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二章(修改时间8.2)
“我爱买各种各样的小玩意,还是哄你哄出的习惯。”骊越的目光从那簇红梅移到庄无己脸上。庄无己虽已成仙,生性喜寒畏热,却还是应景地换上了件裘衣。那裘衣也是白的,领口一圈半新不旧的白狐毛,衬得庄无己那抹唇色愈发鲜艳,宛如并刀剖开的鲜石榴,香甜而锋利。
明明是个清冷的人,生得却这么艳丽。
骊越有一瞬间失神,然而很快便反应过来,嘴边笑意不减:“那时候我们天天都要斗嘴,你总是吵不过我,动手也占不到便宜,就只好生闷气,说什么都不理我。你从小在锦绣堆里长大,什么宝贝没见过,我就只好去市井里找些新奇小玩意拿去逗你。价值连城的金玉琳琅你看都不看一眼,一文钱十串的草蚱蜢反而能哄得你开心,真难伺候。”
庄无己身上那件裘衣并不怎么合身,对于他稍微大了些,看上去就像他把头缩进了那圈毛领里,静静听骊越说话的模样说不出的乖巧。
林畸。当年林陵亲自给他取的名字。畸零者,随心自在,特立独行之意,多难容于世,少有人理解,在天地的罅隙里偏安一隅,是这天下之人最后的归处——这是林陵亲口告诉他的。而漂泊到如今,庄无己想,除去难容于世,少人理解外,其他的对他美好期望,他一样也没做到。
好在是少人理解,并非无人理解。一边说他难伺候的人,一边还是把哄他哄出的习惯下意识保留了多年,哪怕那人自己也和他一样,什么也不记得。
庄无己隐约感到心里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在生发,在那三尸神又闹起来之前,赶忙止住了继续深思的念头。刚巧听到门口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庄无己轻轻咳了一声,示意骊越开门。
斛斯山人这次居然没跑。庄无己有些讶异,短促地笑了一声:“难得。”
斛斯山人似乎读不出那声笑里的嘲讽意味,依旧很有教养地和他打招呼:“这身衣服很衬你。”
“行了。”庄无己有些热,扯了扯衣领,“有几件事想问你。第一,那本菜谱到底是用来干嘛的。”他甚至直接略过了质问这一步——斛斯山人向来无所不知,既然来了,自然能明白他的用意。
“它就只是一本菜谱罢了。”斛斯山人却是真心实意地笑了,“除去寻找线索以外,菜谱里的菜式你竟丝毫没有留意?”
庄无己抬眸望向骊越,骊越在袖里摸索一阵,有些尴尬地冲庄无己一笑:“可能是掉在床上了,你找找?”
庄无己又看了一眼那枝梅,起身到床边摸索一阵,果然找到那本快要散架的菜谱。一页页看去,他的脸色逐渐变得有些微妙。
满满当当,记下的全是他从前最爱吃的点心,从选材到做法,一应俱全。
然后,就在斛斯山人和骊越的注视下,庄无己一手捏住那本书摇摇欲坠的封面,一手托起了一团火焰,点着了它。呛人的纸灰随着风雪盘旋,一向爱干净的庄无己却躲都没躲一下,一眨不眨看着那本书化为灰烬。
“你这是什么意思?”当最后一点火星熄灭,庄无己才缓缓抬头,望向斛斯山人,“骗了我这么多年,拿一本轻贱的菜谱,就想让我忘了你做过的事?封敬,活了这么久,怎么还这么天真?”
