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小欧根
他抬起手,遮住眼睛,阳光实在是太强烈了,他在心里说。
……
马尔默是什么地方呢?它是一座踞守波罗的海海口厄勒海峡东岸的港口城市,58年前还属于丹麦,罗斯基勒条约把它连同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斯科讷省,布莱金厄省,哈兰省和巴哈斯四省割让给了瑞典,让丹麦的老王与新王耿耿于怀的地方莫过于此。
“啪!”
“我知道你喜欢我,爱我,”大公主没有拉开欧根挡在眼前的手,“但你觉得我什么时候会需要这份爱呢?”她说:“对,就是我遇到危险,被上帝与民众抛弃,无处可去的时候,那时候不但是我,就连法国与波旁也必然摇摇欲坠,告诉我,你想要看到那样的状况出现么?”
在烈日下奔驰的结果,让他的皮肤不如在巴黎的时候白皙,却意外地让他平平无奇甚至有点丑陋的面孔变得更和谐了,他并不高大的身躯在马鞍上也不再那么端正——要纠正这种漂亮但对肌肉和筋骨都没什么好处的贵族习气是很难的,他微微向前探着身体,一双警惕的眼睛扫视着周围,不放过一点异样。
这种古怪的仪式我们早在特蕾莎王后嫁到法国的时候就见过了,仪式一般在两国的边境举行,有着一个很大的帐篷,大公主要先在一个帐篷里脱掉所有法国出产的衣物和首饰,然后换上瑞典人带来的。但要说,法国和瑞典可没有边界相邻,但路易十四认为北荷兰已经是法国的一部分,当然也可以把它与瑞典的边界认作举行仪式的地方。
苏瓦松伯爵同时接到了国王的旨意和两个人,一个人正是他名义上的长子小欧根,另外一个则是一个波旁,也即是旺多姆公爵的孙子,国王半个连襟的儿子,一看这两个人,苏瓦松伯爵就要叹气。
因为国王把小欧根派了出来,也有人说这是因为国王担心他会妨碍到即将到来的婚事,约瑟夫却不这么想,太阳王要做成的事情,就连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也无法阻止,何况是小欧根?就算他是萨伏伊亲王的孙子也不能。
他曾经想过,一旦攀爬上高位,要怎样报复几乎毁了自己一生的莫特玛尔公爵,但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他才蓦然惊觉,那些他曾经认为很重要,重要到可以放弃一切来换取的东西,在他的心里已经如同一件被损坏的旧物,他依然爱它,毫无疑问,但那股因为它被毁坏而产生的愤怒已经消失了——他不再是一个受曼奇尼家族豢养的,虽然有些能力但也随时可以舍弃的魔药师,他在国王身边,与他关系亲近,从加约拉岛来的巫师无人不需他的指引和帮助,虽然他不会如大家族的巫师那样乘机掠夺和控制那些年轻巫师,但随着数量与时间的累积,他的威望也被推向了一个顶峰。
“我们现在正在巡逻。”小欧根说。
约瑟夫当然可以提醒小欧根做好保护措施,但躯体的痛苦总比灵魂上的痛苦好处理不是?他可找不到捆扎破碎心灵的绷带。
小欧根诧异地回过头。
“如果你不愿意忘记,那么记得我也无妨。”大公主接着说道:“留在凡尔赛,留在法国,留在我父亲身边,你已经进了军事学院,将来会为国王打仗,你也许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将军,到那时候,你会发现,我也只是一片被你夹在书本里的漂亮花瓣,比起爱情,你会更怀念我们的友谊,与你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幸好约瑟夫还是一个知道轻重的家伙,在苏瓦松伯爵给旺多姆公爵回信的时候,他正拉着小欧根,骑着马在行军的队伍边悠闲地游走——这有点越线,但他也确实领取了巡查的任务。相比起已经在军队待了几年的约瑟夫,在军事学院里也还算是新人的小欧根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大军延绵不绝地行走在道路上的景象。
她的话终于让小欧根发出了一声犹如哀鸣般的呜咽,一只落在高高翘起的船头,整理了好一会儿羽毛的黄雀吃了一惊,拍打着翅膀飞走了。
他一听说,就知道小欧根没可能。大公主可是连他都不敢去招惹的人,教导她的可不是特蕾莎王后,而是太阳王路易十四!
