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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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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吃完晚饭便离开了张欣怡家,趁着夜色开车回了石头区。

    “阿健。”

    “子业!怎么突然打电话来?”

    “有事回一次石头区,明天有空吗”

    “应该有吧,怎么了?”

    “明天我去找你。”

    小山村的日子就像被静止一般,林健始终没有变化,还是老样子。

    唯一不同的或许是他的压力小了,不需要整天上山,不需要天天为了搞钱而烦恼。

    阿呆依旧憨厚,狗子老得比人快。

    往常还会蹦跶的阿呆,现在就只喜欢摇尾巴来敷衍观众了。

    狗子嘛,总归是越活越懒的。

    “怎么突然回来了?”

    看见我,林健是吃惊的,同时也夹杂着喜悦。

    “赚了点钱,有点意想不到。”

    “该不会是来请我喝酒的吧!”

    “阿健,先前瞒了你,其实一共五棵滴水神珠,我急用钱,给藏了两颗,当时公司周转压力大,现在解决了,是时候还欠你的两百万了。”

    “害!哪有欠我两百万?没有的事,子业啊,别放心上。”

    林健就是这样,两百万都能云淡风轻。

    生活没有了压力,人就看淡了金钱。

    所谓金钱至上的世界,真的是人心不古?

    我想不是的,人们越是渴望金钱,就越说明这个社会出了问题,越能说明这是一个有失偏颇的世界,只不过那些自诩聪明的人视而不见。

    法治社会真的和谐吗?那是建立在愚蠢上的光明。

    为什么拆迁暴富就是合规,而偷窃就是非法?

    为什么不符合标准就属于违建,而符合标准就要给予补贴?

    这社会充斥着不公平。

    当正义的天平倾斜的时候,再说人心不古,势利而为,那是该多么讽刺的事情?

    这世界,人们的学历越来越高,见识越来越广,可终究是越活越回去了。

    越是高文明的社会,反而越难以生存,越是有素质的人反而越接近二傻子。

    所幸,我的朋友是林健,是那个可以安静种花的美男子。

    在他面前,我大抵是羞愧的。

    “一定要还的,当初故意隐瞒,对不起。”

    “你这话说的!要是我有困难你肯定也会救我啊!只是子业,当初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困难?难不成怕我笑话你?”

    “当然不是,只是”

    之所以没告诉林健,完全是因为当初我觉得纵使告诉他,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然而若将真实想法说出,不就是看不起他?

    话到嘴边,我哽咽了。

    我的人生注定活在隐瞒跟欺骗之中,无法跟林健一样豁达。

    “算了,反正啊,别放心上,我的生活幸福着呢,倒是你,做了大老板不要忘记我这个朋友就好。

    对了,告诉你一件大好事!”

    “什么事?”

    “那棵滴水神珠又长大了,差不多十五万的估值了,我厉害吧!嘿嘿。”

    林健的话语里尽是自豪,那是对自己能力的肯定。

    “厉害。”

    “再带你看看我的秘密基地。”

    林健所谓的秘密基地便是他的花卉基地。

    植物,不可形容其生命力之顽强,其色彩之缤纷。

    五颜六色的棚里,竟如童话世界一般美丽。

    “太阳晒下来太热,特意做了个内塘,流水是山泉水,养鱼还真不错呢!”

    果然,他开始了重操旧业,养鱼。

    只不过,小小的鱼塘成不了气候,一定是养了个兴趣。

    “应该不上山了吧?”

    “不上了,听说山上有云豹,从深山迁移过来的,子业,你也别上山了。”

    “不上了。”

    也是。

    当人迹少了之后,也该将山林还给动物们了。

    只是想起乱石林,想起山上的美景,当初没拍几张照片也确实可惜。

    只有不再经历的时候,才会明白路过的风景究竟有哪些值得迷恋。

    在家的几天,呆在画室创作,去画曾经过眼却不经意的风景。

    有将钱安逸的《离开》裱起来。

    我想我能感受到雪中姑娘的感受。

    天虽冷,心未凉。

    “刘子业?”

    “哪位?”

    “是我啊!胡荣,还记得吗?”

    “哪位胡荣?”

    “就是小学同学,你,我,还有林健,当初玩得很好的胡荣,难道忘记了?”

    “噢!你啊!好久不见了。”

    自打小学四年级之后,便再也没见过。

    胡荣家里有点关系,去了城里当插班生。

    当时没什么联系方式,人海茫茫,早就消失在了远方。

    所以对于胡荣,我始终停留在小时候的记忆里。

    谁能想到他会来联系我?

    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嘿嘿,听阿健说你发了呀,都不联系联系老同学。”

    “没有,就赚了一点点小钱。”

    “老实说,赚了多少?嘿嘿”

    “三百多万吧,不多。”

    “好小子!可以啊!我们小学同学里指定就你最富有。”

    胡荣话语里都是奉承的谄媚,这跟多年未联系的朋友完全不同。

    许久未见,说是陌生人都不为过,偏偏如此热情,着实让人有些揣测。

    “没。有什么事吗?”

    “小学同学聚会来不来?都快二十年了,大家聚一聚,我当发起人。”

    “可以啊。”

    “那就这么定了,到时候跟林健一起来。”

    ~~

    随即,我被拉入了一个同学群,二三十人,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上的。

    开始两天,群里倒是热闹。

    也就三日鲜过,鸦雀无声了。

    那些女同学早就为人妻为人母,而我们男同学近半也有了家小。

    天南地北,有些人甚至已经出了国。

    聚来聚去,到最后只来了六个人,其中只有黄雅是个女的。

    黄雅当初是班花,学习成绩也好,半个班的男同学都喜欢她,甚至还为她发起一场群殴事件。

    谁能想到当初的班花,因为身材管理不当,体重赶上了身高,长得那叫一个彪壮。

    以前谁都想跟她靠近点,现在谁都不想跟她靠近点。

    大抵岁月真的是把杀猪刀,刀刀切中要害。

    整个班级也就她一个女孩子还没找到对象。

    至于剩下两人,一个是隔壁村的林健。

    没错,同名同姓。

    这世界就是如此神奇的,当初为了区分两个林健,特意给他们分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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