真的很好看,不然也不会吸引我的注意了。你可是我两辈子第一次主动追求的男生呢。”
两人回到熟悉的环境,仿佛也回到了很多年前在y国的时光。
其实方斯宇一点都不想怀念那段孤身一人在y国的时光,除了初遇姜玥算得上是他唯一的色彩,其余的时间,可以说一点都不美好。
独自一人被流放到异国他乡,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他也不稀罕用那个男人的钱。他曾经同时打好几份工,就是想能够经济独立完全脱离萧家。
但是因为没有学历,做的工作也都是很底层的,包括这个咖啡师的工作,薪水也只是勉强够温饱而已,但他没有人脉没有钱什么都没有,并没有很多别的选择。
直到他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利用的就是自己这张脸,又刚好遇到了星探能帮他出道,他这才慢慢通过努力脱离了相对而言比较拮据的生活状态。
他带姜玥来y国,并不是为了怀念那段日子,而是想弥补自己的遗憾。
他很希望自己能够早点和姜玥在一起,如果他真的能像时空恋旅人中那样穿越时空,他一定会回到他跟姜玥在costa coffee初遇的那天,他会认出她,然后主动追求她,这样他就可以更早的跟她在一起,他们也能陪伴彼此更长时间了。
方斯宇看着姜玥说:“我在y国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如果我能回到过去,我会先去找到你,然后主动追到你,这样有你陪着我,也许在异国的那两年,也会成为比较美好的记忆吧。有一种说法是,如果你回到旧地,用全新的好的记忆覆盖掉不好的记忆,那么你以后回忆起这个地方,想到的也会是好的记忆。”
姜玥自然懂方斯宇的意思,“嗯,那我们现在在y国就是全新的记忆了,所以这一次,要换你追我。”
方斯宇宠溺的笑了笑,拿起纸巾擦了擦姜玥的嘴,“嗯,换我追你。”
姜玥看着方斯宇的微笑,脑中顿时想到了那句诗——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这男色,也是真的很惑人啊。
姜玥毫不掩饰自己眼神中的痴迷,她感觉自己这个样子有点像是痴汉。
方斯宇看到她傻傻呆呆的样子,又笑了。
这一笑,自然又吸引了咖啡店更多女生的目光。
姜玥往周围看了一眼,有点吃醋,她直起身,朝方斯宇唇上亲了一下,“咖啡很苦,但你很甜。”
她真没学过什么土味情话,这完全是她有感而发。
方斯宇对她这种宣示主权的举动很受用,他也直接挑起了姜玥的下巴,吻得比姜玥更深,“你也很甜。”
他们这样的举动在y国随处可见,大街上经常会看到热情拥吻的情侣。两人这么一来一回,周围的女生果然都不再盯着方斯宇看了。
姜玥心想,哼,看什么看,再好看,那也是我家的。
两人喝完咖啡之后就一起手牵着手在马路上面乱逛,这个现代世界基本上和他们之前所在的世界一模一样。姜玥带着方斯宇去x大转了一圈,看着已经跟记忆中有很大区别的x大,姜玥瞬间有一点感慨。
她已经经历了50个任务世界,时间对于她来说其实已经流逝了很多了,但是即使她与方斯宇之间横亘了这么长时间,两个人似乎都没怎么变。只要跟方斯宇在一起,姜玥就会很自然的投入跟他的热恋模式。
这人世,世界那么多,她还有余下的50个任务世界需要完成,到底哪个世界才是她的终点呢?
也许,在哪一个世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陪在她身边的人是谁。
姜玥牵着方斯宇的手又紧了一些,他似乎也察觉到了姜玥的情绪,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吗?”
姜玥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觉得很开心。”
方斯宇也笑了笑,的确很开心,这种没有任何人打扰的生活,只有他和姜玥两个人,也只需要他和她两个人就够了。
在y国车水马龙的街头,周围都是不同肤色的异国人,姜玥和方斯宇仿佛是两个局外人,世间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只剩他们两个人相依相偎。
方斯宇私心的希望时间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他不想再次体会那种拥有过再失去的感觉。他知道他现在只能短暂的拥有姜玥,她还有没有正式退休,他还要再等她50个世界。
他只能为他能跟姜玥在一起的这段时间留下更多美好的记忆,才能帮他继续支撑剩下的那么多没有姜玥的时间。
方斯宇拉着姜玥到了一家花店,进去买了一大束红玫瑰,“以前总是你给我买花,现在我追你,换我给你买花。”
方斯宇想到了在那个世界中,几乎每次都是姜玥买花送给他,女霸总的气派十足,倒是显得他像是个在女霸总身后的小娇夫了。
不过那种感觉,他倒也很喜欢。
也许只要能和姜玥在一起,不管哪一种模式他都很喜欢。强势的她,霸道的她,可爱的她,小女人的她,只要是她。
孺子可教也,姜玥十分开心,低头闻了闻还带着水滴的新鲜玫瑰花,“谢谢阿宇,很香很漂亮,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