“那就不忘记。”大公主笑了,她坐回原先的位置,抽出手帕在运河里浸透,而后绞干,敷在小欧根的脸上,因为卡尔十一世爱好狩猎,路易十四也希望大公主有一定的自保能力——至少能够长途骑马而不掉队,所以她手上的力量一点也不小,小欧根也还是一个少年,皮肤还没那么厚重粗糙,所以他的面颊被留下了一个鲜明的红色印记。
“那么您想随我走到什么地方呢?”大公主反问道:“瑞典吗?但我的父亲,您的国王已经说了,他不会让法国人和我一起去瑞典,我所有的一切,除了我的灵魂和躯体,都要留在法兰西,我要接受瑞典人民奉献给我的任何东西,成为他们的王后,从那天起,我就不再是法兰西的公主了。”
就算法国人的盟友休伦人部落占领了最大最好的河狸皮产地,河狸皮对欧罗巴的人来说依然是种奢侈品。因为法律与传统,只有国王可以用紫貂皮,主教和公爵可以用雪貂皮,商人和一些低级官员只能用羊皮,狐狸皮和鼬鼠皮,平民索性不允许使用任何皮毛——河狸皮因为发现的晚,所以没被列入法律条文,又因为它色泽华美,温暖结实,不怕水,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所以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一个法官甚至抱怨他必须用收入的百分之一去买河狸皮帽子……这个足以容纳三四十个人的帐篷里却挂满了金褐色发亮的河狸皮,从帐篷顶一直到地面,简直比在帐篷里挂满了金币还要令人吃惊。
而比起王后,或是奥尔良公爵夫人,大公主与大郡主接受的教育反而更多地来自于她们的父亲,大公主为了能够与将来的丈夫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有合契的话题,在婚约确定时就开始学习瑞典语,如同翻阅典籍那样阅读和背诵瑞典王室与卡尔十一世的情报,才能让卡尔十一世在巴黎与凡尔赛的短短几天里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她,就连同为瑞典人的,不免对未来的王后吹毛求疵一番的使者与大臣也完全倾倒在了她的裙下。
“您还那么年轻,您不是我,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如同我们这样的人,身系千线万缕,我们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就可能掀起滔天的巨浪,殃及数以万计人的性命与生活,我们必须小心翼翼,未雨绸缪,不可放纵自己,给别人,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我亲爱的朋友,你的爱情必然是美妙而又纯洁的,但请原谅,我无法接受,因为我不属于自己。”
但对大公主来说,她的心中只有对父亲的爱和感激,河狸皮不但让帐篷里变得异常暖和,也让她面对瑞典女官时依然可以保持一个公主的傲慢与矜持,在以大郡主为首的侍女们张开帷幔,遮挡住她的身体时,只能勉强站稳的瑞典女官们更是不敢多嘴饶舌哪怕一句——比起特蕾莎王后所遭遇的尴尬,大公主就像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换了一次衣服,等她穿着打扮完毕,缓缓走出帐篷,那些瑞典人才松了口气。
欧根亲王却终身未婚,也没有任何合法或是不合法的子女。
“战斗还是战争?”
