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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冷情总裁小娇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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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几乎咬烂了舌头,才笑着说了一句,“小病而已,相信老公,一定能治好的,好吗?”

    时薇戴着氧气罩,微笑了一下,“我相信你。”

    可她知道,治不好了呀……

    时薇的病情进展极快。

    任何昂贵的靶向药入进入体内,都如泥牛入海,毫无效果。

    那具美艳的躯体如同一颗粉嫩的蜜桃,迅速腐烂枯萎,长出灰绿色的毛。

    她瘦的只剩下五十斤,头发全都掉了,牙齿只剩下三颗。

    傅南斯把所有的工作暂时交给了母亲,自己全职照顾时薇。

    再也吃不动他做的饭菜,只能吃营养液和流食。

    傅南斯不惜代价,请来天南海北的各种专家医生。

    可是所有人都束手无策。

    这期间,傅南斯冷静的出奇。

    他没有哭,没有发疯,只有全力以赴的给时薇治病。

    他吃不下东西,可是为了她还是拼命吃,吃完了就吐。

    吐出血来,依然继续吃。

    他告诫自己不能倒下,时薇需要他。

    时薇也劝过他,放弃吧,最后的日子她不想在病房里度过。

    傅南斯只是温柔的抚摸她所剩无几的几根枯发,“会好的,好吗?等你好了,我们去很多地方玩,听老公的话好好治疗,不许撒娇,乖。”

    又过了43天,白蘸糖提醒时薇,最后两天倒计时。

    她该走了。

    与此同时,邻市找到了她的骨髓配型,傅南斯不顾劝说亲自去求取,不惜重金。

    他抱着狂热的希望,带着三个司机,日夜兼程的开车去邻市。

    得到了骨髓,又轮着开车回来了。

    已经是最后一天。

    傅南斯不知道,他一路捧着那珍贵的干细胞,如同自己的生命一般珍视,不敢丝毫懈怠。

    当他满心欢喜的回到病房的时候,医生摇着头走了出来。

    时薇的一切仪器都已经撤了。

    因为,已经不需要了。

    傅南斯狂奔进去,把她抱在怀里,“傻丫头,怎么不等我啊,你看我都回来了……”

    时薇用尽最后的力气,看了他一眼。

    干枯如鸡爪的手想摸他的脸,却,无力的只是抽搐了两下。

    他带着哭腔,哀求,“薇薇,别丢下我,好吗?”

    哔————

    心电归零,时薇走了。

    ……

    傅南斯没有哭闹,忙活着她的葬礼,看着她下葬。

    他淡定的出奇,让母亲都无从相劝。

    时薇的丧事完毕,傅南斯跟母亲道别。

    “妈,你先回去吧,薇薇今天拍完戏,晚上就回来了,我回去做些好吃的等她。”

    说完,转身上了车子,

    面带微笑。

    那天开始,傅南斯每天下班都会回家做菜。

    做好时薇喜欢的饭菜之后等她回家。

    每天都是那一句,“宋姨,放一盆热水,薇薇回来好洗个热水澡。”

    保姆阿姨无声的流眼泪,答应着去了。

    他会等她等到深夜,等到他睡着之后,阿姨们把饭菜撤走,扶他上床休息。

    一直持续了半年。

    他每天白天都精神焕发,工作很努力,一切正常。

    每到晚上就会亲自做菜,重复地等待着一个永远不会再回来的人。

    他信心满满,乐此不疲,似乎这么每天等下去,时薇就真的会回来。

    可是一个个漫长孤寂的夜,秒表滴答作响,晨光替换了夕阳。

    那个如花蝴蝶一样,总是爱挂在他胳膊上的小丫头,再没回来过。

    时间流逝,她穿过的衣服,味道在渐渐散去。

    他留不住。

    终于,在九个月后的那一天。

    他做了一整桌子的菜,都是她最爱吃的。

    他等着,盼着,看着门口。

    可是臆想中,她拉着行李箱进来,抱怨自己好累的情景没有出现。

    十二点的钟声远远传来。

    他笑了,“这么忙吗?今天是我们结婚纪念日,你都回不来吗?”

    屋内静悄悄,没有任何回应。

    他攥紧拳头,“说好一直陪着我的,骗子。”

    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开车,到了傅家的墓地,那里埋着时薇的骨灰。

    他挪开墓碑前的盖子,把时薇的骨灰捧出来,抱在怀里。

    “啊!!!!!!”

    他突然间就嚎啕大哭,凄厉的悲哭声响彻山间。

    因为他知道了,时薇,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久久之后才归于平静。

    他抚摸着骨灰盒,望着墓碑上时薇的照片。

    缓缓地,掏出了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

    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碰!碰!

    两声枪响。

    傅南斯手里的枪被打落。

    是许特助。

    傅家的佣人见他跑出去了,怕他做傻事,连忙叫人追上去。

    还好来的足够及时。

    傅南斯的样子吓坏了所有人,母亲无奈接受了医生“电击遗忘法”的治疗。

    想让他把时薇忘掉。

    傅南斯被绑在电床上,一次次的电击,逼着他忘了时薇。

    可均以失败告终,他的十根指头都满是鲜血,因为每次电击之前他都会咬破手指,用血在扶手上写下“时薇”两个字。

    写了满床的“时薇”,他不想忘记她。

    永远不想。

    医生不敢再给他治疗,怕他变成傻子。

    只能让他回去。

    母亲很怕这孩子会发疯。

    从前,父亲是他的人生偶像,是他的信仰。

    后来这个信仰彻底崩坏塌陷,他陷入了黑暗的人生。

    直到时薇出现,他终于又有了新的光明。

    可老天如此残忍,竟然又一次让他陷入绝望。

    可傅南斯并没有变成傻子,他只说了一句:薇薇一定不喜欢我堕落,我要连同她那一份,一起活出来。

    他休了一次长长的假期,去了西藏。

    三步一叩首,虔诚无比一路磕头到布达拉宫。

    为他心爱的妻子祈福,希望她早登极乐。

    他成立了念薇基金会,每年都捐出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专门帮助白血病患者。

    ……

    他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希望时薇能够在天堂永享安乐。

    三年过去了,他比以前更加疯魔狠厉,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将自己的商业版图覆盖完了最后一个国家。

    就连本国的总统都要来阿谀他。

    五年过去了,他成了全球前三的富人。

    有很多人来求亲,甚至某国的公主要来下嫁,都被他拒绝了。

    只有母亲知道,他这一生,再也不可能

    十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

    在时薇去世的三十年,时薇的妹妹出狱了。

    傅南斯看着那张跟时薇有四五分相似的脸,有些愣神。

    可她第一句话就是,“听说时薇那个贱人早就死了?老天爷真是长眼了……”

    碰!

    傅南斯一枪将她的头打爆了。

    她的贱嘴里不配说出时薇两个字。

    傅南斯把他们去过的地方,去了一次,妄想找寻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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