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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孤独的小姜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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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直都给小可爱最好的,但没了她怎么就过成了这样了呢?

    就算每个世界小可爱的遭遇都不怎么样。

    但日子是自己过的。

    起码要整个门,被子,还有蚊帐。

    野外蛇虫鼠蚁最多了。

    甄可欢沉着脸过去拉着小可爱的手就往外走。

    “你干嘛?我就住这里,你想带我去哪?”

    小可爱怎么使劲都挣脱不开对方的手。

    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一个小姑娘的手劲怎么就这么大呢。

    甄可欢一言不发,直到走到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才停下来。

    “你带我到这干嘛?这里多的是沼泽,一不小心就上不来了,你该不会想灭口吧。”

    这一片林子他都逛了个遍,熟悉得很。

    唯一的空地就是这片沼泽。

    甄可欢翻了翻白眼,胆子不大想象力倒是挺丰富的。

    她这么漂亮,怎么会做出那种泯灭人性的事呢。

    她没多说拿出袖珍九楼。

    “以后我们住这里,你想要啥我都给你。”

    小可爱一脸震惊,谁能有这样诡异的能力。

    才认识不久就同居,还说要啥给啥。

    这是傻子吧?

    “不用,我们不会住在一起,我什么都不缺,就这样,再见。”

    话是这么说,但还是挣脱不开。

    这绝对不是一个人类该有的力量。

    “不,你只是不习惯而已,住住就习惯了。”

    “……”

    可能是给人类吧,听不懂人话很正常。

    小可爱说这样安慰自己的。

    主要是自己应该打不过。

    有可能打得过,但对方怎么说也是小姑娘。

    对,他是个男人,不能打女人。

    绝对不是自身的问题。

    就这样,甄可欢不用陪小可爱露宿山头。

    安逸滴坐在椅子上,倒了两杯水。

    “你还没告诉我叫什么名字呢。”

    小可爱低头不语,他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曾经的他是有名字。

    但时间久了,除了刻骨铭心的恨,除了那些惨绝人寰的画面。

    那一声声的呐喊充斥在他的脑海,徘徊在他的耳畔。

    让他想忘都忘不了,也绝对不能忘。

    别的他都不记得了。

    “那你以后就叫甄可玺,知道不,我是欢你是玺,合起来就是欢欢喜喜。”

    甄可欢一脸傲娇地仰着头,这可是她起的名字。

    终于又能给小可爱用上了。

    甄可玺也没有拒绝,他听到这几个字就有莫名的熟悉感。

    而这个陌生的姑娘也让他不自觉地放下了戒备。

    从她出现开始,如果自己真的躲避这个人。

    何必在山林里转悠呢,直接上山到人多的地方。

    没一会就能把人甩开了。

    但他没有。

    那几个小时里面,一路都是均速,走的都是比较平坦的路。

    自己是希望对方能跟上的吧。

    或许是自己太寂寞了。

    “可以,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接受了多了一个人,但该问的问题还是想问。

    “那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是不是离家出走了。”

    “……”

    “你为什么拿着老年人手机,这山林有信号吗?”

    “……”

    “你是不是很穷,连床被子都没有,你这身衣服穿了多久了?该不会没有替换的吧?”

    “……”

    甄可玺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往自己身上嗅了嗅,难道是身上有异味了?

    他是没有钱也没有替换的衣服,但山林里面没有人。

    他每天还是会洗澡,会洗衣服。

    然后点一个火堆把衣服烤干。

    是有点麻烦,但这样做会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个人。

    “噗嗤~”

    甄可欢掩着嘴笑了出声。

    看来这个世界的小可爱是呆萌还有点嘴笨。

    不过他那个世界不是这样。

    “好啊,我只是开玩笑,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

    说着就出了门。

    这时候甄可玺才开始打量着这间神奇的房子。

    明明自己没有来过也没有见过。

    就是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无论是房子还是人。

    古风的装潢和家具充满着年代的味道。

    就算是在百年前都不是他这种普通人能用上的。

    何况百年后的现在这些东西更是价值不菲。

    那究竟是为啥。

    这位姑娘会找上自己呢。

    甄可玺摸了摸脸。

    难道是自己长得太俊俏了?

    甄可欢进来的时候看着小可爱摸着自己的脸。

    难道是不舒服了?

    上前摸了摸他的额头。

    “没有发烧啊,不应该啊,姜丝应该不会生病吧,你不舒服了?”

    甄可玺满脸通红,这是他第一次和女孩子接触,还那么近。

    不过他听到两个字,意想不到的一个词。

    “姜丝?”

    “对啊,就是姜丝。”

    “怎么可能,我还能说话,手脚也灵活,也有体温……”

    他是没讲过姜丝,但矮子没攻/打古国的时候,虽然大家都不是很富裕,但也很祥和,温饱自足,幸福安康。

    古国人的一生一般只有两个时候敲锣打鼓。

    婚娶和离世的时候。

    而离世也衍生出一些赶丝人,客死他乡的人都希望能魂归故里。

    但是死/人大家都很忌讳,赶丝人就是做这个的。

    在他年幼的时候有幸见过一次。

    印象中姜丝都是脸色苍白青中带紫,有两颗又长又尖的獠牙。

    双手平抬,指甲又尖又长。

    头上还贴着一张黄色的符篆。

    赶丝人摇着手铃,吆喝一声就摇一下。

    姜丝在铃声的带领下向目的的一蹦一跳。

    场面不能说恐/怖,就是有点瘆人。

    以至于他现在好记得。

    甄可欢翻了翻白眼,小可爱又是在哪里道听途说的,一点根据都没有。

    呃……

    不过她自己也没有这么低级的姜丝。

    “如果我没猜错,你说的应该是等级最低的渣渣。”

    “……”

    猜,就是说你也不知道。

    甄可欢摆了摆手。

    “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本来你就是后天人造的,天底下唯一的一个,怎么能和那些渣渣相比呢。”

    “那你呢?”

    “我?”

    “……”

    “我是犼,万姜之祖。”

    “……”

    很好,他觉得这个话题很没有营养。

    不是说建国之后不许成精吗?

    怎么姜丝都出来了?还万姜之祖……

    呵~

    甄可玺头歪了歪,看了看小姑娘放在一旁的东西。

    好家伙,上百斤的野猪。

    这是一个一米六的小姑娘能做出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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