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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陶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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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

    起初,我是绝对想不到他的。

    走私一事让我觉得三儿应该也是靠得住的。

    他不是黑道也不是白道的人,是灰道的人。

    “子业?”

    “三儿,有个人得罪了我,我想用暴力解决。你能帮我吗?”

    “是哪个混蛋不长眼睛!不过子业啊,打打杀杀不是江湖,江湖是人情世故,我怕你对付完对方也不讨好。”

    张三趾高气昂的一句‘不长眼睛’几乎把我世界点亮,可后面的一段补充将我打入谷底。

    说到底,他也是个商人,怎么喜欢做亏本的买卖?

    当初的铤而走险不过是为了赚大钱。

    结果是白忙一场。

    “就一次。”

    “来易杭?”

    “好。”

    张三又约在易杭,注定这一行不寻常。

    他在上杭做生意,去易杭只证明跟冷少有关。

    借着生意上有麻烦处理的借口,离开光明村,来到易杭区。

    特意跟赵茜茜请了三天,聚会一天,邀人一天,打人一天,完美。

    ~~

    “子业,冷少,上次我们聚一起还是借钱搞大事的时候呢!时间真是飞逝啊!”

    就像没有逃跑一样,张三恍若没事人一样。

    冷少推了推他的眼镜框。

    镜片厚度有增加,话语少了很多。

    越是活得久,话反而越少。

    “少喝点三。”

    是我劝的。

    “娜娜没在,今天说什么都要喝点。”

    “结婚了?”

    “嗯,谁也没请,没办酒席,我不喜欢用自己的婚礼来成全别人的聚会,那不是为我而来的。”

    许是张三家里的变故,让他看清了所谓的亲朋好友。

    患难见真情,他决定不办婚礼。

    庆幸的是,李娜居然也同意。

    一场婚礼对于女孩子来说,是最重要的事情,可李娜居然愿意跟张三一起,哪怕没有这个仪式

    看来张三是找到了真爱。

    “理解”

    作为一个情感破裂的人,我没办法讲自己在爱情上有多幸运,无法分享赵茜茜的存在。

    这次当然也不是为了炫耀而来。

    “子业,三儿,这杯敬我们的友谊依旧!我不怎么喝酒,就干这一杯!咳咳”

    冷少不会喝酒,刚蒙一口就呛出了眼泪星子,连眼镜也别了下来。

    能看出来,他几乎不喝酒,不像张三在商圈混迹。

    人呐!

    想想几年前,我们还是处于同一起跑线,如今差异巨大。

    都是男人,都是同个学校毕业,天上地下,谁又能预料到此刻的场景呢?

    至少毕业那会,我们预料不到此刻的差距,亦如无法预料到毕业的离别是如此猝不及防。

    “冷少,这次叫你来,其实是子业他遇到了些问题。”

    张三直率,将问题摆上桌子。

    我可没想过让冷少也参与进来。

    “又是借钱?”

    “不是,这次有点麻烦”

    冷少一定是被借钱给借怕了。

    当初的有惊无险差点让他的英明毁于一旦。

    或者说,正因为这些外在事件的刺激,让冷少越来越编制化。

    他似乎与我们脱了轨。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想到让冷少也掺和进来。

    实际上,知道这些的人越少越好。

    “我有个妹妹,她被”

    将王薇薇的事情去了人名,唯独管夫子这三个字交代彻底。

    “东海市的管夫子,那可是【三通科技】董事长的儿子,家里有几十亿资产,子业你会不会弄错了”

    “冷少,相信我,当然,这件事情不关你的事,你不要掺和进来。”

    “阿大,这是什么话?去他奶奶的腿!要是他真是流氓,我第一个帮你打他!”

    第一次,见识到不一样的冷少。

    他在我印象里斯斯文文,从来不说脏话。

    如今这般反差只能证明一件事:他活得很窝囊。

    出口成脏的人都过得不好,但凡有点修养,活得滋润的人是不会出口成脏的。

    你看看那些有钱人,那些潇洒哥,哪个会出口成脏?

    他们喜欢穿红戴绿,斯斯文文,让别人以为正是因为斯文才活得舒服。

    “别激动打人是犯法的,我们是守法好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打他。”

    冷少的激动点燃了我心中的战火。

    说实在的,我恨不得马上拍下管夫子被打的惨状,回去有个交代。

    饭桌上,我们出谋划策。

    有想过以生意为由,引蛇出洞。

    很快被否决了,有生意头脑的人做不出低劣的事情。

    只有没头脑的人才会在网上骗。

    有想过仙人跳,来一招釜底抽薪。

    很快也被否决了,没有适合的人选,而且时间太久。

    有想过集结一帮人直接干,

    很快也被否决了,莽夫做的事情不适合我们。

    讨论了一下午,也没个结果。

    “这样吧,子业,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陶哥。”

    ~~

    商量不出结果来,匆匆拜别冷少,张三带我去到他的老家。

    四明山依旧,就如同此片区域的贫瘠。

    当初张三老爸能做到百亿身家,也是有点本事的。

    陶哥确实该叫陶哥,他并不是混社会的,而是一个高中毕业的傻子。

    没错,从跟他的交流中,我确信他智商不高。

    十二块腹肌,大概是将智商加到体力上去了。

    一拳就将一片水泥墙给打得摇摇欲坠。

    我确信,纵使陶哥去打搏击,不出三回合就能将别人打散架。

    那股子威猛劲早就超出人类极限。

    大概也只有枪能比过他。

    “嘿嘿,张三,嘿嘿怎么回村来玩呀?”

    “陶哥,给你买了烤鸡,还不错,来。”

    “还是你好啊!时常回来看我,你们这帮小跟班,也就你有点良心。”

    吃着烤鸡,在大桥下,溪水流过。

    双脚淌水,沉浸在夏天的美好里。

    简单的惬意生活莫过于如此。

    听张三说,陶哥是村里的孩子王,原先二三十个小孩都是他的手下。

    以前的陶哥学习成绩优异,奈何家道中落,在他初中的时候父母离婚,外加上家里其他长辈的离世,让他的精神受了刺激。

    整天窝在家里健身,也不跟外面打交道。

    事实上,他有出去找过工作。

    可这遍地大学生的海浪市哪有他的生存之道?

    处处碰壁,就连开叉车都没人收。

    久而久之,他只能游荡在村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出现了痴呆。

    每次看到别人都是笑嘻嘻的。

    开始时,所有人都忌惮他的体格,和和气气。

    谁成想,相处久了才发现,原来陶哥有点痴傻。

    痴傻又没攻击性,也就慢慢沦落成村子里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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