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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四百三十四章 有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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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我不好吃。”

    赵云一阵尿急,转身便要开溜。

    奈何,吸力强大,让他寸步难行。

    危机关头,

    他将剑插在了地上,欲以此,抵御吸力。

    可惜啊!不咋好使,长剑在泥土中,划出了一道深深地沟壑。

    既是顶不住,赵云所幸就不顶了。

    他抽出了长剑,任由自己被吸过去。

    冷。

    越靠近僵尸,他越觉浑身冷彻入骨。

    还有他的活人气,也大片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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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于,体内淌流的鲜血,都直欲喷薄而出。

    他有理由相信,若被僵尸逮住,会被瞬间吸成干尸。

    铮!

    未多想,他一剑捅了过去。

    随之,便是铿锵之音,莫看僵尸卖相吓人,可他那近乎腐烂的身体,却是坚硬如铁,饶是赵云的力道,都未刺进半分。

    唰!

    僵尸伸手抓了过来,指甲盖奇长。

    赵云眼疾手快,忙慌收剑,举起格挡。

    倒是挡住了,可他那小肩膀,还是被划出了一道血痕。

    “都说了,俺不好吃。”

    赵云弃了剑,第一时间绕过僵尸,撒丫子跑了。

    僵尸无甚言语,一蹦一跳,直奔他追来,不止追,还一个劲儿的张口吐阴气,花草树木染之,皆被腐蚀。

    见之,赵云不禁暗自吞口水。

    就说吧!这玩意儿比老鬼强多了。

    遭遇后者,他尚能过过招。

    撞上前者,他只有跑的份儿。

    唔!

    亡命逃窜时,他的闷哼,是一声接一声。

    皆因肩头的血痕,是僵尸抓的,尸毒在蔓延,冰冷的寒意,正一次次的侵入他的五脏六腑。

    封!

    赵云心中一叱,对着肩头,点了几下。

    此法,治标不治本,封住了穴道,能阻止尸毒蔓延不假,不代表尸毒就消失了。

    呼!

    僵尸又追到,一口阴气吐的狂风大作。

    赵云紧咬牙关,脚踩枯木,翻身跃了出去。

    哗哗哗!

    落地的瞬间,他听到了远方的流水声。

    这,让他眸光一亮。

    有水好啊!

    有水便是生路。

    僵尸怕水的嘛!

    也不能说怕,水能掩活人气,没了目标,保不齐它自个就回去了。

    嗖!

    有了奔头,赵云顿来精神,速度猛增。

    身后,僵尸也是一根筋,就盯住他不放了。

    。

    噗通!

    不久后的落水声,是伴有一片浪花的。

    是赵云跳河了,一个猛子,扎入了河底。

    砰!

    没了活人气,僵尸落在河边,便未再动弹。

    映着暗淡的星辉,他如一尊雕像,巍然而立。

    直至东方,即将映出第一模红霞,它才缩回了林中。

    。

    喝酒上头。

    喝水更上头。

    这一夜,赵云就喝了不少水,加之尸毒,整个人都晕了过去,如一片树叶,随河飘零。

    他运气不错,在河的下游,卡在了一块礁石下。

    事儿没完。

    待晨光普照,他肩膀上的血痕,竟冒起了一缕缕黑烟。

    皆因他的伤,出自僵尸。

    既是出自僵尸,那伤口便见不得阳光。

    诶?

    正因有一缕缕黑烟,才惹出一声轻咦。

    定眼一瞅,才知是个小女娃,与赵云年纪相仿,正提着葫芦,在河边打水。

    “爹,那有个人呢?”小女娃回头喊了一声。

    “你这丫头,怎的又跑河边。”粗犷的话语,很快响起,随之,便是一片嘈杂的脚步声。

    来了很多人,清一色的壮汉子。

    完了,赵云便被捞了上来。

    “没死,还有气息。”

    “谁家的娃子。”

    “这伤口,好生怪异。”

    一伙人七嘴八舌,倒也心肠不坏,三下五除二,便给赵云排了排水,在河里飘了大半夜,喝的饱饱的。

    。

    “疼,胳膊疼。”

    “冷,浑身冷。”

    赵云被救下了,也被带走了。

    但,他睡的并不安详,一路都在做噩梦,时常还有一声痛苦的闷哼,惨白的小脸,还满是冷汗。

    。

    不知何时,他才有迷迷糊糊的意识。

    除了疼了冷,便觉一阵颠簸,不像是坐船,更像是坐马车。

    待开眸一瞧,还真就在马车上,眼前,还有一个小拿着手绢的小女娃,正盯着他,好奇的看。

    “你醒了。”小女娃笑了笑。

    “你是?”赵云吃力的坐了起来。

    “我叫玉兰。”小女娃一点儿不眼生,或者说,她对面前这个小少年,颇感亲切。

    都是神朝的人嘛!亲切就对了。

    没错,是赵云的亲友,非应劫入世,是转世投胎。

    一个天道大轮回,与他牵扯因果的人,太多太多了。

    “俺叫赵子龙。”

    “你咋会掉河里。”

    “说来话长。”

    他应劫,她转世,皆无前尘记忆,相见不相识。

    不过,都是小屁孩,两人倒也聊得开,都有一种名为“亲切”的感觉。

    。

    合吾!

    马车颠簸的一路,频频不绝的是这等呼唤。

    赵云曾透过窗户往外看,才知这是一个马队,确切,是一个走镖的马队,那一声声“合吾”便是开路的行话。

    看过,他才摸了摸手臂,一阵疼一阵麻。

    瞧肩膀上的血痕,却被包了一层糯米。

    这玩意儿好使啊!专克尸毒。

    也是他命不该绝,被走镖的搭救。

    马队里有随行的郎中,好巧不巧,认得尸毒,也好巧不巧,押运的货物里有不少糯米,才让他捡回一条命。

    “那个,是我老爹,马队的大镖头。”玉兰指了指一方,说话时的一副小神态,颇为自豪,“他武艺可高强了。”

    “看出来了。”赵云笑了笑。

    走镖的,哪个不是练家子。

    咕噜!

    饭量大的人,小肚皮都时常抗议的。

    如赵云,此刻就饿得很,头晕也眼花。

    “喏,吃吧!”玉兰递来了一个馒头。

    “多谢。”赵云忙慌接下,也顾不得啥形象了,吃的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问道,“你咋也跟着大人走镖。”

    “我是偷偷藏到马车里的。”

    玉兰嘿嘿一笑,随手还拿了个小包袱,掏出了一柄小刻刀,以及一块没刻完的木雕,埋着小脑袋,一刀一顿的刻着,“爹爹不许我乱跑,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外界,很危险。”

    “爹会保护我。”

    小丫头嘿嘿一笑,递来了木雕,

    “好看不。”

    “手艺不错。”赵云接下,翻来覆去的扫量。

    木雕是个青年,乍一看,有点眼熟,好似在哪见过。

    “他是谁?”

    “我也不知,时常梦见他。”

    牵扯因果的缘分,总是那般惊人的相似。

    那年那月那也一夜,赵云也是被镖队所救。

    不同的是,与他同坐一辆马车的人,换了个名字罢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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