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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长长久久(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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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只是为了对得起这个章节数。和内容有没有关系就不知道了。我是freestyle,嘿嘿。)

    夏想还和邹泯与黑泽阵在日本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非常难忘的记忆。

    “在干什么呐,这么纠结?”

    邹泯穿着睡衣,端着牛奶,潇洒的从夏想的临时书桌前走过。

    至于说是临时书桌的原因嘛,之前黑泽阵去拿每月一次的炸弹供应时,一不小心,把他的书桌给炸了。

    夏想也算是个文字工作者,对于各种笔啊,电脑什么的都是非常挑剔的,这个书桌还是他专门从中国,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找来的沉香木,桌子还是夏想自个做的呢,意义非凡。

    近百年的老货啦,这个东西,啧啧啧,现在实在是不好找哦。

    就是不知道为啥邹泯老是想啃它,边边角角上还有几个牙印…………

    啧啊………

    由于弄坏了这么重要的东西,所以黑泽阵只能贡献出自己的书房。

    欸?你问,为什么黑泽阵这种人会这么做?呵,除非他以后不想用炸药了,不然他绝对会心甘情愿的把书桌让出来。

    嗯,虽然用心甘情愿解释也不太正确,但也差不多嘛。

    “我的小说,写到第九十九章和一百章了。”

    “呦呵,写到这么多了啊,咋样挣了多少钱?”

    “你知道,我只是为了好玩写写的。”

    这是面对他们时的官方说法,夏想说的次数多到他自己都快信了。

    “哦,好吧,那你到底在苦恼什么呢?”

    “我在想,我的这两章,到底要写什么。”二进三,这必须要一个重要的转折。

    邹泯不懂这些东西,也无法理解他。

    “有必要吗?”他微微皱眉,脸上写满了“搞不懂你在想森莫”。

    “废话。”

    他双手交叉撑着下巴,脸上还有黑眼圈,看上去确实很烦恼。

    邹泯看他实在是很认真的样子,也就把杯子放下,从旁边拉了一张板凳坐下。

    “来,你先跟我讲讲你的小说写的什么吧,主角进行到哪一步了。”

    夏想抬头看了看邹泯,然后又继续低下头去看屏幕。

    “我写的双男主文,两位男主的关系很好,也没有争吵什么的。”

    “停停停停停!”邹泯出声让他stop。

    “怎么了吗?”夏想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或者说哪里漏出了马脚。

    “我想要知道的是,你这个小说的大概内容,人物设定之类的,至少让我了解一下吧。”

    邹泯右手撑着头,空出来的左手也没有闲着,拿出笔筒里的一支钢笔转了起来,不过很显然,他很菜。

    听到他说的话,夏想有一些犹豫,如果让他猜出来任何一点的话,那会很难收场的。

    “干啥子,被我的惊为天人的盛世美颜呆住了吗?可不要迷恋哥哦~”

    好吧,这种智商他是猜不出来的。

    “我的两位男主是一对恋人,一个,是整天邪笑的冷漠两面攻,一个,是整天憨憨的可爱两面受。”

    这么说,也不算错吧?他有些心虚,悄悄的注意着邹泯的神色。

    “嗯哼,人设很好呢。”

    至少邹泯觉得,他很喜欢。

    “主要内容就是,两位主角通过努力,一举毁灭一个黑心公司的故事。”

    邹泯还是像课堂里的学生听老师讲故事一样,没什么不对劲,夏想也不敢就这样放松警惕。

    “攻为主,受为辅,期间,攻其实有意无意的瞒着受,受一开始也不知道,但后来知道事情原委后也没有打草惊蛇,就这样顺着攻说的话走,只是时不时会帮个忙一下下。”

    “看起来也确实很好玩呢,阿想你继续说。”

    小孩子都喜欢听故事,就算你已经将近三百多岁了……

    “我现在呢,已经写到了受要察觉攻在做的事情的前期一段时间了。”

    “那看来你离完结休息不远了呢,哈哈哈哈!”

    邹泯笑了出来,他认为这是好事情,因为夏想总是因为每天要写这个劳什子玩意小说,错过了很多次他们的聚会或者说旅行。

    平常还要为黑泽阵那个消耗力max的杀手,负责军火贩子的角色。

    肝都说它干不动了。

    “一辈子都写不完的。”夏想摇了摇头,苦笑了两声。

    “欸?”

    邹泯没理解他的意思。

    “没什么。”就当作是,我获得了想要的东西的报应吧。

    我不后悔。

    “继续说吧,因为到了这两个比较有特殊意义的章节嘛,所以我想要纪念一下,就不知道写什么,或者说,以什么来结尾。”

    文字工作者的身份不妨碍他文盲。

    没有灵感,感觉整个人身体被掏空。

    啊~~~~

    谁来救救孩子啊……

    “emmmm,要不然你文学一点?选个看起来非常雅致的句子?”

    “我是这种人吗?”

    “难道不是吗?”

    种菜养花又练字,泡茶拜佛又散步,宅家修养又科研。

    邹泯觉得,这非常文雅,至少比他这个天天野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就跑丢了的“金丝猴”好吧。

    “我给自己的定位一直是懒惰社恐又邋遢。”

    邹泯听到他的话之后,连掩饰都懒得掩饰了,直接翻了个白眼,还把对面的人从上到下扫了一眼。

    “你说你社恐我认,出门都很少。但是,你?懒惰?邋遢?如果你这都算懒惰和邋遢的话,我是不是应该算作是乞丐啊?”

    一天从头忙到尾,逛街逛街不来,请客吃饭也不来。

    这叫懒惰?

    每天穿的就跟一个十七岁小伙子似的,真的就是,看起来都跟我一般大小。

    呵,呵呵,邋遢。

    “重要的是,我写不出来这种文雅风格的话啊。”

    夏想的写作风格,算是和他本人不一样很闹腾,很活泼的了。

    突然让他写出那种,“香润上朝衣,客少闲谈尘”的风格来。

    拜托,人家从南极到北极都比不上您这么跨的。

    这不就是在整人嘛。

    “那你说能有什么办法啊,你也说了,这两章具有特殊意义,那么不难得的超越一下自己,你都对不起这‘特殊意义’四个字。”

    邹泯又换了一只手继续撑着头。

    “反正啊,你要是写不出来我就给您弄一块牌匾,上面就写这几个字,回头给你挂家里去,看你心不心虚,做不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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