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血染的沙漠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能幸免。
赤城拼掉了一百多万人。
王城与沙城方面自然无法幸免。
噬魂虫的攻势太猛了。
她们开始在王城和狮城部队的脚下冒出。
沙子在蠕动。
黄沙在翻滚。
所见之处,到处是噬魂虫的影子。
狮王怒喝道:“动手,还愣着做什么?”
青衣虽然没有修为,但他之前缥缈境强者的气势还在。
“进攻,进攻!”
“此刻,我等为西部而战。”
“为西部人民而战!”
王城队伍中。
高塔狐王一族也无法独善其身。
乱了。
整个沙漠区域一片混乱。
赤城,王城,狮城是队伍都在战斗,都在与噬魂虫战斗。
叶风三人走在最后面。
远远望去。
沙漠区域斗气横流,整个天与地都在斗气笼罩中。
噬魂虫的数量不知有多少。
游侠部队也参战了。
并且,三城还在不断地增兵。
这一次,三城似乎颇有默契,先要灭绝噬魂虫,人类修者才有机会进入沙城遗迹。
否则,沙漠区域永远是人类禁地。
连叶风也有些佩服赤城城主的勇气与魄力。
要知道,这可是拿人去拼。
内心不够强大者,根本无法下达这样的命令。
随着战斗的持续。
赤城方面总兵力投入超过五百万。
五百万啊。
就是五百万头猪也够噬魂虫吃上很久了。
王城和狮城方面投入了总兵力相加也超过了八百万人。
再加上超过千万的游侠部队。
三个时辰后。
沙漠终于恢复了平静。
再也没有噬魂虫从沙子中钻出来。
放眼望去。
凄凄惨惨戚戚。
黄色的沙子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白骨一堆叠着一堆。
随便一脚踩下去就是人的白骨。
此战之惨烈,闻者动容,见者悲切。
西部修者总共投入的兵力达到两千五百万人。
经过六个小时的血战。
最后以牺牲超过千万人的代价血洗了沙海。
噬魂虫的老巢被攻占了。
噬魂虫没有人类的智慧和计谋,它们不懂得藏锋,人类不退,它们就不会退。
直到战至最后一兵一卒。
现在沙漠异常平静。
这只能说明,没有噬魂虫了,一条都没有。
盘踞沙漠数千万年的噬魂虫之灾在今日终于被彻底灭绝。
沙漠某处。
欧阳情睁大了眼睛。
她望着前方,那里原本是一片黄沙。
现在却是一片血红。
沙子都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入眼触目惊心。
若不是欧阳情拥有超凡的定力,此刻怕是晕了过去。
“太疯狂了。”
“疯子。”
“一群疯子!”
欧阳情喃喃地感叹。
这等规模,这等惨烈的战斗,她活了百万年,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她更无法想象,三城城主会宁愿牺牲千万人的代价老换取沙漠的拥有权。
叶风无所谓地笑了笑。
他能明白三城城主心中所想。
死了千万人。
听起来很多。
实则在上位者眼中,死去的人只不过是上位者手中的棋子,是他们可以利用的工具罢了。
为了得到自己想要,这些上位者不惜代价
呵呵——
当然是不惜别人的代价,不惜别人的生命。
而对于三城城主自身来说,他们并没有多大的损失。
反正
他们手下的部队多的是。
用一千万人的性命换回了沙城区域的掌控,多么重大的丰功伟绩啊。
后人会歌颂三城城主的功劳,而死去的千万人在后世又会有多少人记得?
“几个侩子手罢了。”
叶风哂笑一声。
在他眼里,三城城主并没有多清高,多了不起。
城主?
冷血代名词。
不够冷血,不配做城主。
“叶风哥哥我们回去吧。”
“这里太可怕,也太恐怖了。”
“全是死人和白骨”
云蝶衣吓得快要哭出来。
她依偎着叶风怀中,不敢直视前方的红沙漫天。
她虽然有斗帝修为,但没有前世记忆。
所以,算起来,云蝶衣的心性相当于八九岁的小女孩。
她纯真,天真善良,这等杀戮的惨状,她确实受不了。
叶风没有吭声。
云蝶衣要回去,但不是现在。
真正的勇士,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血腥的世界。
修炼的世界就是如此。
你无法改变,只能是适应。
云蝶衣必须要学会适应这一切。
适应不了,终究会淘汰。
叶风摸了摸云蝶衣稚嫩的小脸蛋。
他笑着说道:“如果让你去杀那些噬魂虫,你敢吗?”
