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娇艳少妇vs禁欲军阀(02)
“唔!”
月笙在这一瞬间脸色苍白,额间大滴的冷汗滚落,几乎要把一口牙齿咬碎。
撕心裂肺的疼从脚掌处传来,已经长好的畸形骨骼被硬生生掰断,疼得她觉得口中都浸上了血腥味。
饶是月笙最能忍疼,这个时候也控制不住地叫出声来,眼中溢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但是她手中的额动作却没有停下。
撕下衣摆的布条,将被硬生生掰正的脚和鞋底贴合在一起,又用布条用力缠上。
她的手指都在抖,一番动作下来,后背竟已经是完全湿透。
月笙脱了力一样躺在床上,喘着粗气。
还有一只脚,但她现在实在是没有力气了,得歇一会儿。
麻团直接傻了:【主人你……你对自己太狠了吧啊啊啊!】
月笙闭着眼睛,一句话都不想说。
她对自己的这个身体还挺惊喜的。
没想到看起来纤细,力量倒是不小,比前两个世界都要厉害。
再加上她本来的力量技巧和上个世界学到的医学直视,居然真的能把骨节掰断——
当然,也亏这处本来就脆弱,比人类的大腿骨胫骨之类好掰多了。
缓了好一整子,她才在脑海中回应麻团:
“狠吗?还好啦,我以前遇到过的疼比这疼多了。”
麻团不说话了,半晌,软萌的声音响起:【呜……主人受苦了,需要什么信息吗?我去查!】
说道这个,月笙还真的有问题:“这个世界没有反派?”
麻团想了想:【还真的没有。如果说一定要有的话,那就是纪子成最讨厌的一个军阀大人,因为那位大人是刘舒的白月光,所以算是纪子成的情敌吧,实际上那个人好像根本都不知道纪子成这号人。】
月笙“嗯”了一声。
她不傻。经历过两个世界,她感觉到了陆安和与季渊之间的联系。
虽然他们性格长相阅历都不相同,可是都给她莫名的熟悉感。
最主要的是,她这样目中无人的人,居然真的会对他们心生好感——这真的是巧合吗?
这个世界,她还会遇到这样一个人吗?
月笙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终于缓过劲来,坐起身,故技重施,又掰断了自己另一只脚掌。
她忍耐力很强,精神上尚有余力,但是这具人类的身体实在是难以承受这种剧痛,大脑直接开启自我防御。
月笙把自己整晕过去了。
一觉竟是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月笙醒来的时候,脚依旧是钻心的疼痛,已经不能沾地了。
她早有预料,虚弱叫了一声,立马就有个丫鬟模样的走了进来。
这是月笙从娘家带来的,叫春晓。
春晓一看到自家小姐这副苍白虚弱的样子,吓了一跳。
哪个新娘子会是这副模样呢?
而月笙一掀开被子,两人看到月笙的双脚的时候,更是吓得大惊失色!
月笙虚弱开口问道:“纪少爷呢?”
春晓:“少爷一大早就走了,说要去上学……”
月笙嘴唇一勾,心说正好。
纪子成走都走了,那就随便她怎么说了。
下一秒,月笙就抹了一把眼泪,哽咽道:
“少爷不喜欢我这一双小脚,硬是要我将这双脚掰直了再与我同房,于是我……”
“小姐!”春晓气得脸都红了,“这多疼啊!少爷怎么能这样做,再说了,咱们大户人家才裹小脚呢,像我这种粗人,想裹还没办法呢!”
月笙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居然还有女人想要受这种罪?怕不是被奴役久了,已经习惯了吧?
月笙叹了一口气:“反正掰都掰过来了,总不能再掰回去。春晓,你帮我出去开点外敷内服的药方子,然后把这件事告诉我公婆,说我脚养好之前,都不能请安不能服侍他们了。”
春晓很快点头应下。
月笙舒舒服服坐在了床上,活动着手腕和脖子。
她把所有的原因都推在了纪子成的身上,这样一来,纪家人即便是再怎么不喜欢她,也会对她心存愧疚,甚至还会给她更好的养伤条件。
果然,没过多久,纪母带着一大家子过来看月笙了。
“你个傻孩子,怎么就做了这种事情呢!”纪母一副心疼的模样。
月笙垂眸,苍白一笑:“只要子成喜欢就好。”
纪母虽说并不满意这个媳妇儿,但看在媳妇乖巧听话又纵容儿子的份上,她的声音也软了几分。
纪子阳和纪子妤一对双胞胎兄妹站在父母身后,盯着月笙小声讨论:
“我还想看看裹小脚的女人脚什么样子呢,结果她都掰过来了。”
“真是哥哥让她掰的?”
“我觉得有可能,毕竟哥哥之前不是写了批判裹小脚的文章嘛,那篇文章还登上报纸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加瘦弱一点的小女孩,站在最后面,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好奇观察着月笙。
那是纪父的私生女,纪芸,和两个双胞胎兄妹一样大,都是十四岁。
月笙注意到和所有人格格不入的纪芸的时候,多看了两眼。
一番寒暄之后,来看望月笙的人走了,月笙开启了十分舒心的养伤生活。
原主这段时间在做什么?
在每天早上给长辈请安,端茶倒水;给弟弟妹妹买纸买书买零食,还得遭受他们的阴阳怪气。
但现在的月笙,只需要每天饭来张口就行。
纪家人并不喜欢月笙,所以几乎也没人来看她,月笙倒也乐得轻松。
反倒是纪芸总是喜欢过来偷看月笙,偶尔还会摘一朵沾着露水的花送到月笙的窗边。
月笙并没有把这个小姑娘放在心上,不过有一日和那双清澈的眸光对上的时候,忽然想起来问麻团:
“这个纪芸会怎么样?”
麻团声音很骄傲:【以前的我肯定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只不过是个路人而已,不过现在我能回答你啦!她长得好看,后来动乱逃亡的时候,被纪子成送给了一个大汉奸,后来就成了那个汉奸的姨太太。】
月笙捏着手里的月季,“嗯”了一声。
就这样过去了两个月,在各种珍贵药材的外敷内用下,她的脚外表看起来已经和正常的脚没什么区别了。
这一日,月笙第一次下地,虽说那钻心的疼还是不可忽略,但是她还是很兴奋。
被春晓扶着走了几步,她便不满足在这个小院子里乱晃。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还从没出过房间。
她想出去看看。
春晓劝不住,只得帮月笙穿戴好,扶着她慢慢出了门。
这里的建筑,月笙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街上有车子也有马,穿旗袍的女人拿着团扇挎着穿西装的男人的手臂。也有穿着灰扑扑大褂拉车的男人,和面容苍老的老妇。还有穿着军装背着枪的男人,他们大概是地位最高,走到哪里都有人点头哈腰。
月笙觉得新奇,慢悠悠走着,连脚底的疼痛都忽略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喧哗。
月笙回头看去,街道的尽头,几人骑着马飞奔而来,为首的那个一袭黑色风衣,立领遮住了半边脸。
就在看到那男人上半张脸的一瞬间,月笙心中一跳,眯了眯眼。
春晓连忙道:“小姐,我们让让。”说着,扶着月笙往路边走去。
然而,月笙却忽然扣住了春晓的手腕,冲着她眨了眨眼。
春晓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感觉到手腕一阵大力袭来,硬生生让她往后退去!
春晓惊呼一声,踉跄了几步,却见月笙竟然利用反推她的力气,往马路中间走了几步,眼看就要摔在了那飞奔而来的马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