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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我女儿是大善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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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锋大三那年,遇到了小学同学李浩。

    这么多年过去了,李家已经不再受到当年那段时间特殊时期的影响,而且他们家还得到了政府的道歉。

    李浩的父亲因为政府的扶持做起了外贸生意,赶上了改(gai)革(ge)开放的浪潮,很快成了“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

    李浩高中毕业那年,就被送到英国读书。

    他大学还没有毕业,这次回来是参加学校间合作的实验项目。

    没错,李浩选了理科,读的物理系。

    而他现在代表学校合作的学校,正是小锋学校隔壁的理工大学。

    那天,小锋去找的高中同学李莉玩,一起去食堂吃饭的时候,正好碰上了。

    现在的李浩长得高大帅气,还戴着一副金色眼镜,看起来就像小说里的男主角那样,矜贵禁欲。

    他这样的人,一走进大学校园,就会引人注意。

    “小锋, 你看见他的吗”李莉指着在正在排队李浩,一脸花痴道:“他就是跟你说过的, 上个月刚剑桥回来就来我们学校参加那个纳米实验的硕士生,听说他家里还巨有钱。

    就从上个月到现在,阿姨每天都能从他的实验室里,扫出一大叠情书,他连信封都没拆就扔了。

    你说他跟我同岁还同姓,他怎么那么优秀,我就这么……一般呢!”

    “从垃圾桶里收拾出情书?你是说他把别的女生给他情书都丢进垃圾桶了?”小锋是惊讶道。

    李莉:“是啊,你不会也跟其他人一样,觉得他这样做不礼貌吧?”

    小女生就是想要独宠,李莉觉得这样不给其他女生留脸的做法很不错。

    哎,要是他是自己的男朋友就好了。

    小锋摇摇头说:“不会,既然选择表达心意,就要想到可能被拒绝的风险,至于扔垃圾……要是当着女生的面丢进垃圾桶是有点伤人,但李浩既然对那些人没有意思,那些信也不可能总留着吧。”

    “你说的也对,但是他条件那么好,怎么会没女朋友呢?”李莉托着下巴,闷闷的说道:“他要是有女朋友就好了,那么多女生也不会个个跟春天到了似的,那么骚动……”

    小锋低头吃饭,她觉得可能理工大学的领导应该是觉得他们学校的学生动脑多,所以食堂的饭菜料给的很足,味道也好吃,至少是比她学校的好吃。

    “不过,我听说他在国外也没交女朋友,他说他会不会不喜欢女生啊,有人说他这样的叫受,其实喜欢糙汉……呀!”李莉忽然喊出声。

    小锋嫌弃的皱起眉头:“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他走过来了?”

    “哈?”小锋张开嘴,正好往嘴里送了一勺宫保鸡丁炒饭。

    然,下一秒小锋就感觉到旁边有个庞然大物在她旁边坐了下来,同时一道带着调皮意思的清冽嗓音响起:“唐小锋,好久不见!”

    “哈?”小锋侧头过头,她举着饭勺,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李浩?你是李浩!”

    李莉刚开始跟她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小锋根本没有想是他,毕竟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大众了。

    李浩挑了挑眉,眸中含笑道:“对啊,我就是李浩。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总是一惊一乍的。”

    “我才没有呢!”小锋下意识的否认。

    “天哪!”李莉看着李浩的脸忍不住惊呼。

    偌大的校园里,这也就“巧遇”巧遇六七八九次吧,可每次他都是行色匆匆, 除非是认识的人,否则就算有女生,拿着围巾蛋糕什么走到他面前,话都还没说,他就冷着脸走了。

    就算面对是跟他在一起的同学或者导师,他的笑容也是像勉强挤出来的,表情也是客套而疏离的。

    天哪,可是现在他嘴角一撇,坏笑的表情真的太有感觉了。

    有点痞,但是太惹人爱了。

    “你们俩认识啊?”李莉问道。

    小锋这才回神,说道:“是啊,我们是小学同学。”

    李莉想起来了,她一开始跟小锋提起来的时候,小锋还说过这个名字普通,她的小学同学里就有个叫李浩的。

    原来是同一个人啊!

    这该死的缘分!

