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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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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玉魁唯一能动用的就是他的脑子和一张嘴。

    他的计划也非常简单。

    就是在这儿把人整死。

    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回到通市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再光鲜的城市都有阴暗的下水道。

    尊重和地位都是建立在强大的实力之上。

    很多时候,人类还不如丧尸可靠。

    红眼丧尸的近战实力很弱。但它非常聪明。

    对布置陷阱特别感兴趣。

    当初林玉魁在银行遇到它的时候,就在各处布置了陷阱。

    被关进研究所这么久,依然没有放弃这个爱好。

    第一次和林玉魁配合就这么默契。

    一个动嘴,一个动手。

    没费什么劲就收了两个小弟。

    红眼丧尸在山下漫无目的地转悠两个小时。没能找到可用的手机。还怕回来后受到林玉魁的责怪。

    这下好了,大胡子身上就有现成的。

    少年变成丧尸之后老老实实地靠墙站着。

    大胡子倒在地上抽搐了一会儿,身上蒸腾起一片白雾。

    竟直接变成b阶丧尸。

    其实这俩人的所作所为没啥毛病。拾荒者要是没有这份狠辣和心机,早就排队投胎去了。

    林玉魁和红眼丧尸的做法也没错。

    都是为了活下去。

    要怪就怪这操蛋的末世吧!

    红眼丧尸从大胡子身上找出一部静音的老年手机。

    这种手机在拾荒者中很受欢迎。

    毕竟拾荒者居无定所。

    可能充一次电,要很久才会再次进城。

    林玉魁忙让红眼丧尸拨通柯楠的电话。

    可是放到他的耳边时却传出一阵电子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于是又拨打单萍的手机。

    同样提示不在服务区。

    不祥的预感从林玉魁心头升起。

    家里的信号算不上很好,但也不至于打不通。

    他失踪两个多月。

    柯楠和单萍肯定去军区打探过消息了。

    也不知两人是离开住处,还是遇到了意外。

    林玉魁正暗自焦急,突然在手机的通讯录中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郑智博。

    拾荒者的手机里怎么会存郑智博的电话?

    林玉魁又看到一抹希望。当即让红眼丧尸拨打过去。

    挂断!

    又拨打……

    再挂断!

    第三次拨通,终于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不耐烦的声音:“我现在很忙,你是哪位?”

    林玉魁听到这声音,顿时激动起来:“郑智博?是我!林玉魁!”

    “你等一下!”,郑智博的语气微微一变。

    能从电话里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片刻之后,再次传出他的声音:“你到底是谁?这个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笑。”

    林玉魁乐呵呵地反问道:“怎么?你连老同学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沉默了片刻,郑智博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你……还活着?太好了!你在什么地方?我现在就去找你。”

    林玉魁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也不清楚。在某座山上的破庙里。”

    郑智博焦急地问道:“你身边还有其他人?是这个电话的主人救了你吗?”

    林玉魁微微一怔,眼睛眯了起来。郑智博居然用到了拾荒者救他的字眼……

    于是保持着之前的语气:“手机是从一具尸体上翻出来的。上面刚好有你的电话,你说巧不巧?”

    郑智博有些无奈:“嗨,我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所有拾荒者都存了我的电话。你在那儿别动啊,我找人给你的手机定位。马上就去接你。”

    林玉魁大为惊讶:“厉害呀!这才多长时间?都混成企业家!”

    “你就别挖苦我了。等着我哈,我现在就找你去。”,郑智博没有进一步确认林玉魁的身份,仅仅两句话的功夫就要出来找人了。

    “好!”,林玉魁欣然答应。

    一挂断电话,脸色立即沉了下来:“快!把手机藏到草丛里,咱们立即转移。”

    “呵?”,红眼丧尸露出疑惑之色。

    林玉魁叹息一声:“实力不行的时候,就只能多用脑子。”

    红眼丧尸不再多问,立即让两个新收的小弟脱下衣服给林玉魁套上。然后把木板像担架一样抬起来。

    临走时,还没忘了把鼻烟壶揣起来。

    至于那套造价不菲的作战服,已经彻底没用了。就作为打扰寺庙清静的酬劳,留在佛像身上吧。

    另外一边。

    一个干瘦的眼镜男合上仪器,对郑智博笑吟吟道:“老大,信号已经锁定了。是十五里外的一座破庙。到底是什么人呀?让您这么上心?”

    郑智博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知道得越少命就越长。”

    男人仍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明白!”

    郑智博声音平淡道:“十分钟之内,给我找二十匹狼。我要办点事儿。”

    男人终于意识到郑智博是认真的了。当即收起笑容:“好的!”

    狼,是对一小部分拾荒者的称呼。

    他们可以为了钱财出卖自己的老婆孩子,也可以为了新雇主毫不犹豫地干掉旧老板。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你可以让他做任何事情。

    狠辣、果决、没有人性。

    专门赚取见不得光的赃钱。

    更重要的是这种人就算死掉,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虽然收费很高,但是没有后顾之忧。

    一下找来二十匹狼,那是有大动作呀!

    男人只是闷头干活。却没有看到,郑智博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虚伪的愧疚。

    “抱歉了,兄弟。你不能回来。死掉的英雄比活着的废物更有价值。救命之恩,我下辈子再报吧!”

    郑智博知道林玉魁注射过狂暴药剂,也知道他当时的伤势不可能活下来。但不管电话的另一头是谁,都不能让那个人继续活着。

    他付出那么多努力。不会让任何意外挡住自己的路。

    其实有一件事情,郑智博从没和任何人提起。

    林玉魁在临市救下他的时候,他确实是靠着顽强的生存意志坚持下来的。

    但是在那之前,幸存者营地里的人不全是死于丧尸之口。

    营地被丧尸攻克的时候,他率先从后门逃离出去。

    为了拖住丧尸的追击,仅仅逃出十几个人,他就用铁链把大门锁死。

    在那之后,他又屡次利用其他幸存者脱险。

    那些和他一起逃出来的人最开始还对他感恩戴德。可是随着人数迅速减少,都对他产生了恐惧。

    对他颇为照顾的大哥,最终大腿被他扎了一刀。推进尸群。

    面对变异鼠的追击,他咬牙舍弃了情投意合的姑娘。转而去救食堂大妈。

    原因非常简单。

    大妈比姑娘的肉多……

    每当有人问起郑智博,那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总是故作轻松地自嘲道:“如果世界上最后还能剩下两个生物没有灭绝,大概就是我和蟑螂了吧?”

    各界大佬听到他粉饰过的生存经历,都会竖起大拇指,由衷地夸上一句:“钢铁般的意志。”

    郑智博都会谦逊地矢口否认。

    因为他早在心中给了自己另一个称谓——

    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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