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 芙卡洛斯身为水神的责任感还是可以的。我不会拒绝你。
“你们刚才聊的这么开心,还没有为我详细介绍过他们呢。”
书清雅坐在一处石阶上。
石阶的下方是一处地下河,虽然是地下河,但是里面没有生物。
因为它的源头是一处地下火山,谁这里面蕴含了太多的硫磺和有毒物质导致里面没有什么生物。
不过这处地下河流到玄冥古国这边之后,里面的有毒物质几乎已经被滤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
玄冥古国的人们一般喜欢从这条河里打水去洗衣服或者浇菜种地。
而书清雅和姜尸刚刚闲着没事儿,溜达到了这个地方。
也不知道是玩心大起还是怎么回事,书清雅脱下了自己的鞋子,坐在旁边的石阶上。
两只脚就这样放进了水里一晃一晃的。
“他们是七国中的水之国,枫丹的管理者与统治那里的神明。
说实话,我很久没有见到他们了,这次他们会过来,也出乎我的意料。”
姜尸坐在书清雅旁边,看着书清雅的脚。
因为常年征战,他们这群人的手脚其实并不算多好看。
但好在书清雅是以她20多岁的年龄转生的。
这个时候,书清雅的脚还算白嫩。
到了后期,其实他们这群人身上全都是老茧或者各种伤疤。
什么好看白嫩这些词,与他们根本无关。
“水之国?听上去是一个和水城很像的地方。”
书清雅想到了一个全是水的城市。
“倒也不是,不过他们的水利系统很发达。在城市内也可以见到各种各样的管道。
几乎整座城市都处于水的包围下。
而且,他们那里的海产品产出还是不错的。”
姜尸在自己空间里找了一下,找到了几张枫丹的照片,拿给书清雅看了看。
“真是一座壮观而又浪漫的城市。”
书清雅喜欢这样的地方。
“是啊,确实很浪漫,也很壮观。
不过,那里还存在贵族阶级与平民阶级。
论社会关系的话,其实算不上多友好。”
姜尸更在乎枫丹内部问题。
“中世纪吗……”
书清雅印象里符合这种情况的只有中世纪了。
“差不多,不过比中世纪稍微好一点,至少表面上他们都会掩盖自己的行为。
不然被人找上门,他们可就倒了大霉了。”
姜尸看着书清雅的脸。
真想捏一下啊!
“因为法律?”
能让无法无天的贵族掩盖自身行为的,只有还存在的律法。
“不全是,还因为那维莱特。
他是枫丹的最高审判官,也是最铁面无私的执法者。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按照律法实行。
因为本身就是水龙王和人类是完全不同的种子。因此他在处理某些事物上会显得更不近人情。
只不过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其实内心里还是非常热情的。
至少在很多场合他都会体贴的提醒你应该干什么。
枫丹之所以能维持现在的安定,都是多亏了他。
如果没有他只靠芙卡洛斯的话,恐怕现在枫丹律法早就一团糟了。”
姜尸对枫丹的法律持中立态度,并不觉得它有用,但也不觉得它没用。
所谓律法,最重要的是限制人的行为,但是紧紧依靠纸面上的几行文字显然不足以达到效果。
最重要的还是得看执行律法的人能不能坚定的维护律法的公正性。
在那维莱特到来之前,枫丹的部分人都无法绝对的维护律法的公正。
直到那维莱特上任之后,对整个枫丹进行了大清洗和大改造。
才使得枫丹真正意义上成为了一名正义与审判之神所统领的国度。
律法的公正与言明被那维莱特做到了极致,从那以后再无人敢质疑枫丹律法的公正。
“是么,听上去,相对于那位水神小姐,这位那维莱特先生更适合担任枫丹的神明。”
一位能严格执行律法公正性的最高审判官,远比一位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神明更为重要。
正如高高在上的掌权者看不见田地里风吹日晒的农民一样。
只有能帮助农民种好地,收获满满粮食的人,对农民来说,才是好人。
所谓政策的推行只不过是政客们用来牟利的手段。
真正的实行才是最重要的。
而很可惜,99以上都实行的不怎么样。
像那维莱特这样能做到百分百实行的,万中无一,千古一人。
对书清雅这样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的人来说,端坐于高台之上,却没有丝毫功绩的人,连地里风吹日晒的农民都不如。
“那倒也未必,虽然芙卡洛斯一般都在给那维莱特添麻烦。
但她毕竟是水神,深受枫丹人民的喜爱,同时也在以自己的方式维护枫丹的和平。
我们经常取笑芙卡洛斯不假,但是我们却不会因此否认她身为水神的责任感。
