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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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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宁把小彭和菲菲他们三个从自称“金哥”的宋天禄车上叫了下来,又让小彭把宋天禄的车锁好,车钥匙给宋天禄送回去,宋天禄的这台车价格不菲,即便是贺宁这种对车子没有什么研究,只有粗浅了解的人都可以一眼就看得出来,现在原本就是手忙脚乱的时候,要是再有什么财物丢失之类的,那可就更加添乱了,所以贺宁还是本着谨慎的原则,打算处理的细致一点。

    虽然说车钥匙是叫小彭还回去的,但是为了不出岔子,贺宁把两个女孩子安顿在车里取暖之后,也跟着小彭一起过去了,宋天禄起初对小彭过去送车钥匙的举动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反应,不过当他听说是贺宁的安排,又看到了从后面跟着一起过来的贺宁,便立刻堆起了满脸的笑容,还不伦不类的冲着贺宁做了一个敬礼的动作,然后说:“谢谢你啊美女,这么负责,回头请你吃饭!”

    贺宁没理他,叫上小彭转身就走,一旁的汤力倒是眉头拧了一个大疙瘩,表情不大好看的样子,宋天禄仿佛不会看人脸色似的,一点也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妥,还又笑嘻嘻的对汤力说:“哥们儿,你们运气可真好啊,我还以为你们公安局跟和尚庙差不多呢,没想到不仅有女的,还是大美女,你们艳福不浅啊!”

    这一次汤力也没有理他,反正笔录已经做的差不多了,这回车钥匙也给他送了回来,索性转身就走,去处理其他事情,把宋天禄一个人晾在了那里。

    贺宁把三个大学生安顿在车里,给他们开了暖风,以免菲菲一直嚷嚷太冷,容易生出别的岔子,等把现场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这才比其他人先走一步,和汤力一起开车送这三个大学生回他们学校附近去,因为这三个学生逃寝跑出来是为了参加什么惊悚派对,现在惊悚派对没参加成,倒是差一点卷入了一起刑事案件,此时此刻又已经过了午夜,三个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冒着被通报批评的危险跑去叫醒楼管员出来开门,没有办法,汤力和唐果只好把他们三个人送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快捷酒店,贺宁不大放心,还特意跟着进去,看着他们三个人办理入住手续,把菲菲和她的同伴一起送到了房间门口,这才准备离开。

    “你用不用这样啊?”小彭虽然说怕给自己惹麻烦,但是仍旧忍不住对贺宁的这种做法表示了一点不满,“你当我是变【hx】态还是流【hx】氓啊?”

    “你最好不是你刚才说的哪两种人,”贺宁瞪了他一眼,“就算你不是,到现在你还没反思一下自己冒冒失失的大半夜带着两个女同学跑出去的风险么?”

    她没有好意思把话说的更直白一些,小彭或许不是什么坏人,但是这个二十刚出头的男孩子很显然头脑和心智都远远不够成熟,做事欠考虑,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没做到应有的判断,不难看得出来,他今晚的举动本意上应该是想要追求和讨好那个叫做菲菲的姑娘,顺便制造一下两个人相处的机会,但是正是由于他的欠考虑,他这么做很有可能非但不能给自己创造什么亲近佳人的机会,反而还会给菲菲和她的同伴造成伤害。案发现场那种极端的情况都暂且不论,就单说那个自称“金哥”的宋天禄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小彭讲述的内容来判断,宋天禄最初愿意让他们搭车,估计就是惦记着有两个姑娘可以搭讪,结果见了面之后,可能是菲菲和她的同伴并没有入得宋天禄的眼,所以他就转而去找别的姑娘套近乎,没有再理睬菲菲她们。假若不然呢?假如宋天禄对菲菲她们有歹心,并且还有其他同伙呢?那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小彭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抵御,更是会因此而悔恨终生的,真的到了那种情况下,被毁掉的可不止是他自己。

    小彭被贺宁这么一敲打,也有些讪讪然,他明白贺宁的意思,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讷讷的说:“我以后不做这样的事儿了,遇到事情多考虑考虑。”

    贺宁对他点点头,又叮嘱了一下第二天一早带同学过去说明一下传单的情况,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更多的话她也不打算说,长篇大论的说教只会让人腻烦,更何况她跟小彭素昧平生,从自己的职业角度出发,敲打几句是可以的,说多了也是僭越,至于到底能不能当做一回事,那就不是贺宁能够做主的事情了。

    把他们这三个人安顿好,汤力就载着贺宁回了公安局,经过离公安局不远的一条小街,街上有几家昼夜开张的小吃店,平日里加班或者值夜班的时候他们都会来这里解决夜宵,东西不错,价格也实在,此时已经过了午夜,温度又不高,汤力就试探着问了贺宁一句:“你需不需要买点吃的?”

    “你要是肚子饿了就买你的,不用带我的份,”贺宁赶忙摆了摆手,不说吃的还好一点,一说吃的她的脑海当中顿时就又浮现出案发现场那个库房里,木头台面上面的那个头盖骨做成的“碗”,还有那句餐巾上的“bonappetite”,顿时就觉得胃里面又有些翻腾起来,不过为了不让汤力为了照顾自己的感受就饿着肚皮,她又掩饰的说,“我怕胖,这么晚了就不吃东西了。”

    “我也不饿,那就走吧。”汤力点点头,开车继续前行。

    然而到最后,他们还是拐过去买了一些吃的,因为汤力接到了唐弘业的电话,他们都已经回到局里了,半夜里觉得又冷又饿,让汤力如果顺路的话,就帮忙买点吃的东西回去,最好是吃了以后特别暖身子的。

    汤力照做了,他和贺宁是最后才到达办公室的人,其他几个饿着肚皮的都眼巴巴的等着呢,所以两个人一进办公室,唐弘业就急不可耐的迎了上来,从汤力手里接过他买回来的饭菜打开塑料袋一看,居然是满满一袋子的包子。

    “就只有这个啊?没别的啦?”唐弘业略微有些失望,“老汤,你说你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个姓!这大半夜的,又冷又饿,你真的是好歹买点带汤的回来啊,馄饨,汤面,什么不行,热乎乎的,连汤带水的吃进去,那才又暖和又管饱呢!怎么就光买了那么多个包子啊!”

