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026(混)广陵邑
作为一个穷人,我省吃俭用终于攒够了金,在广陵邑买了一块地皮。我很喜欢那里,有青山绿水,有田园池塘,我自建了很多屋舍和景观,忙碌了一天后,回家种种花,喂喂鱼,抑或躺在席子上观望漫天星光,多么理想的生活。
似乎也没过去多久,新的地皮开售了,更为豪华的枫叶泊吸引了多数人的目光,资金充足的大家陆陆续续都搬走了,我还没和邻居们熟悉起来,广陵邑的住户已所剩无几。我那一片大概也只剩下我和檀檀了,可是,忙碌的她也不怎么回家了。
饶是如此,还是有新的住户搬了进来,正好住在我的左右隔壁。
我的新邻居,一边是位文质彬彬的书生,举止谦和,温文尔雅;另一边是个神秘兮兮的科学怪人,似乎整天都在地下室做什么可怕的研究,每日只在半夜出没,有几次,我甚至看见他用黑布裹着人形物体搬进家门。
在好奇心和正义感的驱使下,我也建了地下室,并且偷偷往科学怪人那里打通,装了扇隐蔽的小门。我想要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
不过,时间还长,为了安全着想,暂时再暗中观察几天,先不采取正面行动。忙了好久,我也需要休息一下。
清晨,我在屋前自搭的楼台上喝茶,书生来到我前院的栅栏门前,抬高了声音道:“在下初来乍到,不知此处风土人情如何,能否请姑娘作为向导,带我一游?”
“公子来了也有半个月了,自己没有先转转吗?”我放下茶盏,折了支长到面前的桃花,插在桌边的青花瓷瓶里。
书生施礼道:“邻里似乎都很忙碌,不见人影,亦不便叨扰,今日恰见姑娘悠然而坐,便此一问。”
“既然如此,我自却之不恭。”邻居越来越少,我也不想让新邻居觉得周围的人都很冷漠,要是再搬走了,可能我这个区就真的没人了。
我牵出自己的马儿,带他逛到了集市。
我们下马转了一圈,我见服装商处上了新的成衣,忍不住多逗留了一会儿。
货架上展示了两种风格的新衣,一是传统优雅的汉服,二是现代简约的毛衣。书生说我可以随意挑一件,他买给我,作为他送我的见面礼和谢礼。
我一听,可开心了,兴冲冲在汉服那里挑了起来。
没想到他突然变脸,一把将我拎了过去,强迫我必须买毛衣。
我十分纳闷。怎么回事,刚才还好好的,难道他和汉服有仇?
搞什么嘛,为什么要逼我买毛衣,大不了我不要了呗!
我想要离开,他却抓着我不放,拿了件毛衣硬是要往我头上套。
我觉得他有点可怕,挣扎开来,赶紧神行逃了回家,可他也不依不挠地跟了过来,竟然直接闯进了我家。
没办法,我逃进了地下室。
他发现了地下室的入口,一直追着我不放,那一脸狰狞的神情,好像要马上杀了我似的。
我无路可走,只好打开暗门,溜进了科学怪人的地盘。
情况紧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逃进了一个房间,快速关上门。
我转过身,靠在门上,正想喘口气,却瞬间惊呆了。
我也太倒霉了吧,科学怪人就在这个房间里!
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瞳孔是黯淡的紫色,嘴角还残留着一行黑血。
我看到了地上的残骸,竟然是人类的尸体!
他慢慢向我走来,而书生仍一直在我后面敲门,不杀我不罢休的劲头。我进退两难,必须要找个队友帮我。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我对科学怪人说:“你好,我喜欢你很久了!后面有人要杀我,你能不能帮帮我!”