……
之前法兰西看似烽火处处的时候,丹麦国王也没忘记趁火打劫,他没有针对法国的勇气,却设法筹集了一万四千人攻打马尔默,但卡尔十一世的将军固守要塞,他们在围城三周后,因为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四世承担不起更多的军费,终告放弃。
“不是,大人。”贵女轻声说道,她也是伯爵之女,但她看到的东西——实在是太惊人了。
要达到这种程度,她所秉持的可不只有美貌。
小欧根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他也知道,如果他这样做,无疑会让很多人陷入尴尬的境地,首先就是苏瓦松伯爵,而后是路易十四,但他也时常想着,如果他在意外中和母亲一样死去,或是留在了奥地利,也许对所有人都好,他不认为自己会是一个平庸的人,但如果他是法国的欧根·萨伏伊,他就不可能与大公主有任何关系。
哪怕在踏上小船的时候鼓足了勇气,但小欧根发现,他依然无法做第一个开口的人。于是,几分钟后,大公主要求道:“和我说说话吧,欧根,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您觉得他以后会怎么样?”路易蹲在水晶球边问道。
对小欧根,路易十四和苏瓦松伯爵确实有着自己的心思,但前者让小欧根活着,并且允许他如同王子那样的生活与学习,后者愿意让出自己长子的名头和继承权,就说明了他们对这个无辜的孩子,还是抱着一点怜悯之心的,又因为奥林匹娅也是玛利的姐妹,玛利是小欧根的姨妈,路易十四甚至允许他住在凡尔赛。
多么奇怪啊,人就是如此,明明知道将要降临的必然是一场凄冷的狂风暴雨,却总还抱着一线希望,仿佛下一刻阳光就会撕开乌云,将温暖的光线投在自己身上似的。
除非大公主愿意和大部分贵妇人那样,在婚后,生下丈夫的第一个孩子后,就开始沉沦在糜烂的婚外关系里。但小欧根也知道,虽然路易十四有着三位王室夫人,但他对婚姻的尊重远超过任何一个君王,甚至连科隆纳公爵夫人也不能越雷池一步——这不是单纯的因为感情,更多的是因为他必须保证自己的婚姻,与正统婚生子的权力。
他与莫特玛尔公爵握了手,他没有忘记,但这些仇恨与爱意一起在时间里褪了色,他可以报复这个凡人,但这也意味着他必须放弃他原先连想也没有想过的权力。
大公主的邀请是通过王太子发出去的,小欧根十二岁的时候,就完成了初级学校的所有课程,成为皇家军事学院的一名新生了,与第一批几乎全都是军官以及优秀士兵出身的学院不同,他们稚嫩的就像是春日的小树,奋力地迎接着上帝赐予他们的一切,无论是阳光,还是暴雨。
“人生在世,总有不如意的地方,我的父亲也无法做到十全十美,何况是我们。”大公主说,“再长大些吧,小欧根,你会发现,这世上比爱情重要和有意义的东西太多了。”
“如果你坚持。”约瑟夫说,“还有个事儿你要不要知道?”
约瑟夫也隐约听说了一点大公主和他的事情,毕竟爱情就和打喷嚏,怎么也掩盖不了,只是凡尔赛宫中的人见多了对大公主一见倾心的年轻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他们还觉得很有趣呢,因为大公主对待小欧根,就像是对待小昂吉安公爵,或是亚历山大——也就是奥尔良公爵的儿子,在69年出生。
……
……
“然后带来什么。”路易一边站起来,一边接道:“我必须说,小欧根虽然有点阴郁,但他确实有着出众的天赋,沃邦元帅,苏瓦松伯爵,甚至之前的亨利伯爵(大孔代之子)都向我赞扬过他在战斗上有着野兽一般的直觉。”
“我不会。”
但国王怎么会想到把他派去洛林?苏瓦松伯爵思忖道,在军事学院没有建立的时候,战场上的学问只能由长辈传给晚辈,他不介意带着小欧根,却不太明白旺多姆公爵明明在敦刻尔克,他的孙子约瑟夫怎么会被安插在往洛林的军队里。
“您会忘记我的。”
小船微微地左右摇晃着,大公主已经站了起来,小欧根下意识地伸出手,怕她跌到水里去,这个举动让大公主心软了一下,但她想起之前小欧根说的话,她的心又迅速地坚硬了起来:“愚蠢!”她跺着脚喊道,“何等愚蠢!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陛下会将大公主送到马尔默。”