    “真饿的话,就不挑吃了。”汤力把包子递给他,顺便暗暗的堆着唐弘业使了个眼色,又指了指一旁的饮水机,“办公室有热水。”

    唐弘业也一向是比较机灵的人,一看汤力这个暗示,顿时就明白过来,之前案发现场的头盖骨里面盛着的就是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估计汤力是怕贺宁觉得恶心,所以才可以避免的,于是也不再抗议没有汤水的问题了,赶忙乐呵呵的接过包子:“我这人最知足了,有的吃就比没得吃强,最重要的就是不用跑腿儿。”

    贺宁也看出了端倪,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表示:“我柜子里有方便面,要不然我给你们泡几包方便面吧,多放点水,就当是喝汤了。我没事儿,你们可别这么迁就我,再这样下去我就要觉得自己像是咱们队里头的累赘了啊!”

    “哎哟,你可别闹,你这种累赘别的队想要还没有呢。”唐弘业笑着对贺宁摆摆手,“没事儿,你不用放在心上,谁都有这么个过程,刚才我都恶心了半天呢,更何况你,只不过是经历得多,我也麻木了,所以恢复的比较快,慢慢来,早晚你也能磨出来。不过话说回来,你遇到我们这几个有良心的同事也确实是挺幸运的,我那会儿遇到几个恶趣味的,刚出完一个跳楼自杀的现场,脑袋都摔裂了,那画面还在我眼前晃呢,一转头当时队里那几个前辈就请我吃饭去了,请我吃什么你猜?吃火锅,还专门给我点了一份脑花!哎哟我当时那个恶心啊……”

    贺宁一听“脑花”两个字,立刻就想到了案发现场的那没有了头盖骨的头颅,还有一旁盛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头盖骨,只觉得胃里面猛地一抽,一股酸水顺着食道逆流而上,她赶忙一捂嘴转身从办公室里跑了出去。

    唐弘业也是一愣,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有点懊恼的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嘴巴:“哎呀,瞧我这脑子!好端端的提这茬儿干嘛啊!”

    “哪壶不开提哪壶。”汤力也有些无奈。

    过了一会儿,贺宁回来了,看样子肯定是又吐过,脸色略微有点发白,汤力走过去,递给她一包薄荷糖,贺宁接过来倒出一颗含在嘴巴里,觉得舒服多了。

    “唐弘业也是无心的。”汤力对她说。

    贺宁点点头,对他笑了笑:“了解,你也不用担心,我吐一吐就习惯了!”

    汤力愣了一下,然后意识到贺宁是在自嘲,便也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因为突然之间出了这么大的一个案子,这半宿所有人都变得很忙,死者的头部被砍了下来,头盖骨也被锯开来,嘴唇被割掉,身上的皮肤也被剥得七零八落,基本上很难从相貌、体貌这方面的特征去对死者进行辨认了,现场没有任何的衣物,就更加谈不上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之类,案发现场周围也没有什么人家,在法医没有对尸体进行完检查之前,想要对死者的身份做出初步判断都很困难。

    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要啥这个人,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法来杀这个人。

    这几个问题往往能够说明很多事情,有了端倪才能逆推出关于凶手的种种蛛丝马迹。对于眼下的这个案子来说,那一连串的三个问题,似乎最后一个问题也就显得格外令人好奇,如此血腥的手段,如此变【hx】态的氛围,如此复杂的陈设,甚至还有故意发出去的传单,就为了引人来围观自己的“作品”,这种种不能不说是处处都透着诡异的,至少在贺宁为数不多的阅历当中,还没见过这么高调的犯罪嫌疑人呢,让人没有办法不去好奇此人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那个库房的大门上泼洒的,的确是血液,至于是不是属于人的血液,有是不是属于死者本人的,这都还在进一步的化验确认过程当中,在那间库房的内外,除了大门上面的血迹还有里面个别柱子上泼洒的血迹之外,并没有其他大量血迹的存在,而这一桩杀人案的现场非常的残忍,光是死者被砍下来的头颅,被切割下来的身体部分,还有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好,几乎都被剥掉了的皮肤,就足够让杀人现场血流成河,这就说明了那间库房充其量只能够算作是“展厅”而已,尸体以及其他的那些诡异的布置,都是被人搬运过来,然后一点一点挂起来的。

    杀人,发传单,布置“展厅”,这么多的事情,难道都是一个人做出来的么?会不会这里面隐藏着的是一个犯罪团伙呢?

    “不太可能。”贺宁才刚刚把自己的这个怀疑说给汤力听,就汤力第一时间给否定了,“人多嘴杂,反而容易走路消息,坏了事,所以越是复杂,越少同伙。”

    贺宁想了想,觉得汤力说的有些道理,凡事指望别人总是不如指望自己来得靠谱,这个道理在“守口如瓶”这个问题上也体现得尤其明显,自己一个人作案都尚且容易藏不住狐狸尾巴,假如真的是一个团伙,这还真是保不齐里面会不会有“猪队友”的存在,这样暴露的风险自然也就是加倍的增长,假如自己是那个犯罪人,并且被害人只有一个的前提下,是绝对不会铤而走险给自己招募什么同伙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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