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怪人怪事
这天晚上,他将季老皮、扁担常请到陈老义的小酒馆儿,要陈老义弄几个硬菜。他并不掩饰自己已经是有钱人了,所以,他今晚不喝大锅里的便宜货,而是要陈老义将私藏的好酒拿出来。
陈老义逗他:“既然发达了,就该去登瀛楼,进狗食馆儿,不怕掉了你的身价呀?”
“你说得对。”白莲华摇头晃脑,一副嚣张模样,“往后呀,这种破地方求我来,我都不来。”
“哼!”扁担常很是不屑地瞟了他一眼,“不就是一天一块大洋吗,这才哪到哪,就敢这么摇。要是给你个财主当当,你还不得摇到天上。”
“你傻不拉几的,知道个屁呀!”白莲华白了扁担常一眼,“再过一阵子,我就不是一天一个大洋了,而是一下子就能有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金子,银子,瓶子,罐子,大妹子,我应有尽有。到时候,我关照关照你,你就不用再挨家挨户送水了,只给我一家送水,我管你吃饱喝饱,还让你有存项。老皮,还有你,你也不用整天起早贪黑摆小摊儿了,你当我的管家,别人我信不过,我只信得过你一个。”
季老皮呵呵笑着说:“你还没喝酒,这咋先说醉话了。”
“什么叫醉话!”白莲华把嘴角撇得老高,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脸,“我说得句句是实话。不妨告诉您们,殷百里跟我提亲了。嘿嘿,还真叫袁三那个小王八蛋说中了,他说殷家会跟我结亲,今儿还真得就跟我提了结亲的话,只要我娶他家的傻姑娘,他就把他的大宅大院,还有买卖,全都给我。到时候,你们可都得去喝我的喜酒,谁要不去,我跟谁急!”
这番话说出口,在场之人全都不言语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都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所听到的是真的。
“怎么?”白莲华把脸一沉,“你们不信?”
“也不能说不信。”陈老义说,“只不过太突然,我们一下都蒙了。”
季老皮赶紧说:“陈掌柜说得对,这事儿太大,大得我们不敢当真。”
“我要说几句。”扁担常黑着一张大脸,俩大眼珠子死盯着白莲华那张不可一世的嘴脸,冷言冷语地说:“你娶谁不娶谁,认谁当老丈人,跟我们没关系,你自己想明白了就行;你过上好日子,我们也不眼热,你要还愿意搭理我们,我们照样也搭理你,你要看不上我们,我们也不怪你。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谁都想过富贵日子,没人愿意跟苦日子挣命,我只想问你,你娶了殷家的闺女,当了殷家的姑爷,住砂锅胡同的那个小寡妇你要怎么对人家?人家为了你,后脊梁都快被戳烂了,你想当甩手掌柜子,对人家不搭不理,我们这帮子穷哥们儿可瞧不起你。”
“是呀小白。”季老皮赶紧说,“你可不能没良心呀。”
“我是没良心的人吗?”白莲华很不服气地说:“我想过了,先答应殷百里,娶了他家的傻姑娘,等他踹腿归西之后,我就光明正大地把吴媚娘娶进门,让媚娘当大婆,让绿琴当小婆,家让媚娘管,买卖我来管,绿琴什么也不用管,只管吃饭。我都想好了,你们谁也不用再劝我。”
“你不觉着你这样做缺德么?”扁担常是个直肠子,说话不会拐弯儿,想到什么就秃噜什么,“殷百里才不过五十出头,离着死还早着呢,你总不能让小寡妇再等你几年吧?!”
白莲华冲口而出:“他活不长了。”
一句话,把大伙儿都惊住了。
接着,他一脸得意地说:“他要是活得长,就不至于急着要我娶他家的傻姑娘了。他亲口跟我说,他肚子里长了个瘤子,到租界找过洋医生,看过之后,告诉他顶多还能再活一年。你们想呀,他还能活一年,说不定,连一年也熬不过去,让媚娘最多再等一年半载,就能过上阔太太的好日子,她总不能连这一年半载都等不了吧。”
“好吧。”季老皮面无表情地说:“既然你都想好了,我们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来!咱喝一个,就当提前给你道喜了。”
“要喝你跟他。这种酒,我咽不下。”扁担常站起身,“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儿喝吧。”
季老皮一把拉住扁担常的袖子:“老常,别这样,毕竟都是哥们儿,犯不上……”
“哼!”扁担常一下将季老皮的手甩开,“武大郎拜皇帝,人家跟咱不是一路人,我一个送水的苦力,不配跟人家有钱人做哥们儿。”
说罢,抬脚就走。陈老义闪身一边,让他过去。
扁担常看着陈老义,指桑骂槐:“往后你这馆子里少了个王八蛋!”说罢,大步走了出去。
陈老义笑了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妈的!”白莲华在桌面上用力拍了一下,“真他妈扫兴,早知道,就不招呼他了。”
季老皮不愿见哥们儿翻脸,便替扁担常说了几句好话。
