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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末世强取豪夺,身娇体软难推倒(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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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88都惊了。

    它还以为林柚又要整事,没想到林柚直接给它来了一个急刹车。

    我被吓成那样,你就给我来个这?

    林柚不管5488的震惊模样,自己坐上沙发,没骨头似的贴在了易白身边。

    一边笑,一边诱惑道:“易白,给姐姐说说你和易天成之间的事情呗?”

    躺在沙发上的男孩,原本因为酒劲迷迷糊糊间快要睡着了,但是一听到身上的女人说出的那个名字,眼睛陡然睁大。

    只是原本清澈的眼睛里,迷离一片。

    林柚看得有趣,在她看来,易白在她眼里还只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呢。

    看起来智商超群,实则因为从小被关在实验室里,很多时候性格更像一个小孩子。

    “醒了吗?醒了就和姐姐说一说你以前的事好吗?”

    林柚朝易白吹了一口气,模样要多轻佻就有多轻佻。

    活像一个调戏良家妇男的女流氓。

    5488:【你一定要趴在他身上问吗?】

    林柚:【怎么?你看不惯啊?你要是看不惯的话,那我只好做点什么,让主系统把你扔进小黑屋里了。毕竟眼不见为净嘛。】

    说不过自家宿主的5488:【】

    躺在沙发上的易白,眼睛直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但是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睛根本没有对焦。

    “姐姐”他呆呆的喊了一声。

    林柚唇边的笑容愈发加深。

    “姐姐想听什么?”易白皱起眉头,似乎在回想以前的事情。

    林柚:“所有,我要知道所有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

    女人的嘴唇张张合合,擦出的艳丽红色,显得格外诱人。

    易白只觉得自己好像被放在火上烤,又好像被丢进了冰水里,但无论怎么样,视线都无法从女人的嘴唇上离开。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了,混沌的脑袋里思索了很久出现这种症状的病名,但都没有结果。

    他的心脏跳的很快,好像快到有些不正常。

    对上女人那双凌凌含笑的眸子,他双眼直愣愣的,缓缓开口:“我小的时候”

    “被抓进了实验室里,那个男人我不认识,很陌生,力气很大。”

    “我被捆在手术台上,手和脚都被捆住,那个男人将管子插进我的身体里,还有针,好多针,也插进我的身体里。”

    “每天从身体里抽出红红的液体,然后又注入五颜六色的液体。”

    “我不喜欢,每次注入那些五颜六色的东西,身体里就像有火在烧,浑身都疼,脑袋像快要爆炸了。”

    “那个男人说我是个宝贝,身体里的特殊基因,可以让他研究出特别厉害的东西。”

    “他告诉我,他是我的老师,我要听他的话,不然就杀了我的亲人,但是我不记得了,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亲人。”

    “他教我做实验,教我好多好多东西,我学得很快,他很开心。”

    “后来他从外面抓来了一个小孩,给那个小孩注射了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液体,不一会儿,那个小孩就死了,但是晚上的时候,那个小孩又活了。”

    “很奇怪,我也很奇怪,我感觉身体里有某种奇怪的能量在游走,我好像变得很厉害。”

    “我讨厌他,讨厌这个世界,所以我杀了他他终于被我亲手杀死了”

    说到这里时,男孩的脸上扯动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和以前的微笑不一样,这个微笑多了几分真心实意。

    林柚摸了摸他的脸颊,轻声问:“那他又是怎么把丧尸病毒扩散出去的?又是怎么让部分人类觉醒异能的?”

    易白眼睛眨了眨,像是在仔细回忆思考。

    安静了十几秒后,他才缓缓开口道:

    “爆炸。”

    “好大一声爆炸,天上开始下雨。”

    “雨好大,淋湿了所有人。”

    林柚听到这三句话,点点头。

    【没想到这个易天成还挺聪明的,利用下雨将病毒扩散出去了。】

    5488:【可是丧尸病毒不是靠被丧尸咬才能传播的嘛?】

    林柚:【那是病毒进化后的结果,易天成虽然聪明,但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他研究出来的初代病毒,通过接触皮肤或者进入口腔、血液,促使人类基因发生突变,但是因为只是初代,所以世界并没有因此彻底沦为丧尸乐园,反而将人类分化成了三类——

    丧尸、异能者、普通人。】

    林柚看着已经快将眼睛闭上的易白,伸手在他的脸颊上掐了一把,男孩苍白的皮肤上立刻出现了一道红痕。

    “易白,别睡。”

    男孩听到她的声音,强迫自己睁大了眼睛,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她。

    林柚“噗嗤”一声乐了,道:“现在轮到姐姐给你讲故事了好不好?”

    女人脸上带着温柔的笑,让她那张漂亮的小脸衬得更加美丽。

    在易白的眼睛里,此时的她并不像以前那样散发着冰冷或者癫狂的气息,反而像一朵开在庭院里的花,被人精心照料着,在太阳下绽放,美好温柔极了。

    他迟钝的点了点头,眼睛却一眨不眨的。

    林柚看了他一眼,坐起身。

    漂亮的眸子微微失神,像是回忆起了过往。

    “易白我和你一样,我也是一个连自己亲人都忘记了的人。”

    “但我一点儿也不伤心,因为我每天都在努力生活着,靠着自己的努力每天都过得充实又快乐。”

    “我以前养了一只狗作为陪伴,它很乖很可爱,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努力工作,买了一套小公寓,在家里的阳台上养了几盆花。”

    “花很难养,但是我养的很好,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到它们撑开花朵,晒着阳光的样子。”

    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唇边扬起了微笑。

    整个人好像都回到了那些宁静美好的日子,浑身的气息都变得温暖柔和。

    林柚侧过头,看着听得认真的男孩,问道:

    “你知道玫瑰园吗?”

    玫瑰园?

    易白迟疑了两秒,诚实的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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