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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5章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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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间满是灰尘的老院子。

    很大,很宽旷,看上去却荒凉,院子里有一座同样破败的老房子,窗框檐角都结满了蜘蛛网,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在日光下如烟雾般飞舞。

    院内长满了杂草,一直长到布满青苔的石阶上,偶尔有蚱蜢在石阶上跳跃,蹦到不同于杂草的一缕黑发上,蚱蜢才昂起头,盯着院子里除了虫子外唯一的活物。

    这样的院子里居然还有活人。

    石阶之上,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小孩子。

    整个院子里没有一丝活气,那个小男孩如一座雕像一般,终日坐在台阶之上。

    他的头发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剪过,长长如同龙尾一般拖下台阶,和杂草混杂在一起。

    没有人为他打理,他每天就拖着这一头胎发,早上从糊满蜘蛛网的木床上爬下,在屋外的台阶上坐上一天,到太阳落山,再回到空无一人的屋子里,上床睡觉。

    周而复始,日复一日。

    屋外有个滴漏,定期会有人来加水,但每次都不敢看坐在台阶上的小孩子一眼,加完水就匆匆离开,仿佛那里坐着的不是个孩子,而是什么洪水猛兽。

    每天只有在滴漏走到辰时的时候,台阶上的小男孩才会动一动。

    这一天,辰时要到了,台阶上的小男孩瞥了一眼滴漏上的刻度,缩紧了全身,等待每天一次的考验的到来。

    滴漏刻度指到辰时,小男孩顿时缩成一团,剧烈的疼痛从手腕开始笼罩他的全身,牙关咬得咯吱作响,汗水从下巴滑落。

    长大后他才知道这般疼痛对成年人而言都犹如酷刑,但那个时候,他只当成每天一次的考验。

    毕竟这种疼痛从他记事开始就有了,小的时候只是每天辰时手腕处疼一下,但随着身体长大疼痛愈发剧烈,五岁之后更是升级加倍,全身都会疼痛难忍。

    一个时辰的时间不长也不短,日头升起,辰时结束,巳时到了,小男孩浑身被汗水浸湿,筋骨却松弛下来,黑眸闪过一丝松快。

    他掀起衣袖,看着手腕上一道绿色龟裂状的疤痕迅速退去,它彻底消失,宣告今天的考验彻底结束。

    这时大门外响起轻微的响声,小男孩抬起头,看向被一把大锁紧紧锁住的院门。

    大门开了一道缝隙,送饭的人来了。

    一早一晚,会有人来给他送两顿饭,都是放在院门外的地面,等他拿完饭,吃完后送出空碗,又会有人收走碗,将院门锁上。

    时间久了,看顾他的人有时大意,忘记了锁门,但他从没跑出去过。

    他有记忆时就待在这个院子里,对外面没什么好奇。

    特别小的时候有过老嬷嬷来照顾他起居,教他说话读书,但五岁之后这些人都没了。

    男孩站起身,走到大门边,透过门缝,向放在地上的盛饭的木碗伸出手去。

    就在这时,门缝里突然出现了一只大睁着的浅色眼睛。

    看到他,那只眼睛顿时瞪得溜圆。

    “啊!”

    “鬼啊!”

    院里的小男孩还没叫,院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惨叫,从门缝外往里瞄的一个身着锦衣的小男孩往后一仰,跌坐在地上指着门缝惨叫道。

    鬼?

    黑发黑瞳的小男孩愣了愣,但他没有多想,弯腰从院门底取走装着饭菜的碗,慢吞吞走回台阶,神情沉静地开始吃饭。

    “喂!”门外传来小孩的尖叫,大门上的锁链被拍得哗啦啦响,下一刻,穿着锦衣华服的小男孩居然从门缝中挤了进来。

    他比黑发男孩年纪要小,身量不足就像个小糯米团子,趴在地上居然能挤进来。

    “喂……”

    小团子看着在吃饭的黑发男孩,心中的恐惧小了点,抖抖索索地问道。

    “会吃饭,你是人,不是鬼?”

