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姜还是老的辣
宫云岚,53岁。
奥美国际美容集团董事长。
据说。
宫云岚二十多岁开始白手起家。
三十多岁时,创建奥美国际。
五十岁时,奥美国际美容集团市值已超百亿。
当见到本人时,刘启整个人都懵了。
这种经常会在网络或者电视上见到的人物。
你就算想忘记都很难。
这哪里是什么总裁?
刘启觉得这位就是传说中的霸道董事长!
宫云岚的样貌看上去不像五十。
也就四十出头样子。
身材瘦弱,样貌清秀,表情严肃。
见到刘启的时候。
那双眼眸看过来时,好像两把小刀子在你脸上刮。
第一次见丈母娘的心情很不好。
刘启特别地紧张,有些担心因为自己的一个举动,破坏了在她心中的形象。
毕竟,丈母娘这种生物,是最不能得罪的。
甭管你什么警察不警察,又或者其他身份。
在丈母娘的面前,你的底气永远不会很足。
“妈!”
陆楠楠拉着刘启,来到宫云岚的身旁坐下,“给你介绍下,刘启,我同事,也是我弟弟。”
“伯母好。”
刘启整襟危坐,勉强微笑。
“嗯。”
宫云岚淡然的点了点头,目光从刘启脸上收回,落到女儿身上,那淡冷的面颊这才露出一丝笑容,埋怨道:“这么久了才回来看我,就不怕我这岁数的人,说没了就没了?”
“说什么呢?”
即使面对母亲,陆楠楠的话依然不多,也没有什么撒娇一类的亲昵动作,笑着开口,“工作比较忙,难得休假,就带着弟弟回来见见你。”
“就不能不做警察?”
宫云岚皱眉,“你也知道,家里的生意这么大,我都要老了……”
“不说这个吧。”
陆楠楠脸上的微笑淡去,“记得我爸说过,既然选择了,就要一直做下去。”
“哎!”
宫云岚轻叹一声,面现一丝哀怨,“那个老鬼自己走的早,丢下我们孤儿寡母的,他也好意思说这样的话?”
“可你不就是喜欢我爸这样的吗?”
陆楠楠笑了笑,“要不然当初你怎么会嫁?”
“呵呵!”
宫云岚笑了起来,拉住女儿的手。
一旁的刘启静静的瞅着母女对话。
发现宫云岚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严肃,貌似也很好说话。
当然。
一个能管理成千上万人大公司的女人。
这么温和的一面也只会在亲人面前展现。
不过,未来丈母娘始终不理自己,这就很尴尬啊。
刘启的心中开始疑惑起来。
姐姐的家世这么好,当初为什么要相亲?
还说什么被家人逼的。
你这都是大小姐的身份了。
谁敢逼你啊!
忽然。
宫云岚瞅着刘启,表情严肃的问道:“你喜欢我女儿什么?”
刘启:“……”
要不要这么直接啊?
那么。
自己喜欢陆楠楠吗?
答案是肯定。
但未来丈母娘想要的会是简单答案吗?
显然不是。
刘启可以轻易的见到宫云岚眼底中闪过的那丝笑意。
也能看到姐姐同样坐在一旁微笑,也不棒他。
女人,真是一个让人头痛的物种。
但你们以为这就是能难得住我吗?
“我喜欢吃草莓。”
刘启笑着说,“草莓汁不行,草莓酱不行,草莓果冻也不行,不是草莓也不行。就像我喜欢楠楠,长得像她不行,性格像她也不行,不是她也不行。”
陆楠楠与宫云岚母女俩一同怔住了。
“我喜欢楠楠,不是因为她有多完美,也不是因为她有多优秀,而是因为楠楠就是楠楠。”
刘启继续说道:“如果非要把生活写成一首诗的话,我会把我喜欢楠楠写在最后一行。因为即使这样,最后我也会记得对她说……”
说到这里。
刘启停顿下,目光温柔的瞅着早已面现激动之色的陆楠楠,轻声开口。
“我爱你!”
“我也爱你!”
陆楠楠扑进刘启的怀中,依偎在那胸口上,动情的低语,“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情话!”
“所以,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刘启抱着陆楠楠,微笑中瞅着愣神的宫云岚。
回过神,宫云岚直视着刘启,脸上浮起一丝温和的笑,淡淡的开口,“小嘴真会说,我这骄傲的女儿,就是这么被你骗到手的吧?”
“……”
刘启低下头,尬笑了一声。
服气。
姜,果然是老的辣!
