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是女非男
微信那头,刘思瑶没有任何文字,亦或者是语音。
任凭我如何解释,如何慌张,都于事无补。
好在她对我的为人还是有半分相信。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女友吃醋的可怕,多希望是最后一次。
所以我就说,除了对象之外的异性就得保持一定距离,玩火总有一天会被火给烧成灰烬。
就跟当初我对刘思瑶的误解一样。
她始终不跟我说,究竟是谁发给她这些照片。
显然,我在她心中的地位还不如“告密者”,或者说,她对我的信任完全比不上那个告密者。
隐隐中,我害怕那人是个男生。
因为很多挖墙脚的人都喜欢捅小刀。
恋爱中的女生,是缺乏智商的。
我倒不是怕失去刘思瑶,若她能过得更好,当时的我可能真会放手。
毕竟
男人年轻的时候,若为感情所束缚,这辈子都将变得平庸。
我是怕此人如此恶毒,若真被他撬了墙角,对刘思瑶也不会是好事。
只有肮脏的人才会用肮脏的手段,而跟肮脏的人在一起,哪怕肉体上很干净,心灵也是会受到污染的。
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没有多余。
当天晚上,我便收到了飞仔,冷少,大哈和张三的祝福。
“子业,恭喜啊!脱单成功。”
“弟妹真漂亮,跟你很搭。”
“我的业,你怎么可以抛下我们先行脱单!难道感情错付了?”
“快,从实招来,有没有带去小宾馆。”
对方下手很快,而且很狠,不留余地。
我对他们的祝福自然是全都收下了。
毕竟
现在确实已经脱单。
但我没告诉他们,其实真正的女朋友是刘思瑶。
想必说出口,他们会更吃惊的,他们班的班花,竟成了我的对象。
从这帮人的关系里,我推断出,幕后凶手一定是工商班的人,而且跟冷少他们同班。
但我很好奇,为什么他单独发给刘思瑶跟冷少四人。
要知道,我跟刘思瑶的关系可是顶级机密。
唯一的可能就是,确定关系的消息是从刘思瑶那边流出的。
这样就更有可能是竞争对手。
估计是有人纠缠刘思瑶,而她选择了将已经有男朋友的关系公之于众。
一想到这里,我就怕。
对方既然会干出现在的事情,保不齐会来个为爱斗殴。
雄性,特别是中了爱情毒的雄性,是不能用常理推断的。
打架斗殴,甚至是为爱赴黄泉。
极端之人虽少,但一直存在。
我就像处在盲盒中的小玩偶,四面皆敌,明知道对方冲着自己而来,却看不到半点踪迹。
“刘子业!你个人渣,为什么派人拍照片,还说我是你女朋友?你不是有女朋友!”
是廖可馨发过来的加好友消息。
气势汹汹,不容得半点解释。
通过邀请。
随即,她便发来一连串的亲密照。
都是我跟她靠得很近的照片。
说不是情侣都没人信。
“这些照片是谁发给你的?”
“罗茜。”
我万万没想到罗茜会跟廖可馨认识。
罗茜是刘思瑶的闺蜜,长得小巧玲珑,不像个狗仔,倒像个三儿。
为什么我会说她长得像三,原因很简单。
她长得楚楚可怜,但凡心善的男人都受不了,恨不得将她收入囊中,好好疼爱一番。
听说她家境很不错,是一个很物质的女孩。
事情到了这一地步,我明白,只能去找罗茜才能解开疑惑。
下一秒,令我没想到的是罗茜就加了我的微信:
我是罗茜。
通过邀请,她开门见山:照片是我拍的,也是我发给别人的,你个渣男。
“能不能看清楚点?当时我们只是在划重点。”
“促膝而谈,相濡以沫的划重点?”
“也没靠这么近!角度问题。”
“呵呵,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对我家思瑶,你趁早死了心吧。”
“我跟她的感情,并不是你能想象的,我是真心的。”
“管你真不真,跟其他女生约会总错不了吧?还好是我认识的人,平常看你老老实实,没想到啊!”
她发了一个色色的表情包,我几度以为是不小心点错的,也没撤回。
误会,只会被越描越大,我可没心思去解释。
“随便你怎么想吧,我要看书了。”
跟罗茜,我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交流,仅仅是见过几面。
现在知道照片的来源,也让我安心下来,原来是虚惊一场。
谁都怕被人挖墙脚,那是防不胜防的偷袭,纵使是已经结婚也不例外。
“怎么,心虚了?”
她还一个劲地造,但我懒得理她。
就如我所说,我这人很懒,懒到不想倒腾出半点意外。
但这世界往往是怕啥来啥,越是不想有意外的人,往往最容易遇见意外,特别是我长得这么帅的人。
四天的临时抱佛脚,期间做了两天的小差价,直到星期三,刘思瑶回来了。
她回来,没有给我发消息,而是直接来宿舍找我。
估计在她心里,很想来个“捉奸在床”。
我确实被她的突然回来搞了个不知所措。
因为宿舍的乱,不堪入目。
万幸的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反而整理了一下午,体贴到骨子里。
当天,我抱着她一起看书,足足看了个把小时,也不觉得累。
第一次体会到大学恋爱的时光,很安静,很温柔,连心都飘荡在万里晴空,寻一个欢喜之地。
若问什么能拉近感情,想必也只有拥抱。
她没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抱女生,因为我战战兢兢的模样,早就将她逗笑。
也是当天,刘思瑶问了一个我一辈子也回答不上来的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
对于我这么懒的人来说,喜欢一个人太费劲了。
或许,刚开始我只是因为她喜欢我,我才喜欢她。
而随着相处地久了,生活中的体贴与柔情,让我愈发喜欢她。
那是一种从友情到爱情,从爱情到亲情的转变。
当时,我寻了个很世俗的理由:一见钟情。
其实也算得上,毕竟她是第一个因为误会闯进我世界里的姑娘。
若没有大二的误会,只怕这辈子也说不上一句话。
当天下午,我成了“土豪”,一定要带她去吃顿好的,但她不乐意,说是省钱。
星期三,她的考试考完,为了陪我,特意等到周五才回家。
而就在周五,大概是出门没看黄历,我做差价踏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