无论是取悦民众,还是维持虚假的和平。
本质上都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处在欣欣向荣的环境中。
或许这种欺骗民众的做法不对。
但至少在她现有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仍在以自己的方式争取做到最好,对于一位新生的神明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
姜尸撩了一下书清雅垂落的头发,手有些痒痒。
(好久没有给清雅编过头发了。)
姜尸在思考要不要这段时间里再帮书清雅编一下头发。
书清雅一般喜欢披散头发或者编一些比较独特的发型。
因为发质和发量问题,书清雅是真正能做到黑长直的。
她的头发柔顺,又黑,而且还泛着亮光,看上去就像是电视广告中那些什么洗发水,护发梳中的广告模特经过特效处理的头发一样。
不过没达到那么夸张的地步。
如此优越的先天条件,自然也让书清雅非常自信。
她很喜欢披散自己的头发,这让她有一种放松的感觉。
但同时她也很喜欢为自己编一些发型,因为这会让她觉得自己看上去更美丽。
但通常不是因为懒,不想编,就是因为要出席一些正式场合,只能选择盘头。
或者编一些比较正规的发型。
同样,正如书清雅喜欢自己纯天然的头发,她也很喜欢纯天然的自己。
书清雅在孤儿院里受到的教导从来都是自信,自强。
胭脂水粉不过外物,只有人自身的底蕴和内涵才是人最好的化妆品。
所以,书清雅不喜欢化妆,通常都是素颜或者职业淡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书清雅不喜欢化妆,相反她是一名美妆高手。
因为书清雅的公司除了投资房地产之外,还兼职美妆行业。
身为女性,书清雅最了解女性爱美的天性。
利用物美价廉的宣传,书清雅公司的美妆产品其实卖的还不错。
就是原材料的产出有点少,所以产量供不上。
毕竟价格要亲民,还要保证这些化妆品不会对皮肤造成太大损伤。
所以对原材料的挑选十分严格。
基本都是书清雅亲自出面。
宣传也是书清雅亲自上阵。
毕竟没有什么产品的宣传,比这款产品的售卖者兼研发者也在亲自使用,更有宣传噱头的了。
而书清雅也因为拍了不少美妆广告的原因,练就了一手惊人的美妆技术。
甚至在拥有特定道具的情况下,称之为易容术也不为过。
其实真要算起来,在那个时候即便已经进入了末世,姜尸也是高攀了书清雅。
毕竟姜尸一无所有,还是个孤儿,兜里别说一分钱了,肉票都没有一张。
本人还是个黑户,根本没有户口。
书清雅呢,坐拥一家市值达到千万级别的公司。
独自在末世里生活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精通各种生活技能,除了做饭,这个是姜尸教的。
对于末世里的一些资源分布也了然于胸。
战略眼光也很好,前期还算和平的时候,选择自己单打独斗。
后来尸潮聚集,独行者生存越来越艰难,立刻进入基地市,投奔军方。
还拥有非常独特的治愈系异能。
可以说,书清雅就是天选之女。
姜尸纯属黑户穷小子。
而且姜尸这种肌肉猛男型的,早就不吃香了。
人们喜欢的都是肌肉奶狗。
但偏偏姜尸就是跟书清雅好上了。
给人一种一头猪把一颗上好水灵的白菜给拱了的感觉。
虽然姜尸也不算猪,应该算是一头猛虎。
但书清雅也跟母老虎不沾边,最多算是外柔内刚的羊。
这么算的话,其实应该叫恶虎扑羊。
不过想想当时的实际情况……
好像叫小羊怒推大老虎比较合适。
毕竟姜尸告白失败后一直没有再主动出击过了。
后来是书清雅主动出击的。
“你在想什么?”
书清雅看着发呆的姜尸。
“我在想,当我们真正重逢的那一刻,我该举办一场怎样盛大的典礼?”
姜尸抱起书清雅。
因为刚刚书清雅把脚泡进河里的原因,所以现在她的脚是湿的。
穿鞋不方便,姜尸干脆把她抱了起来,然后一只手拎着她的鞋带着她走。
“一场简简单单的家庭聚会怎么样。”
书清雅不喜欢华丽的场面。
“当然可以。”
姜尸不会拒绝一场朴素的聚会。
当然,也不会拒绝他现在心中的想法。
(等下就去把那条地下河喝干,我老婆的洗脚水,不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嘶……嘶……嘶……卧槽,这么变态的吗?!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逆子吗?!
我大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