“更有可能是无穷无尽的懊悔。”
“殿下。”小欧根说,他看向大公主,大公主今天没有戴宽檐帽,而是用一柄精致的遮阳伞来遮挡过于强烈的光线,柔和的光打在她的脸上,让她的面容看上去就像是浮动在晨光中的珍珠,她的头发简单地盘起在,只是为了不失礼地缀着珍珠和钻石,没有戴耳环和项链,这种姿态往往只有在家人面前才会有——家人,小欧根曾经渴望过家人,但现在他又憎恨起这个名词。
国王将自己与玛利·曼奇尼的儿子推向了意大利,位置关键的加约拉岛将来也许会是一柄锋利的匕首,比起必须陪伴在科隆纳公爵身侧的米莱狄夫人,加约拉岛的总督人选最有可能是瓦罗·维萨里。
她不安地说。
这种沉重一直延续到路易十四为女儿搭建的帐篷,瑞典的贵女才掀开帐篷的门,就下意识地一退,使臣投去了询问的目光,法国人总不见得还在帐篷里装了一队骑兵吧。
这个说法,别说是瑞典人,就连荷兰人也不敢说些什么,至于路易十四要将女儿一直送到马尔默,这种危险而且不符合礼仪的行为,也没人敢阻止,就算有,他们也绝对无法在国王的军队前说不——瑞典人的心情无疑是难以言喻的,他们当然很高兴看到法国国王和他的军队彻底地羞辱和恐吓了丹麦人,但等他们知道,其中一支三百人,衣甲鲜明,装备齐全的骑兵连队竟然是属于大公主,并且会被她带去斯德哥尔摩的时候,愉快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沉重起来。
也许正是为了警告弗雷德里克四世,在与路易十四商榷后,瑞典人决定将更衣仪式放在马尔默。
他们身后有谁自不待言,但因为他们原本就是洛林和阿尔萨斯的居民,对这两个地区十分了解,所以一时间阿尔与阿尔萨斯的总督有点拿他们无可奈何——他们还有指挥官,有后勤补给,有最新的武器。在毁掉了几座村镇之后他们的胆子也变大了,甚至敢来伪装成流民来攻击军队。
一记耳光把他剩下的话全都打了回去!
难怪那位伯爵之女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往前走,那种感觉几乎能令人窒息。
这里的军队甚至只有三千人,而国王三次御驾亲征,士兵的数量都在五万左右,那将会是个多么震撼的景象,他简直不敢想象,他也几乎没有去想象的时间,虽然对于约瑟夫,巡逻只是一桩用来打发时间的小事,但对没有丝毫实践经验,只懂得纸上谈兵的小欧根,他看到的所有事物都是新鲜的。
大公主转过头,帐篷的两侧高高掀起,人们纷纷俯身鞠躬,脱帽行礼,因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正站在帐篷的彼端注视着自己的女儿,她热泪盈眶,深深地匍匐在地,向自己的父亲与国王最后一次道别。
小欧根恭谨地服侍大公主上了船,这种威尼斯船是王后特意从意大利采买的,是一种风景,也是一种交通工具,还有的就是,当凡尔赛宫里的人只想单独谈谈话,不想被别人窃听的时候,他们就会乘坐这种小船,从运河这一端到末端的大湖,需要半小时,这段时间足够他们说完想要说的话了。
“我们去大运河吧。”大公主说,小欧根就跟在她身后,他们默然无语地一直走到运河边,运河波光粼粼,春日的河水与天空,都像是染上了一层新芽的翠绿碧蓝,说不出的明媚动人,令人一见就觉得心神舒畅,但比起平静的大公主,小欧根心中却充满了绝望和苦涩。
“要来点吗?”约瑟夫策马靠近小欧根,举起一个银酒壶。
小欧根对同伴抱持着的险恶心思一无所知,他不得不休息了一天,然后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等他们终于越过了马恩河,抵达洛林地区的边缘地带时,他终于不用面目狰狞地骑马,然后在一阵阵的隐痛中入睡了。
“如果你是在提醒我,今天是大公主离开巴黎的日子,”小欧根说:“我没忘记,但痛苦让我清醒,我喜欢这种痛苦,我不需要酒。”
“我以为你会要点。”
“我想知道,”小欧根问道:“您之前说,最后一面,如果不是最后一面呢?”
