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只喝媳妇酿造的酒
大茄子和襄阳的其他武者并非不懂风花雪月之人,一听说要返程,也立刻请缨,先行一步去搜集有关神秘山庄的信息。实际上,是为了给阿义和碧玉制造二人世界的机会。
虽然神秘山庄以及南境战神的突然出现,让江湖再现血雨腥风,但要揭开这个谜团,恐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阿义和碧玉也心领神会,但也不好意思强留,索性之下,就由着他们去,自己过二人世界吧!
随着天色变黑,阿义和碧玉也信马由缰的来到金华境内的九峰山的山脚下。跟着,路边一间亮灯的茅草屋也出现在了眼前。虽然二人不困,马不乏,但二人还是决定在茅草屋歇歇脚,喝点水之类,然后再赶路。毕竟眼前之路也属于过往九峰山的咽喉要道。在茅草屋歇脚的绿林人士,应该不会少。说不准,还那能旁听到一些关于神秘山庄和南境战神的八卦消息。
当阿义敲开草屋房门,说明来意,屋主也热情的让他们入内就坐。同时,也发现这是一个二口之家。男人和女人都是中年人。至于相貌,没有什么特色,属于那种过往就可以忘掉的那一类。
可能是女主人考虑到阿义和碧玉二人还没有吃饭的缘故,也随手多弄了几个小菜。虽然碗筷非常的粗糙,但菜的色泽俱全,满屋子飘香。
在男主人的盛情邀请下,阿义和碧玉也落座入席,就着一碗温黄酒,聊开了!
原来,这家的男主人姓李,是一个猎户,唯一的儿子在省城谋生,时间久后,已经不再习惯山里的生活。而老两口也是因为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就一直坚守老屋。于是,也形成两地各居的局面。
但这对夫妻却没有问及阿义和碧玉丝毫。或许是他们接待过路人太多,已经习以为常。更有可能是,山里的人家对江湖中的打打杀杀,不感兴趣,才导致对侠客们没有丝毫的崇拜之心。
至于阿义和碧玉,在屋主没有向自己问及时,也没有报出自己的名号,更不会高调的吹嘘自己是北境战神等,以此来抬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不知道是何原因,男主人喝酒的兴致很高,自己一碗一碗的喝不说,还要阿义作陪。不大一会功夫,就把一坛二十斤黄酒就干了个底朝天。随后,他又进到屋后的小院,再搬出一坛来。
跟着,男主人又冲阿义哈哈一笑道:“大侠!不瞒你说,大哥我这一生最爱喝酒,但是,不是典型的酒鬼,遇见酒就喝,逢喝必醉的那一种。哈哈……而是只喝我媳妇酿制的黄酒。今日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酒友,不喝掉三坛,不畅快。”男屋主说完,又打开了酒坛子的泥巴封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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