    “我们可不仅是小学同学。”李浩忽然说:“她那时候天天帮我洗碗,是我的小媳妇!”

    “噗!”

    李浩的话还没落地,小锋就吓着呛着了。

    咳了半天才缓过来:“你别瞎说,我那时候帮可多人洗碗了……”

    想想又觉得不对,真是英雄怕见老街坊,她又找补道:“我那时候顺应党的号召,学雷(lei)锋呢!”

    长大之后,尤其的第一次高考失利以后,她才觉得小时候的自己太傻了。

    帮人的前提是该把自己的生活先经营好。

    “我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你别瞎说。”小锋重重叹了声,然后低头继续干饭。

    眼看要冷场,李莉立刻闹起来,生怕李浩觉得她粗鲁,她夹着嗓子说:“哎呀,李学长说的真的吗?你小时候这么勤快呢?现在懒得连开水都不打……”

    “你别闹啊,我对他没兴趣,就算你告诉他有人追我,天天给我打开水,我也不怕。”小锋随意的说道。

    李莉这人不坏,就是有点喜欢攀比。

    有时候会有下意识的踩低别人,拉高自己。

    但是小锋不惯着她,每次都直接沟通。

    “哎呀,我没别的意思,就是随口一说……”李莉撇了撇嘴。

    她就没见过这么聪明又直接的人,不仅能一眼看穿她的小心思,还大大方方的戳穿她的想法。

    李莉觉得自己也是见了鬼了,小锋越是这样毫不遮掩的表达对她的嫌弃, 她还就是喜欢跟她玩,因为在小锋面前,她能做自己,花痴也好慕强也好,只要她不惹小锋,小锋也不会主动刺她。

    “谁给你天天打开水啊,这不是撬我墙角吗?”李浩忽然紧张道。

    小锋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的眼神看着他:“你眼睛瞪那么大干嘛?演的跟真的一样!”

    李浩的表情却忽然认真起来:“不,我不是演的,我就是认真的!”

    “哈?”

    小学毕业以后,小锋就跟班里的同学没有联系了。

    她成绩一向优异,不意外的考上了重点初中。

    郑娇娇在家人的督促下,也上了二类初中。

    冯冬梅上的是一般的初中,初二的时候就被高年级的同学带坏,学着抽烟,翘课,化妆,穿奇装异服……,中考都没参加就辍学了。

    去年,唐启胜有一次在街上碰到她,她的孩子都四五岁了,穿的也是破破烂烂,一看就知道过得不太好。

    这次重遇了李浩之后,小锋也没太大感觉。

    他们又不在一个学校,而且一个学文,一个学理。

    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见面。

    可没想到李浩那天说的认真还真的不是说说而已,他真的开始认真的追求小锋,不仅每天帮她打开水,买早餐,那双能做国家级实验的手,竟然为她织了一件毛衣。

    经过八个月坚持不懈的追求,小锋终于答应了。

    那是一个暴雨天,小锋听完讲座刚走出来打开伞,伞就被大风刮走了。

    她慌乱的去雨里捡伞的时候差点被雨水滑到,幸好赶来接她的李浩扶住了她,将她从这场风雨里解救了出来。

    淋得半湿的两人站在屋檐下,小锋看着他分明的下颌线,她忽然有点慌,再过一年李浩就要回英国了,如果再不确定关系,以后他们是不是再没有名目见面了……

    “小锋,你冷不冷……”

    李浩刚打算脱下外套给小锋穿上,小锋就踮起脚吻住了他……

    两人确定关系半年后,就见过双方家长,李浩父母对小锋很满意,说起两人“洗碗”的渊源,李父郑重的告诉李浩,以后可不能让小锋洗碗了,要是实在没人洗,他出钱请阿姨!