约瑟夫更愿意相信这是国王的恩惠,让小欧根远离巴黎和凡尔赛,总比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所爱的人远嫁要好,而且艰苦的军旅生涯会如同粗粝的石块那样磨掉所有不切实际的粉色幻想,至少小欧根在晚上的帐篷里,咬着牙齿为自己的大腿上药的时候,他肯定想不起大公主来……虽然他们在狩猎的时候也会骑马,但狩猎说到底还是游乐,烈度和时间都无法与巡逻相比,啧啧,那两条可怜的大腿。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直到这个年轻人以赫赫军功被册封为陆军元帅,他的国王路易十四再三要求,他也没有步入教堂,也没有任何子女,有不可信的谣言称,欧根亲王曾经恋慕过路易十四的大公主伊丽莎白,在被拒绝后就放弃了对爱情与婚姻的追求,但愿意相信的人并不多,当时恋慕大公主的年轻男士们足以从凡尔赛排到维也纳,但他们也很清楚自身应该承担的义务与所拥有的权力,爱情的消逝并不影响他们拥有婚姻与子女。
“请别用这个姿势和我说话。陛下,”太猥琐了,维萨里压下之后的形容词:“殿下是个聪慧而又明智的女士,她就如同一柄华美的利剑,虽然冰冷,却能让人清醒,”他说,并不全是恭维,如果他的妻子也是大公主这样的人……也许他的命运会被再一次改写,“萨伏伊先生也只是一时冲动,他还是个孩子,他并不知道漫长的时间总会带走什么……”
“你属于法兰西,也属于瑞典。”小欧根嘶哑着声音说道。
大公主危险地耸起眉毛:“别说,”她严厉地说道:“别说,别告诉我,您竟然有着那样的打算!”
维萨里从未想过,自己竟然会被命运从最底层的泥沼里推向如此辉煌的地方,更让他惊讶的是,他并不会惶恐,觉得难以接受——他甚至没想过,他根本没有学习过应该去如何管理与统治一个地方,不,不应该这么说,他身边就有一个最好的教师。
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大公主依然还只是一个纯洁的少女,小欧根也只是堪堪成年。
“我不会选择你,或是任何一个人,除了卡尔十一世。”他听到大公主平稳地说道:“我将努力争取,不但要获得他的承认,获得王太后的承认,也要获得瑞典人的承认,我要手掌权杖,怀抱王子,与卡尔十一世并肩坐在白银御座上,我要维系瑞典与法国的同盟,保证它无论任何时候也不会与法国成为敌人,波旁的血脉将会在那片冰冻的土地上流传下去,流传很多年。”
维萨里慢慢地收回手,解除法术。他的神色之中有悲哀,也有释然。是的,他也曾经认为,爱情和亲情对他来说,是最重要且绝对无法割舍的,当他在监牢里的时候,他所想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让莫特玛尔公爵去死!不为人所知的是,他甚至希望过妻子去死,也曾诅咒过抛弃了自己的女儿。
“什么事?”
“如果说您不允许一个法国人和您一起去瑞典,”小欧根说,一边不由自主地握紧了船桨:“那么一个奥地利人呢?”