白莲华听不进去,让季老皮不准再提这个人。
季老皮是个实在人,既然人家不爱听,自己也就没必要再多说。只是今天的酒,也确实让他难以下咽。他平时酒量不错,而今天没喝多少,便已经醉意上头了。他要回去,白莲华不准他走,还是陈老义替他解围,季老皮才得以走出小酒馆儿。只不过,他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扁担常的家。他有话要跟扁担常说,而这些话恰恰是不能让白莲华听见的。
小酒馆儿里,只留下陈老义和白莲华。心情很不好的白莲华要陈老义陪他接着喝,陈老义便坐在他的对面,陪他喝了几盅,但没有说话,而是微笑着,听他唠叨。
等到又有几个穷根子进来之后,白莲华才站起来,将他吃剩的,喝剩的,统统送给了穷根子们。他往后不会再来这里了,因此,他要请这些相熟与不熟的穷鬼喝一顿儿。那一句句奉承,叫他浑身上下,透着舒服。往后,会有更多的人奉承他,他要提前适应一下才行。
出了小酒馆儿,他本想过河去砂锅胡同找小寡妇吴媚娘。但刚走几步,他便停住了脚步。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对吴媚娘说,他怕他说出来之后,吴媚娘会寻死觅活。所以,他决定这阵子不再去见吴媚娘,等一切利索了之后,他再找个能说会道之人,代他去跟吴媚娘说情。他想,吴媚娘会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既然不敢去找吴媚娘,那就只能回自己的家了。
正低头走着,突然听到路边有人傻笑,一边傻笑,还一边念叨什么:“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要媳妇干嘛,嘿嘿嘿……点灯说话儿,吹灯做伴儿,早晨起来梳小辫儿……嘿嘿嘿……好玩儿,好玩儿,真好玩儿……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
白莲华认定那是个傻子,骂声:“傻巴。”接着往前走。
“傻巴,傻巴,大傻巴,白莲华,大傻巴……”
白莲华立时站住脚,他没想到,傻子居然认得他。他来了兴致,很想知道这个傻子长什么样子。于是,他迈开脚步,朝着那个一边傻笑,一边瞎叨叨的黑影走了过去。
离着近了,自然也就看清楚了。那是个破衣烂衫的小个子,头发乱成了鸟窝,脸上黑乎乎的,叫人看不清长相,也辨不清岁数。令白莲华诧异的是,这么冷的天,这位傻哥们儿居然高卷着裤管,光脚不穿鞋。连冷热都不知道,还能不是傻子么。
白莲华不禁暗自好笑,心说:“看来呀,我跟傻子有缘呀,白天刚见了一个傻姑娘,这会儿又见着这么一个傻哥们儿,这还不是跟傻子有缘吗。得嘞,既然有缘,我就做做善人,给你俩钱儿,让你吃顿饱饭。”
于是,他从兜里掏出两角钱,朝傻哥们儿递了过去:“拿去买吃的吧。”
傻哥们儿一把将钱夺过去,放在眼前看了看,骂了一声:“真你妈的抠门。”三两下将钱撕碎,往头上一撒,碎纸落在头顶的鸟窝上。
白莲华立时怒了,本想踹上一脚,但忍住没发,他一个正常人,犯不上跟个傻子一般见识。
“我不要纸票子。”傻子傻笑着说傻话,“我要金条,要金条,你不给金条,我就不让你走!”
白莲华一愣,心说:“他怎么知道我身上带着金条?”
原来,他担心殷百里给他的金条放在家里不稳妥,所以带在了身上,准备明天去金号换成大洋,再将大洋存进银号,只有这样才稳妥。
“给金条!不给不让走……”傻子咋咋呼呼,越说越来劲,像个猴子似的,蹦蹦跶跶,还不停地拍手。
白莲华心头猛然一凛,他想起来了,他见过这个傻子……
那天,他跟魏不活斗嘴的时候,那个在他俩身边咋咋呼呼,又蹦又跳的,不正是面前这个人。
他……他到底是谁?他是人是鬼?……
白莲华后脊梁骨冒了汗。他认定,眼前这个不是好东西。所以,他必须立即离开这里。
可就在他转身欲逃的时候,皮大衣却被这个不明身份的傻子给抓住了,还是那些话——不给金条,就别走!
他极力挣脱,而那只抓着皮大衣的手,好像一只钩子似的,让他挣脱不掉。
“晦气鬼!”
白莲华认定了傻子的身份,伸手入怀,抓出隋老道给他的量天尺,扭身就打。
一下,打在了傻子乱如鸟窝的头上。
傻子“哎呀”一声,松开了手。双手抱头,随地乱蹦。
白莲华大喜,果然法器具备大法力,有法宝在手,是鬼是妖,他全都不惧!
既然法器厉害,不如乘胜追击,再给丫挺的来一下。
“傻巴!”他大叫一声:“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今晚上,爷爷要你的命!”
叫罢之后,双手攥紧法器,使了力劈华山式,径直朝着傻子的头上砸去。
只听“噗”一声闷响,量天尺着着实实地打在了傻子的头上。
傻子如同一具泥塑,直勾着俩眼珠儿,舌头吐出老长,不言不语也不动。
白莲华心头大喜,认定法器镇住了晦气鬼。
却不想高兴过早,那傻子呲牙一笑,法器瞬间易了主,竟到了傻子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