    院里这么多年第一次出现除了他之外的人,黑发男孩有些惊讶,看着锦衣小团子,默默点了点头。

    他没多惊喜,只是有些意外,觉得这小孩看够了,满足了好奇心大概就会离开了。

    从没人在他身边停留过太长时间,他也从不留恋。

    “你的眼睛真黑,”锦衣小团子眨了眨眼睛,“怎么跟我长得不一样?”

    那是你眼睛有问题吧,黑发男孩默默盯着日光下小男孩浅色的眼睛,觉得有点像书中提到的琥珀。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锦衣小团子继续发问。

    第一次遇见话这么多还不怕他的人,黑发男孩张了张嘴,神情有些迷茫。

    “怎么,你是哑巴?”锦衣小团子问话的劲头奋勇不减,期待着对方点头。

    黑发男孩摇了摇头,许久没和人说过话,他声音有些磕巴,缓缓开口,“不是。”

    锦衣小团子眼前一亮,连珠炮般发问道。

    “那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父母是谁?怎么一个人住在这?”

    黑发男孩觉得有些头痛,看了看他开口道,“我、没有名字。”

    “年纪……大概十岁了。”

    “十岁?那比我大三岁啊!”锦衣小团子瞪大眼睛,“那你怎么会没有名字呢?还有,你爹娘呢?”

    “我娘在我出生的时候就死了,我爹取的名字我不喜欢,”黑发男孩淡淡开口,看着还想问什么的锦衣少年,赶在前面问出了那个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我?”锦衣小少年露出一个有点憨的笑容,挺起胸脯指了指天上太阳,大声道,“我叫赵光!”

    说完他还满怀期待地追问了一句,“是不是很好听?”

    是……吧……

    黑发少年沉默了一瞬,叫道,“赵光。”

    “哎!”锦衣小少年兴奋道,“你叫了我名字,我们就是朋友了,可你没名字,我叫你什么呢?”

    黑发少年环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眉头皱起,“你不怕我?”

    “你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脸黑了点吗,还比我大三岁吗?”锦衣小少年撇撇嘴,望着他语重心长道,“我爹说过,长得丑也不用自卑的。”

    黑发少年闻言沉默了。

    他那是长年没洗脸形成的黑灰,不是真正的肤色……

    “对了,你比我年纪大,那我叫你大哥怎么样?”锦衣小少年一拍脑袋,“对了,不行,我有大哥的。”

    但下一刻他跳起来,欢欢喜喜道。

    “那我就叫你二哥好了!”

    ……

    ……

    “二哥,我……”

    身边的沙土落下,李稷睁开眼睛,看着眼睛恢复浅色的赵光。

    “清醒了?”李稷低头看了眼被踩在脚下的红圈,看向考官,声音淡然,“考官大人,宣布结果吧。”

    “哦,好,”考官愣愣点头,猛地一挥手。

    “二号场终战,东吴赵光胜!”

    四周一片哗然,谁都没想到,高手如云的二号场,最终的获胜者居然是之前一直名不见经传的东陵郡王赵光。

    更让人意外的是,他还是在打败了昭华君之后获胜。

    听到这个结果,赵光脸上却并无一丝喜色,他猛地瞪大眼睛,扑通一声,浑身脱力往前倒去,李稷在他倒地之前已经散去了真元,也被他一把撞到了地上。

    “二哥、我……”赵光趴在李稷的肚子上,神情浑浑噩噩,他看向自己沾满血的手,瞳孔剧烈收缩,“我都干了些什么?”

    “也没干些什么,就是正常获胜了而已,”李稷的黑眸依然平静,翻身坐起。

    “你赢了,”李稷摸了摸赵光的头,轻笑一声,“很厉害。”

    “可是……”赵光声音有些颤抖,台下的嬴抱月看着这一幕,神情也有些复杂。

    然而就在这时,远处的七号场响起宣告终场的七声钟声。

    “七号场终战结束,北魏孟施胜!”

    什么?

    二号场外的众人闻言霍然回首,神情惊愕不已。

    七号场居然已经打完了最后一战?

    嬴抱月神情也有些愕然。

    只因……

    七号场小组战打完,孟施出线,那么这意味着。

    嘉树他,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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