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我在古代靠入赘兴家(十一)
王晓洲完全不知道, 因为一本没被他放在心上的游记,不仅赔了身,还把自己后半生都搭了进去。
他此刻正和青竹一起在后山摘青梅, 每年五月,青梅就会成熟,他要趁着现在是四月底, 梅子还未完全成熟, 赶紧采摘回家。
到了家,先把新鲜的青梅清洗干净, 分别放入黑色的大酒罐,倒入镇上买的烧刀子,待酒浸没青梅, 放入从系统买的老冰糖,最后封存在院子里的槐树下。
这次他一共酿了五坛子青梅酒,等到一个月后,就能享用,光是想一想, 肚子里的酒虫就馋了起来。
大周朝, 御书房内。
当朝皇帝周启, 正在翻看手里的游记,比起枯燥又无趣的奏折,还是于县令献上的这本游记更吸引他。
身为天子,手指之处, 皆为他的王土。
“我自诩天下之主,却像个瞎子一样,每天只能通过奏折,批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解百姓之苦,不懂苍生所需,愧哉。”
一旁伺候着的小北子,递上一杯温茶,恭敬道:“皇上,您看了许久的书了,喝杯温茶,让龙体休息一会吧。”
皇帝周启,接过太监手里的温茶,轻轻抿了一口,正好瞄到游记里面的一副画。
忙放下茶杯,捧起游记,细细看了起来,笑道:“哈哈哈,这不是皇姐吗?没错,泗洲,皇姐回京的必经之路,有趣,有趣。”
“你快去把这本游记送给镇国公主去,不,朕还是亲自过去吧。”
拿起游记,就往镇国公主的宫殿方向奔去。
镇国公主周沐辞,正在宫殿里练习枪法。
“皇姐,你被人画在书里啦!”
“奴婢,参见皇上。”
周沐辞听见声音,收起了武器,递给一旁的宫女,笑着看向奔过来的少年,戏谑道:“都快当爹了,还这么咋咋呼呼的。”
“皇姐,我这不是在你面前才这样吗!”清了清嗓子,献宝一样拿出手里的游记,翻开那副画,道:“看,泗洲,酒楼,画的你!”
周沐辞接过小老弟的书,只见这一页纸上,以酒楼窗户为视角,画了她帶兵路过街道的场景。
三个圆溜溜的黑脑袋,齐齐往窗外伸着长脖子,这画面她有些眼熟。
仔细的回想了一番,突然,想到了当初的惊鸿一瞥,不由轻笑出声。
周启“啧啧”几声,伸手夺走了游记,一脸“你肯定有事瞒着我的表情”。
最后小皇帝还是按耐不住好奇心,先开口问道:“皇姐,你认识这王晓洲?”
“也不算认识,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还没来得及细看,对方主仆三人就跟受惊的小鸟一样,立马躲了回去。
摸了摸有些糙的脸,她很可怕吗?关外生活艰苦,皮肤都差了,如今回来了,没事是该好好保养了!
“王晓洲这人,朕觉得他特别有趣,寒窗苦读十几载,算着答卷,特意考了个最末尾的秀才。”
两人一个说,一个听,一起走进了宫殿。
身旁的宫女识趣的端上清茶,退下。
小皇帝又接着道:“秀才虽不易,但每年也不少。就在大家以为他会归于平凡,安静度日之时,突然游山玩水去了。”
“五年啊,众人都快忘了他时,回到王家村,不声不响编了这本周游记,名声大噪。”
忍住笑道:“就在大家以为他要干大事的时候,他却跑回王家村,每天种田酿酒。”
“哈哈哈,你说他这人好不好玩!”
镇国公主也不由目露浅笑,摇了摇头,给毫无形象的小老弟,递了一杯热茶。
小皇帝喝一口茶,润了润嗓子,正经道:“他的老师和于知县是好友,两人经常有书信来往,我仔细浏览了一番,发现此人确实博学多闻,见多识广,朝廷正是缺人的时候,实在是让我眼馋的很。”
“我若直接收录他为官,以他性格,不出两年,估计就跑了。”
话落,满目期待的看着他的老姐姐,镇国公主。
周沐辞无奈道:“人一辈子,大多都绕不过权和钱,偏偏这位,两个都没兴趣,乐居乡野。”
“我帮不了你,你让我舞枪弄剑,上阵杀敌,我在行,拐人,不行。”毫不犹豫拒绝道。
小皇帝也不失望,神秘道:“皇姐,你说漏了一个!”
在镇国公主疑惑的眼神中,笑着解释道:“还有色啊~我帮你打听清楚了,他今年三十有六,无妻无妾,更没有什么通房丫鬟,性取向也正常,淡泊名利,不正符合你的要求!”
