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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首合作首战告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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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小女孩的话,在场的众人情绪渐渐的平静了下来,慢慢的回过神儿来。

    于是,江伊兰、卢羽朋、李淑涵、在场的她(他)们的战友们、小女孩江馨兰、江馨兰的亲生父亲江卫华、之前一直照顾着十九个小朋友的“爱心护幼基地”的叔叔阿姨们以及一群围观群众们,押着张芬,继续前往名单上的下一个“拟起诉人”的住处。

    后边再见到的各位“拟起诉人”,亲眼见到连曾经在村子里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张芬都被军人同志们和警察同志们五花大绑的押着,瞬间都老实了。

    这些“拟起诉人”们首先老老实实的承认了“自己随便把自己的孩子给别人这个做法是错误的,自己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不应该那样做了”。

    然后才如实坦白了自己当初亲手把孩子交给别人的原因——并不是自己想要遗弃自己的孩子,而是在遇到难处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同时,她(他)们也和军人同志们、警察同志们如实坦白说明了“她(他)们文化程度有限,实在不懂国家法律”的情况。

    明确的提出来希望请军人同志们和警察同志们好好的帮她(他)们恶补法律知识的同时,能够给予她(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了解了实际的情况之后,江伊兰、卢羽朋和李淑涵以现场负责人的身份向上级首长们/领导们说明了情况,希望首长们/领导们能够准许自己和战友们所提出的“酌情特事特办”的申请。

    上级首长们/领导们知道了现场情况之后,当即批准了江伊兰、卢羽朋和李淑涵提出的申请。

    于是,江伊兰、卢羽朋、李淑涵当即拍板做了决定,决定内容如下:

    1以“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罪”对张芬提起公诉,将其犯罪行为、犯罪证据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对其她(他)无主观故意“遗弃、虐待未成年子女”的十八个小朋友的家长,做“酌定不起诉”处理。

    3和她(他)们一起,吃一顿家常便饭,通过聊天的方式,帮助她(他)们了解、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帮助她(他)们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

    4给“爱心护幼”基地的叔叔阿姨们赔礼道歉,并感谢叔叔阿姨们对十九个孩子的照顾,邀请叔叔阿姨们也一起加入到村民们当中,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5所有的村民们(除张芬外)、“爱心护幼”基地的叔叔阿姨们,共同负责在自己的住处和工作单位给自己住处的别的居民、工作单位的同事们开展法律知识科普,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一起维护好法律这条不可僭越的红线。

    就这样,事情终于圆满结束了。

    在“东家杀鸡,西家烹羊宰牛,南家烹菜,北家煮饭”的温馨热闹的场面当中,军民警民鱼水情深、军警民一家亲的光荣传统得以发扬光大,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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