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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快枪彪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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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胜彪,现黑省无户籍人士,狐仙岭大当家的,另外他在外面还有几个比较响亮的名头,比如说因他枪法打的又快又准,人称快枪彪爷,还有人嫉妒他,叫他狐仙岭傻彪,另外还有人叫他胡子彪。等等吧,总之他的外号很多,但真正认识他的却没有几个。

    薛胜彪原籍是鲁省人,早些年鲁省大旱,他就跟着爹娘兄妹一起闯关东来到了东北。可几经辗转,家里人一个个的都相继离去,最后他娘去的时候,他才八岁。

    为了养活自己,他当过乞丐、当过小偷、给饭店当过跑堂的,给人当过指路的……只要能填饱肚子,他啥都干。

    老天保佑,他总算饥一顿饱一顿的长大了。苦难的生活,并没有耽误他长个儿,七八年的时间,他由一个一米三的小矮子长成了一个一米八多的大块头。

    身高的暴涨,让他找差事变得简单起来。为了高薪水,他选择在赌坊当了一个打手。也是在这里,他拜了师傅,学了一身厉害的拳脚功夫。

    再后来听说淘金子赚钱快,他又跟着人去当了淘金客。

    任何产金子的地方,都上演着各种充满血泪的故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薛胜彪所在的小西沟,更是如此。

    早些年乱啊,军阀、胡子、黑店、奸商、窑子、烟馆……要啥有啥,一个比一个黑,一个比一个狠,你想淘到金子,再把金子顺利的带走,那是难上加难!

    为了能保住自己淘到的金子,薛胜彪和同一山沟的淘金客组成了一支队伍。

    可单这些还不够,民国二十年,鬼子打了过来,那群王八羔子最先盯上的就是这些矿产。

    这下大家有了共同的敌人,军阀散兵、胡子、黑店、还有薛胜彪他们这种草台子队伍,竟然成了同一阵营的人。

    他们凑到一起,组成了一支不小的队伍,和那些鬼子真刀真枪的干!

    一开始薛胜彪在队伍中只是一个小头目,可是打着打着,人越死越多,越死越多……再加上他身强体壮,使了一手快刀,能打善战,慢慢的他竟然成了整支队伍的首领。

    而郎和卓就是他带着队伍外出途中,在鬼子枪下解救出来的。

    郎和卓原名钮钴禄和卓,是正宗的满清贵族。聪明人什么时候都有,钮钴禄氏族长,也就是郎和卓的爹,在鬼子来临之前,就把家中的大部分财产转移,藏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鬼子在占领奉天以后,最先洗劫的就是那些豪门贵族。郎家也不例外。在郎家几个主事人相继死去以后,郎和卓成为了唯一一个知道藏宝地点的人。

    鬼子之所以追捕她,就是想抓住她,逼问出藏东西的地点。

    被救下的郎和卓,有家不能回,有亲不敢投,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带着几个家丁,加入了薛胜彪的队伍。

    随着时间的推移,鬼子不断的往这边增兵。薛胜彪所带的队伍使用的武器,是在外面抢来的落后枪炮,可敌人使用的却是飞机大炮。

    再加上一个是正规军,一个是临时拼凑的草台子队伍,双方的实力对比起来非常的悬殊。薛胜彪的队伍,人数也就越打越少。

    老话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跑吧!再打下去也就是多给那些龟孙送点人命的事儿,不划算!

    本来他们最初的目的是躲到山中积攒力量,回头再战,和那帮龟孙死磕到底的。

    可再次下山,他们发现,鬼子在东北的地位越来越稳固,人家直接成立伪满洲国。

    就一个冬天的事儿,外面已经改天换日了。他们原来的同乡朋友,都成为人家的臣民了。

    这个时候,就凭他们这二三百号兄弟,能改变个啥?

    让他们也去乖乖的当鬼子的臣民?那不可能!

    薛胜彪这个人,为人很讲义气,但没有什么是非观。你要说他有多爱国?那没有。国家是啥?他不知道。

    可那群王八羔子抢占了他好不容易安顿下来的家,霸占了他活命的营当,还杀死他那么多兄弟,你再让他到那群龟孙手下干活,那不可能。

    可这两三百号兄弟,总在深山里躲着也不是长久之事,大家得吃饭、得活着吧。没办法,学着别人当胡子吧!

    你要跟他说:你当土匪不对。他会反问:昂,当土匪不对,那当汉奸就对了吗?当汉奸就变成鬼子的人了,至少当土匪还是华国人,这样他对的起祖宗。

    再说了,敌人的正规军他干不过,那些卖国的汉奸,他还是可以对付一二的吧?当然了,顺便劫点那些汉奸的富,济点他们兄弟的贫,这都是顺手的事儿了。

    于是乎,薛胜彪的队伍每年春天下山,入冬回山,在这期间,他们会看准机会,出摊子做几次大买卖,俗称砸窑。

    等赚够兄弟们一整年的吃喝花项,大家就会躲回山中休养。

    第二年再如此往复。

    这天,山洞中,薛胜彪和二当家的于丰收,三当家的钱满贯,还有军师胡书四人,齐坐一堂。

    “大哥,这次你真准备去哈市和新京啊?我听说外面抓壮丁很厉害,你不怕被人盯上啊?”

    薛胜彪看了三人一眼,

    “放心吧,这次我冒充皮货商人,主要是去大城市,那群龟孙子正在宣传什么共荣,基本不在大地方动手。”

    军师还是有些担心,

    “大当家的,我还是觉得你这次出去过于危险了。你去大城市,身边就不能多带人。你身边的人少,安全上就没有保障。”

    薛胜彪知道大家是出于好心,可是去年他与一个大人物有过约定,今年六月份去新京见一面,如果谈好了,说不准他就能买到一批厉害的武器回来,所以不论怎样,这个险他也得冒一下。

    “我这次出去的重要性你们也知道,如果谈成了,咱们未来的三四年,手里就不会缺家伙用了。

    如果家伙趁手了,咱们再做起买卖来也会方便上很多。”

    “大当家的,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吧!”

    “大哥,要不你带着我吧?”

    三当家的举手,

    “我也想去!”

    薛胜彪笑了,

    “我就是去谈个买卖,又不是去打仗,带那么多人干嘛?

    再说到了城里,咱们的人越多,越容易引起敌人的怀疑。”

    “那你也不能自己去吧?”

    薛胜彪在几人中看了一圈,

    “这次让老三跟我去吧。

    老二你留在哈市周边接应我们。

    军师你留在家里主持大局,你嫂子那边刚生完孩子,我担心她忙不过来。”

    既然老大已经有了决定,其他人也不再反对,

    “那老大你们一定注意安全。”

    “放心吧,我们是去做买卖了,又不是去惹事了,没事的。”

    接着他看了看二当家的,

    “老二,这次下山以后别着急动手,多打探消息,多探路,想好前路的同时,也得想好退路。

    多听军师的意见,他比咱们心眼子多,咱们算计着留一条退路,他能想到两条,或者三条。”

    “大哥,俺知道了。”

    “记住,如果出事了,一定不要暴露山上的住所。

    咱们的家眷都在这边,无论怎样,咱们得保证他们的安全。这样咱们即使真的意外去了,以后过年过节的,也能有个人给咱们烧个香火。”

    十年的时间,让原来这些亡命徒都先后有了家室,有了家室大家就等于有了弱点,

    “大哥,这个你放心,不用你说我们也知道,我们宁愿死,也不会连累家里的老婆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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