在别墅内吃饭的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陪着姐姐和未来丈母娘,瞅着饭桌上的山珍海味。
刘启只能吃的很‘文静’。
“想什么时候结婚?”宫云岚瞅着刘启问道。
“楠楠说的算。”
咽下口中的食物,刘启咧嘴一笑。
“不急,弟弟还小。”
陆楠楠轻声说道:“明年再说。”
“可你年纪不小了。”
宫云岚笑着说道:“再不嫁,过了三十就真成老姑娘了。”
“明年才二十九,不怕呢。”
陆楠楠眼有柔意,瞅了一眼刘启,“他要是敢不要我,会倒霉的!”
“咳咳!”
刘启好悬没被饭菜呛死。
“呵呵。”
宫云岚被逗笑了,瞅着刘启那毛头小子的样子,也是越看越满意,“那行,你们是事情我不管。等有时间,我还是要跟亲家见个面,到时候看看他们是什么意思。”
刘启和陆楠楠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行了,双方家长这都算是同意了。
没有乌云密布,只有万里晴空。
只是这次跟丈母娘初次见面之旅,最终还是留下了一点小遗憾。
刘启的手机响起。
周国龙打来的。
话也只有一句。
“出事了,回大队!”
放下手机,刘启表情不变,微笑的对陆楠楠说道:“姐,你先陪着伯母,我要去办点事。”
既然大队长没说让陆楠楠也回去,想来也只是需要他的能力。
那就让姐姐好好陪陪她母亲,自己一个人回去就好。
“队里的事儿?”
陆楠楠皱眉起身。
“哼,跟楠楠她爸过去一样,一个电话就要走。”
宫云岚拉下脸,有些不满。
“不好意思伯母。”
刘启笑了,看了一眼姐姐,“我去就好。”
“这里叫车不方便的。”
陆楠楠想了想,“你等我下。”
三分钟,重新回到大厅的陆楠楠手中多出一把电控车钥匙,放进刘启手里,“以前我妈给我买的车,觉得有点张扬,始终没开过。现在是急事,给你叫车也不方便,你开着去大队吧。”
“好。”
刘启点头,也没有多想,在母女俩的陪伴下走出别墅,来到一旁车库。
等按动了一下电控车钥匙,一辆跑车宛如野兽般的轰鸣时。
刘启傻了。
电控打火?
还是一辆跑车?
布加迪!
望着眼前这这辆红黑相间,张扬华贵的超跑。
半响才回过神的刘启苦笑起来。
姐姐家,是真的有钱啊。
就这车起码两三千万起步,或许更贵。
但现在不是研究车的时候。
坐上跑车,开出车库,落下车窗对母女俩摆摆手,跑车呼啸而去……
……
呲啦!
跑车在刑侦大队门口停下,带起一片白色的烟雾。
等一些准备出勤的干净见到刘启从跑车上下来,都傻了。
什么情况?
见到大队的人集体出动,并且大队的五辆车都开启了警灯。
刘启就知道出大事了。
“怎么回事?”
刘启来到周国龙身前问道。
“大事。”
周国龙的目光从跑车上收回,深深的瞅了刘启一眼,“南山看守所发生越狱事件,两名狱警重伤,越狱犯人还抢走了一把手枪!”
“卧槽!”
刘启爆出了粗口。
这何止是大事。
简直要捅破天了好吧。
“上车再说。”
周国龙摆摆手,众人分分蹬上警车。
刘启上警车前。
一个文职警员跑过来,递给他一把带着枪套的手枪。
拿着手枪,刘启咧咧嘴。
在国内由于种种顾虑,对警察配枪、用枪一直有“因噎废食”之说。
因为领枪手续一般都很麻烦。
即使是工作期间,遇到案件再领枪也是来不及的。
但规矩就是规矩。
一般没有重大事件,不执行公务,不出警的时候,是尽量不允许让干警在闲时配枪。
至今也没找到一个好的两权其美的办法,完全由各部门自己操作把控。
你二十四小时佩戴也行,你严格管理也没问题。
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了事就一棍子打死。
也许这就是国内的特色吧。
可见其国内控枪的严格度。
当然。
像刑侦、刑警、缉毒,特警……这些特殊部门。
除休假时,但凡出外勤,几乎要常年配枪。
但只要不是太危险的任务,干警们自己也不愿意佩戴。
为啥。
万一你的配枪丢了,或者因为你的配枪出事了,这同样是天大的事情。
一个不好,就会给你一撸到底。
换做是你,你还愿意天天带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