云蝶衣脸色苍白,她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叶风开导道:“其实那些人也不敢。”
“但如果他们敢后退,三城城主会亲手杀了他们,还会诛连九族。”
叶风正色着云蝶衣:“如果你有父母,有妻子亲人,你不敢,你的父母妻儿就要死,你敢吗?”
云蝶衣似懂非懂地想了半天,终究鼓起勇气道:“叶风哥哥,蝶衣蝶衣敢。”
欧阳情震惊地看着叶风。
自她认识叶风以来,叶风少有这么正经的时候。
别说,叶风认真的时候,真的很有男儿气概,让她入迷。
叶风就像是一个迷宫,一旦让她进入,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云蝶衣恐惧,欧阳情也显得无比紧张。
这战场太惨烈了。
看着那成河鲜血,到处可见的白骨。
她们忍不住吐了出来。
“好了。”
为了缓解二女紧张的情绪,叶风突然收起了严肃,脸上再次出现色胚般的笑容。
“该我们上场了。”
“这次生死尤未可知啊,小情,能不能在这之前给我一个拥抱啊,当作是鼓励了。”
欧阳情一愣:“你你少来,我看你就是想占本圣女的便宜。”
“别以为本圣女不知道那天晚上你在赤城王宫做了什么?”
叶风:“你怎么知道?”
欧阳情脸色火辣辣的:“那两个女宠叫那么大声叫得那么销魂,你以为我和蝶衣是聋子吗?哎呀,羞死人了不理你了。”
叶风:“”
难怪欧阳情和云蝶衣早早出了王宫,原来是听得受不了了。
也罢。
先适应嘛。
总有一天轮到你
云蝶衣懵懵懂懂:“叶风哥哥,那天晚上,你究竟对那两个女人做了什么?她们叫得好惨的样子。”
叶风:“咳咳小孩子家家的,别问那么多。”
云蝶衣:“可是我就想知道嘛。”
这种问题,饶是叶风脸皮贼厚,也无法当面回答。
他只好岔开话题。
“突然想起一个笑话,考考你们。”
“问,老公得了糖尿病,老婆会得什么病?”
欧阳情和云蝶衣一脸懵逼。
叶风这神经质说来就来啊。
很显然,欧阳情和云蝶衣答不上来。
叶风嘿嘿一笑:“老婆最后会得蛀牙。”
欧阳情:“为什么?”
“啊——”
“叶风你太坏了。”
看着欧阳情羞红的脸蛋,叶风得意大笑。
此时此刻。
就是要色色。
就是要放松,他才不会感到茫然和害怕。
其实,叶风也是人。
看到那被鲜血染红的沙漠,那堆积如山的白骨血淋淋
叶风也会头皮发麻。
但是,他需要战胜恐惧。
连他都怕的话,谁来给欧阳情和云蝶衣安慰?
在进入沙城遗迹前。
叶风心血来潮,忽然放声歌唱。
“在搞钱和搞对象中,我选择了搞笑。”
“在发光和发热中,我选择了发疯。”
“在有钱和有才中我选择了有病。”
“在好看和难看中,我选择了好难看。”
“在你的心中,我是哪一种”
“噗!”
欧阳情和云蝶衣双双一脸懵逼。
这什么歌啊?
叶风,他疯了?
一曲唱罢。
叶风顿感轻松许多。
鲜血和白骨他视而不见。
歌声给了他莫大的勇气。
叶风道:“准备好了吗?”
说着,一脚踏上了白骨铺就的沙地之中。
“咔嚓!”
“咔嚓!”
每走一步,脚下都会传来人骨被踩断的声音。
这就是脚下前行的路。
往前。
必须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