我闻到他嘴里有一股腐烂的味道,几欲作呕。
没想到他竟然真的信了我的话,将我拉到他身后,打开门,把书生狠狠揍了一顿。
书生逃走了,可我却更加紧张了,现在我必须要面对的,是这个吃尸体的科学怪人。
“你刚刚说的,是真的吗?”他擦去嘴角的血水,再次靠近我。
“当……当然了……”我哆嗦道。我怕一个不小心,就成了他的腹中美食。
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我下意识闭上眼,扭头避开了。
他冷笑一声:“你走吧,不要来打扰我。”
“可是……那个书生在外面,我不敢回家……”明明科学怪人也是一个危险份子,可我却觉得,书生比他更可怕。
“……随你。”
我在他的地下室找了个空房间,堂而皇之地住了下来。他好像也无所谓,仍然按自己的步调活着。
“你……杀了他们吗?”我看着地上的碎尸,忍不住问道。
“这些,都是乱葬岗的弃尸。”
“你……为什么要吃……”我觉得,他有隐情。
“我得了一种怪病,如果不吃人肉,就会死。即便是变成这样的怪物,我也想活着。”他蜷缩在角落里,看上去很是可怜,“如果外面安全了,你还是早点走吧,我怕哪一天,我会控制不住吃掉你。”
要说完全不怕,那是不可能的,我也曾想悄悄回自己家,但我的家,已经被书生占领了,他总是守在我的地下室入口,一看到我就红了眼,甚至还拎起斧头想要砍我。不知道他对我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我这一生恪守本分,以侠义为道,自觉问心无愧,没得罪过什么人啊?
不得已,我还是住在了科学怪人那里,时间久了,和他的关系竟越来越好了。
地下室随处散落书籍,我捡起来看了几本,都是医书。原来,科学怪人其实本来是个大夫,因为吃人肉的怪病,不得不搬到人少的地方,把自己关起来,研究治病的方法。
闲着无事,我把他的地下室改造了一番,尤然富丽堂皇起来,看上去舒心许多。我甚至种上了蔬菜瓜果,养起了鸡鸭鹅鱼,砌了灶台自给自足。
他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偶尔还会笑笑。他告诉我,他还是大夫的时候,练的是补天诀,而现在,却只能改修毒经了。
他学着控制自己吃人肉的欲望,最初是一天三顿,后来减为一天一顿,两天一顿,直到现在,可以坚持三天一顿。我觉得我做的饭菜,对他减轻病情也有功劳。
这天夜里,我和往常一样,收拾好后便熄灯躺下了,但还没睡着,屋子里突然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我点灯一看,竟是毒经进了我的房间。
他的唇色十分苍白,跌跌撞撞向我走来:“你曾说喜欢我,现在还算数吗?”
“我……”以前我那样说,是为了自保,如今,倒真的有些不确定了,我已经习惯了有他的生活。
没等我完整地回答,他便扑向了我,一只手臂死死禁锢住我的腰身,一只手粗暴地扯下我的衣领,狠狠地咬上了我的肩膀。
我吃痛喊了一声,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滴落下来。
“对不起,太香了……”他生生咬下了我肩头的一块肉,边嚼边带着哭腔道,“储备的尸体都吃完了,没有找到新的,我已经七天没吃到人肉了,对不起,我忍不住……”
“嘶——七天了……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了……一定可以治好的……”我咬呀忍住疼痛。
“你不怕我吗?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他推开我,往我身上扔了一把绷带,“你可以马上离开。”
“我还是想留在这儿。”我顽强地给自己包扎肩膀。行走江湖,受过的伤多了,这点痛,我能忍。
“哈哈哈哈哈……”他突然凄笑起来,“你太愚蠢了!我说那些尸体不是我杀的,你就信吗?虽然我从未亲自动过手,但那个追杀你的书生,是我用尸体制造出的傀儡,专门为我杀人取尸,若不是你闯了进来,那天晚上,便会成为我的食物。”
“我知道,你想要改变的!我要陪着你!”倔强的劲儿上头,反倒坚定了我的决心。
“赶紧走,别再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摔门而出。
他把自己锁了起来,连着半个月,我都没再见到他。
我回了自己家,那个书生果然已经不在了。
我把乱七八糟的工具都带在身上,回到毒经的地下室,撬了半天,终于打开了封锁的石门。
他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我咬着布条,在手臂上割下一片肉,塞进他嘴里。
他虚弱地睁开眼,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我可以……坚持……一个月了……”
他说,我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
我们在广陵邑举办了婚礼,虽然到场的只有我和他以及他的傀儡书生。他的状况越来越好,平日里与常人并无二异,后来重操旧业,又开起了医馆。我在外面打狼牙兵的时候,偶尔也会带具尸体回去作为备用。
再后来,他索性跟我一起上了战场。
回广陵邑,只需要几秒,即便多年后因为太久没去,被收回了土地使用权限,那里也依然永远是我们的快乐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