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二零零七年 记十三
中秋过了几天,我就去了哈尔滨。
去哈尔滨这是个意外,我请假回家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打算。是在回来的路上,跟林麟捅了个电话。他知道我回家之后,还要重新找工作,就问我要不要去他那里,具体做什么也没说清,反正就说我去了饿不着我。
父母是不愿意让我去的,那边比老家寒冷很多,担心我受不了。再说了这么远,他们更不放心。我说既然都答应林麟了,怎么能说了不算啊!而且又不是我自己去,林麟的大伯把我带去,不用担心的。
我跟着林伯(林麟的大伯)一起坐车到德州,而后从德州坐火车到哈尔滨。那是我印象中第一次坐火车,还有点找不到北。小时候去云南姥娘家也是坐火车,但那时候孩子父母怀里抱着,根本不知道咋回事。有二十个多小时,感觉时间过得很慢。也没有座位,一直在两节车厢中间蹲着、坐着、躺着。而且越往北越冷,一路上不停的往身上加衣服,穿裤子是在厕所里面穿的。
到了第二天下午四点左右,总算是到了哈市。林麟和他哥林麒在车站接的我们,出了车站就坐上出租车到了林麟租房的地方。我问林麟你让我来这里干什么?不是倒卖军火跟枪支弹药的吧?太危险的任务我可完成不了。
林麟知道我是跟他开玩笑,说就你这胆量,不危险的任务你也完成不了。
之前说过是倒卖烟酒之类的,但是具体的没说清楚,我也没有细问过,反正跟我关系也不大。因为这是信得过的朋友,所以他说让我去,我就去了。现在要接触了,他给我讲了细节。
我刚去是先在早市、夜市等地方发名片。名片上印的都是一些名烟如中华、玉溪、三五、芙蓉王等,名酒如茅台、五粮液、洋酒xo、人头马等,有人问的就会价就给人家发张名片,让他给老板打电话。
事情一点不复杂,只要看着城管的人就行,林麟说这违法不犯法。要是被逮住了,就可能被拘了,再保出来。所以眼睛一定要灵活,不能被城管的人发现了。看到城管的人,赶紧把牌子收起来跑路。别在那傻愣愣的等着被抓。
说了一些后,他领着我去见我的老板。我以为是跟着他做事,他说你不用担心,我以前就是跟着他干的。后来慢慢学会认酒了,就自己干的。收了烟酒以后还是给他,让他往外卖。你以后学会认烟酒了,也可以自己干的。千万别认错了,赔不少钱。
老板是林麟村的,他同姓的一个哥,长得比小黄还要魁梧些。林麟在那跟老板说了一会儿话,就先回去了。我基本上没有说话,都是他问一句我说一句。林麟走后,老板对我说都是老家的人,不用拘谨。以后喊我哥就行了,等下带你出去吃饭。
晚上我跟着老板一家人,还有林麟他们兄弟俩和林伯,以及老板媳妇的姐姐、姐夫两口子。在一家火锅店吃的饭。吃完饭还是在林麟租房的地方睡的,第二天林麟把我送到老板那里,就跟着老板他们住在一起了。刚开始的时候,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还经常转向。更不知道我们这是在哪。后来才知道,林麟他们是在道里区,而我是在南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