的确是轻贱。这个虚假的人陪他度过了在长安城最身不由己的几年,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最后为了他和他的父亲,死在了战场上。就在他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个人在骗他,又刚刚重拾一颗心脏时,那个虚假的人,翻出了一本写满他爱吃点心的菜谱,然后和蔼可亲地告诉他:你看,都是你爱吃的。
恶心至极。
骊越与他感官互通,只觉心底一片气血翻涌。目光移向庄无己宽大衣袍发颤的手,骊越很想抱住他,碍于中间隔着一段距离,只好按下。
斛斯山人自始至终都没有拦他。直到那本书的余烬被风吹散,他才开口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父亲时,他就穿着这件白狐裘衣。明明正处壮年,天气也不是很冷,他却已经穿起了大衣。我见他面色绯红,心里就明白了。”
庄无己面上没有表情,那手却颤得更厉害了。骊越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忍无可忍,朝着庄无己的方向走去:“斛斯,你先别”
“让他说,有什么不能说的。”庄无己哑着嗓子打断了他,抬头望向骊越,眼眶微微发红,“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是我听不得的。”
“我问他,肺痨是怎么得上的。”斛斯山人继续道,“他说,在雍州时救下了一个得了肺痨的农户,体弱得很,他不放心别人,就天天亲自守着,于是就染上了他从没跟你提过这件事吧?”他似乎并不在意庄无己的反应,自顾自说道,“他说有次他和手下的亲卫用中原官话讲了个笑话,那肺痨却笑了。这时他才知道这是被人骗了,怕你笑话他,就一直没跟你提。”
手段下作却毒辣,用脚指头都能想到是谁干的。
庄无己吐出一口气,手心已经被指甲攥出几道血痕,将那件狐裘解下,朝斛斯山人一扔:“拿去吧。这件衣服,我穿不起。”或许是方才穿得太严实,此时把外袍一解,就显得庄无己整个人都单薄了起来,又一直细细发着颤,仿佛一个在冰天雪地里快被冻毙的旅人,“斛斯,封敬,走吧。这件事以后不要再提,我也就当从没认识过你。”他原想问出斛斯山人在天庭的身份,此刻却只觉无力,只想赶快结束眼前这一切。
骊越试探性向他伸出手,把他虚虚搂进怀里。见庄无己并无抗拒之意,才敢用力抱紧他,一手搭在他背上,一手轻轻落在他头顶:“阿洵,你的头发变黑了。”
庄无己“嗯”了一声。
“阿洵。”
“”
“阿洵。”
“嗯。”
“阿洵。”骊越就这么一声声叫他的乳名,也不说别的,庄无己却奇迹般地平静了下来,心口处好受了很多,也不再发抖了。
“阿洵,我跟你讲讲我们从前的事好不好。”骊越感受到心口处的闷疼逐渐缓和,便十分知情识趣地松开了他,一双金色的眸子望向他眼底,波光潋滟,“睡过去之前,我酿了一点松酒,没什么酒气,陪我喝点吧。”
庄无己看着他的眼睛,想起他说的天狼星陨石,一时间竟说不出拒绝的话:“小酌,不可贪杯。”
松针堪为酒,冬来酿几多。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
就着一壶没什么酒气的松花酒,骊越把故事从头讲起,十分巧妙地带过了长安侯的故事。庄无己只是静静听着,任凭好不容易修回来的法力一点点流失,时不时露出一抹赧然的笑意,看不见一点当年肆意风流的影子。
“阿洵,多笑笑。”骊越眯着眼,眸色澄黄,“祝馀说得对,生得这么好看,就是要多笑笑才好。”
庄无己大概是多年没沾酒,一点点松花酒就弄得他有些微醺。他学着骊越的样子,也眯起眼:“这就是你每天都在傻笑的原因吗,骊越。”
“什么傻”骊越抿一口酒,刚想反驳,突然反应过来,“阿洵,你是不是在说我好看?”
庄无己的脸色好看了不少,透着淡淡的粉色,看着骊越只是微笑,不肯接他的话。
而就在这时,骊越又听见了那三尸神气急败坏的声音:“纵情酒色!简直荒唐!”他有些不可置信,在脑海里把方才那句话又回想了一次,确认三尸神说的是这句话没错,于是试探性叫了庄无己一句:“阿洵,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好不好。”
庄无己摇摇头,放下手里的小酒杯:“不喝了。”
“不是这个。”骊越拿起他放下的酒杯,转了一面,将杯中最后一点酒一饮而尽,“阿洵,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我?”
庄无己看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似的,无声地用眼神向他表示疑惑。
骊越这才回过神来,心想自己都魔怔了,就像那三尸神附着在他身上了似的,一个醉鬼说出来的话能有什么可信度,问了也白问。
一抬眼,瞧见庄无己绯红如蔷薇般的面色,骊越咽了口口水,想起了不该想的东西,有些慌乱地丢下一句“没什么,等你醒了我会再问一遍,你好好休息”,便逃也似的出了门,准备出门冷静冷静。
谁知一出门就又碰见了祝馀。祝馀手上又捧着一枝梅花,在门口探头探脑,见被骊越抓了个正着,有些心虚地开始解释:“我,我是来给你送花的,之前不知道你醒了我什么也没看见!”
骊越也不说话,就站在门口,抱着胳膊盯着她看。
祝馀被他盯得发毛,只好垂头丧气说了实话:“我原本真的是来给你送花的,不小心看到你们抱在一起,又不小心听到你问他喜不喜欢你本来是想走的,后来想看看你们会不会像哥哥和拾冬先生一样亲亲,就一直在偷看阿骊哥哥,对不起。”
“迷毂和拾冬?亲亲?”骊越被她这一通交代彻底冲击到,震惊道,“什么时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