    江璃和唐启胜自然不用说,他们对李浩的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那个臭小子小学的时候就对小锋有好感了。

    不过那个时候的小男孩,还是喜欢用拆辫子这些欺负人的方式,引起小女生的注意。

    李浩为表诚意,讲自己的家事,当年的处境,还有对洗碗的厌恶心情,都清清楚楚的告诉了江璃和唐启胜。

    他还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让小锋洗碗。

    江璃和唐启胜表示,那倒不用。

    两个人在一起除了一起享受美好,也要一起分担痛苦。

    洗碗这点小事,他们不会放在心上。

    过完年,李浩就回了英国,小锋也选择毕业后继续考研。

    俩人又经历了长达五年的异地恋,李浩回国后他们终于决定定下来。

    两年后,在他们二十八岁那年,他们走进了婚姻殿堂。

    那时候,李浩已经是全球叫得出名头的物理学家。

    小锋也已经出版了五本长篇小说,在国家知名报刊发表了二十多篇杂文,散文类文章的知名作家。同时,她还在自己就读的大学文学系任职,是本系最年轻的教授。

    小锋三十三年那年,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是李家的长孙,李浩的父母高兴了的不得了,立马买了一套别墅奖励小锋,还特地做了公证。

    不管以后李浩和小锋如何,这套房都是属于小锋的。

    唐启胜和江璃退休后,过了几年含饴弄孙的悠闲日子,他们唯一的烦恼就是亲家总是跟他们抢孙子带。

    过了六十五岁,唐启胜的身体就每况愈下,似乎是预感到了自己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有一天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用刀在自己的手心上刻下“江璃”两个字。

    他说他怕自己会忘了江璃,他下一世一定还要跟江璃在一起。

    江璃听着难过的不行,看着他的伤口掉了一晚上的眼泪。

    虽然有全家人的精心照顾和积极的治疗,但由于唐启胜年轻时太过操劳,身体底子早就坏了,最后到了药石无灵的地步。

    六十九岁那年,他在全家的守护下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他比江璃先离开。

    唐启胜走后的第三年,小锋又生了个女儿。

    现在的她很幸福,不仅事业有成,家庭和睦,还女儿双全。

    唯一的遗憾是江璃的身体也不太好了,医生说她没什么大毛病,就算零件不行了。

    小锋不忍母亲一人独居,将她接到了自己的小家,跟自己同住。

    有了外孙和外孙女儿的陪伴,江璃的状态好了很多,一直活到了九十高龄才过世。

    她离开的这天,唐小锋也终于没有遗憾的去地府了。

    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但并不代表它不美。

    她愿意,勇敢的再走一次。

    慕寒的意识飘荡在一片混沌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醒了过来。

    红牛刚结算完,他就立刻站了起来。

    【宿主?你不舒服吗?】之前每天做完任务,他都要睡好久的懒觉,这次竟然一下就跳起来了。

    好神奇哦!

    “是江璃!”慕寒激动的将小仓鼠提了起来,用力捏住她肥嘟嘟的脸蛋,兴奋道:“红牛,这次我记住她的名字了,她叫江璃!”

    每个穿越者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为方便记录,原身的名字会被穿越者代替。

    但当有多个穿越者同时穿进一个面位的时候,就会有主次之分,能够换掉名字的人,只有为主的那位。

    要很明显江璃是主,其他人是次。

    【江璃?你怎么知道?】红牛的记忆已经开始消退,根本时空管理局的制定的规矩,最先忘掉的就是名字。

    “我……你还记得我快挂的时候,在手心上刻下了她的名字吗?你刚才结算的时候,我就一直摸我手上的纹路,是江璃,就叫江璃!”

    说着,慕寒摊开掌心。

    可他的掌心已经干净如常,什么也没留下。

    【宿主,根据时空管理局的规定,面位里的所有东西,我们都不能带回来,包括记忆,伤痕……】

    慕寒懒得听这些,他连忙去找纸和笔,将“江璃”两个字写了很多遍,很多遍。

    但这次,字迹没有消失。

    这说明,“江璃”是存在的,是存在在这个时空管理局的。

    他连忙吩咐红牛:“你去打听打听,谁叫江璃……”

    【小八的宿主啊!】红牛歪着头,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慕寒:【我都说过很多次了,你不记得了吗?】

    “是她!”

    江璃的面容在慕寒的脑海里浮起,他呆呆的站了一会儿忽然拔腿就跑,这一口气就跑到了江璃的别墅前。

    别墅外的红色光芒,代表这栋房子的主人正在做任务。

    慕寒就一直在外面等着,可他等了很久很久,江璃都没回来。

    “她这是要活多久啊?”慕寒表示他等得腿都站不直了。

    ——

    两张一起更了,字数是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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