周沐辞,大龄少女心,可耻的动摇了,犹豫道:“我当初只是惊鸿一瞥,还是亲眼见见,才能放心。”
小皇帝戏谑道:“哟,还惊鸿一瞥,我看你这分明就是对他见色起意,馋人家身子。”
周沐辞从小不爱诗书词赋,唯爱手中红缨枪,性格更是如男儿般果断干练。
她生活在宫里,早见惯了这些人见风使舵,攀炎附势的面孔。
她对未来夫君只有一个要求,不是为了她的身份而求娶她。
可惜事与愿违,她这才拖了一年又一年。
当晚,小皇帝就拟了圣旨,让身边得力的小北公公,快马加鞭,亲手送到王家村。
王晓洲对此事毫无所觉,他正在为他娘张氏作画。
他娘的生辰将近,他今年想为她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她的人物画像。
他娘给他的感觉,就像大海,时刻包容着他,温柔的让他眷念。
过了几天,于县令得知消息,赶紧出府迎接宫里出来的小北公公,又亲自护送他到王家村王晓洲家。
“圣旨到,奉天承运……”
“吾皇万岁万万岁!”
送走了众人,王晓洲彻底懵了,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降。
他就随手写的游记,怎么就惊动了上面的那位。
这道圣旨大概意思就是,他写的书,非常合小皇帝心意,正好镇国公主近期班师回朝,小皇帝下个月初准备为其接风洗尘,特邀他去皇宫一坐。
这要是赏他官职,他还可以找个借口推辞,实在不行,大不了混个几年,在找个理由辞官隐退。
这邀他参加宴会,是几个意思,实在捉摸不透皇帝的心思,罢了,他到时候见机行事吧。
这道圣旨,不日就传的小镇人人皆知,书店的掌柜,看着供不应求的周游记,笑的合不拢嘴。
王晓洲却被慕名而来的读书人,扰的烦不胜烦,干脆收拾了包袱,带着青竹和青一,提前赶往京城。
“哇,主子,京城也太气派了。”青一一副刘姥姥进城模样道。
王晓洲活了几辈子,又经常逛古代,早免疫了,再说了,看来看去,各个世界的朝代,都有些相似。
“啧啧,以前我们住宿,最好的酒楼也不过才五百文一晚,京城随便一家就要一两左右碎银,也忒贵了!”青一感叹道。
“啊,这个太精致了吧,主子,我可以提前支取几十年的工钱吗!”青一爱不释手的拿着手里的簪子,问道。
在周围奇奇怪怪的眼神中,王晓洲无奈的回道:“我知道你心疼自家娘子,这份心意难得,准了。”
掌柜知道原来是他误会了,瞬间自带十级滤镜,再也不觉得这人娘们兮兮的。
青一也终于反应过来,立马飙戏道:“是啊,看到这枚簪子,就像看到了远方等我归家的娘子。”
青竹站在另外一边,拼命忍住笑。
店铺外,突然人潮涌动,王晓洲好奇的跟着前方百姓一起走过去。
原来是一个貌美少女,正在卖身葬父,也不贵,就三十两,和京城的物价一笔,还有点便宜。
“我乃清平县的秀才之女,家父突发重疾,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银钱,小女今日自愿三十两贱卖,只求一位好心人能买了小女子,好让我能风光安葬家父。”
说完柔弱的轻泣起来。
大周朝,女子以柔弱无骨为美,围观群众各个面露惋惜。
夏雨看任务目标根本没出手的打算,只能向混在人群里的手下使了个眼色。
手下接收到老大的眼神,立马神情一变,步伐嚣张道:“哟,美人,爷正好还差个美妾,来人,把三十三姨娘带回去。”
夏雨挣扎着,哭喊道:“爷,小女子愿意为奴为俾报答你的恩情。”
围观百姓有些同情,可是看那人有钱有势,又不敢冒头。
王晓洲三人,饶有兴趣的看着戏,安静的当着吃瓜群众。
在他心里,这种美女,按照小说定律,不是女主就是恶毒女配,不管哪个,最后都会由男主带走,然后回去误会来误会去,反正肯定和他这个路人没啥关系。
继续安静围观。
夏雨急了,这个怎么还是无动于衷,同情心呢!挣脱掉手下,朝着王晓洲三人方向扑过去。
青一和青竹见状,第一反应就是保护主子,下意识把脚踢向扑过来的不明物体。
众人只见眼前一抹白色划过,“咚”一声,物体掉落的声音。
全场寂静,目瞪口呆。
青一尴尬的解释道:“那个,是她先突然扑过来的,我们这是下意识,哈。”
“那啥,是不是该先送去大夫那。”
一旁的假富家公子,一脸懵逼,这戏和老大安排的不一样啊。
看着已经昏迷的老大,犹豫了下,还是招呼了手下,趁机把老大拖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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