人们在记述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法兰西最为著名的将军们时,欧根·德·萨伏伊无疑是相当令人瞩目的——他出身显赫的萨伏伊家族,却有个不幸的童年,他三岁时母亲就因为一场可怕的事故丧了命,他的父亲苏瓦松伯爵立刻娶了新的妻子,他的继母出身平平,却和他的父亲感情深厚,并连续生了好几个孩子——小欧根被送到祖母那里,后来又在九岁的时候被送到凡尔赛宫被王后抚养,他和王太子以及科隆纳公爵,当时还是小昂吉安公爵的波兰国王路德维希二世关系融洽。
不过这也不是他能干预的事情,旺多姆公爵也不能,当然,这位老而弥坚的波旁也没有愚蠢到这个地步,他确实写了封信给苏瓦松伯爵,连同三十个火枪手交给他——希望自己的孙子别在这位将军麾下出什么事故,如果出了,也希望将军能够在惩戒他的时候“稍微”手下留情一点。
他们的军队在行军途中,已经遇到了逃亡的民众,据说洛林的暴动是由一些原先居住在洛林与阿尔萨斯,却因为瘟疫事件,被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驱赶到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流民发起的,他们将没有离开洛林的人一概视作叛徒,将迁移来的法国人视作仇敌与盗贼,他们一旦攻占了一个村庄,就将里面的男人全都吊死,女人和孩子在遭受了万般折磨后被溺死或是烧死。
她的眼睛是那样的美,就像是翻卷着波涛的大海,它们不但继承了路易十四眼瞳的光泽与颜色,也继承了它们的勃勃野心,与小欧根在其他地方见过的贵女不同,大公主与大郡主都是那种对自己将来的道路了如指掌的人,她们不会允许有人成为她们的障碍——这一记耳光,只是对幼年同伴的小小惩戒罢了,小欧根毫不怀疑,如果他将这个念头付诸实施,无论是不是能够成功,巴士底狱会是他最后的归宿。
如曼奇尼家族那样,用权力来满足私欲无疑是最愚蠢的,他在路易十四身边看到的这些,维萨里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复制在暴乱后几乎已经被离弃的加约拉岛,巫师和凡人,应该一样拥有平静和富足,并且不断演化到最好的生活才对!他怀抱着这样的野望,以往的一切都还在,但已经距离他十分遥远了,甚至是他的妻子与女儿。
“法国人在帐篷里挂满和铺满了河狸皮。”
凡尔赛的房间可不是那么容易有的。
那个出身高贵而又卑贱的凡人男孩也是如此,维萨里想,大公主说得没错,只要他有才能与野心,几十年后,他回过头来,就会发现大公主让他做出了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
“别逼我,殿下。”
旺多姆公爵的全名是路易·约瑟夫·德·波旁,本文中有太多路易了,所以就让我们叫他约瑟夫吧,他与垂头丧气的小欧根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在装扮上无限地向奥尔良公爵靠拢,在油嘴滑舌上无限地向达达尼昂伯爵靠拢,在风流韵事上则无限地向孔蒂亲王或是莫里哀先生靠拢,不过最好的是,他身上没有多少来自于达官贵胄的坏习气,也许是在军队里服役后才到学院的关系,也很能受苦。
对于那些叫嚣着法国人滚回去之类的蠢货,苏瓦颂伯爵也懒得说什么,一概处死了事,问题是,这些暴徒除了武器和指挥官之外,他们之中似乎还有巫师出没……幸而他们这里也有巫师,才不至于无功而返。
“他还没有经过战争呢,”路易说:“不过我正要让他去试试。”接下来还是别让他留在凡尔赛受折磨吧。
“利奥波德一世直到今天也没能有个健康的男性后裔,”小欧根死死地握着手里的船桨,急切地,一口气地说下去:“我已经成年了,我很健康,虽然有点矮小,我,我要走到他面前去,告诉他我的母亲是奥林匹娅,他见过我,我也记得他,他曾经把我抱在膝盖上,称我为他的儿子,我愿意承认他,也要求他承认我,我至少可以得到一个公爵的爵位……我……”
“这句话可真是一点不错。”路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