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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狗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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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秀秀捏紧拳头,想要上去开战,却见安父安母正好回来,只得作罢:“安知燕,你等着!你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安知燕耸肩,放狠话谁不会啊:“随你喽。”

    不过也就是二十三的年华,十八岁有了安嘉瑞,五年的妇人生活好像磨平了她的少年心气,见到年少时一直掐架的对象,这少年心气也似乎回来了一些。

    我们都忘了,每个母亲曾经也都是怀梦少女,是我们这些孩子的存在,让她们成为了母亲,让她们失去了很多。

    安父安母皱着眉上前,看着张秀秀走远的身影连忙问:“怎么了?张秀秀那丫头怎么会来。”

    安知燕笑笑:“估计就是路过正好看见我,跟我说了几句话。”

    “她说啥了?她要是说了难听的话你就揍她,有事儿爹给你撑着。”

    安知燕站在二老中间挽住他们的胳膊,撒娇:“没说啥,放心吧,别忘了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安父用另一只手别扭的摸她脑袋:“对,咱就堂堂正正的,又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别忍着他们,有人说你你就揍回去,揍不过的就跟爹说,爹帮你。”

    “好,我知道了爹。”

    安母往四处看了看:“嘉瑞呢?”

    “在屋里呢,刚刚逮住黑贝说趁着今天暖和给它洗个澡,我想着都该洗了,给他们烧了热水,让他们在屋里洗洗。”

    也是,这么些天赶路,昨晚吃完又累了,直接躺床上睡着了。

    是该好好洗洗。

    “你也去洗洗。”

    安母推了推安知燕,打趣道:“你都快臭了。”

    安知燕做鬼脸搞怪:“娘,你嫌弃我了。”

    “嫌弃谁也不嫌弃我闺女,香的臭的都是我的宝贝疙瘩,但能是香的当然最好了,哈哈。”

    “我晓得,一会儿等嘉瑞洗完我就去洗,去给您换一个香香的宝贝疙瘩。”

    安父笑意莹莹的看着二人斗嘴,这才像个家啊。

    一晃一年过去。

    安知燕在镇子上找了一个纺织厂会计的活儿,一个月五元,虽说不算多,但到底是够一家的开销了。

    厂子里早上七点半上工,下午三点半下工,中午有半个小时吃饭时间。

    每天早上天不亮便出发,走到镇子上也需要三个多小时,中午吃食堂,下午又往家里赶。

    一年的时间里,黑贝也长大了。

    在安父安母的喂养下,在小主人全心全意的照料下,本来一小点点,瘦瘦巴巴的二狗子,变得威风凛凛,经常仰着头跟在安嘉瑞身边,以保护者自居,但凡看见有人欺负小安嘉瑞便是一个生扑,但是为了不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它很聪明的不去咬人,就是吓一吓那些小屁孩儿。

    安父安母总说这狗通人性,像是几岁的小孩儿。

    然后安嘉瑞在安知燕极力反对下还是没用,单方面认黑贝当了自己的弟弟。

    安知燕:多了一只狗儿子,也是意外之喜了。

    安嘉瑞照常坐在门口的大石头上等着妈妈下工回来。

    平时总是欺负他的张秀秀的儿子安大壮同学带着他的几个小跟班站在离他五米远的地方,一脸紧张的盯着趴在他脚边,懒洋洋舔脚的黑贝。

    “安嘉瑞,别说我们不带你玩儿,我,我现在就是来叫你跟我们去后山抓虾去。”

    安大壮梗着脖子,努力忽视黑贝给他的压迫力,大声喊着。

    安嘉瑞歪了歪小脑袋:“冬天也有河虾吗?”

    “当然,我们都能找到,多找些一家人都够吃了。”

    1978年改革开放后,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比以前要好一些,现在距离改革开放也有五年了,每个人的生活不再是黑暗的,都有了一些盼头。

    但在村子里想要吃上肉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河虾,也算肉吧。

    那他去给妈妈和外公外婆多抓一些河虾补补身子。

    “那我们走吧。”

    随着他站起身,黑贝也慢悠悠站了起来,跟随在他身边,两只眼睛盯着安大壮几人,黑亮的毛发显得神气十足。

    安大壮和几个小跟班对视一眼,眼中闪过隐晦的笑意。

    万七七在黑贝的身体里共享了此时它的视线,心想这不是白送吗,这个小杨莫就没点儿心眼的吗?都被安大壮欺负了几回了还是不长记性。

    在黑贝身体里也看了一年了,她基本可以确定杨莫就是安嘉瑞的投胎转世,不知道什么原因黑贝死了,然后在人世间徘徊又碰上了她,在她身上闻到了小主人安嘉瑞的气息,跟着她找到了杨莫,把杨莫当成了自己以前的小主人。

    但是怎么说呢,看着安嘉瑞,万七七总觉得有几分熟悉,又想不出来到底哪里熟悉,大概是因为他长的像杨莫吧。

    安嘉瑞跟外公外婆说了一声后跟着安大壮几人往后山走,一边走一边跟黑贝叨叨:“黑贝,一会儿要是他们几个要使坏心眼,你就把他们扑倒,吓死他们。”

    万七七:这点像杨莫,都是黑芝麻汤圆,表面纯良,内心腹黑,还不算笨的太厉害。

    河边因为水汽,空气冷的让人直打颤。

    河流也被低温冰封了,看样子想要在这样的日子去摸河虾有些不太现实。

    六岁的安嘉瑞很聪明,已经知道这几个人必定是故意把自己骗来的。

    可是他还有黑贝,这几个人也不敢乱来。

    安大壮恶狠狠的笑着:“安嘉瑞,我看你现在还能往哪跑?”说着指挥几个小跟班去抓他:“把他给我摁住!”

    见几个小跟班左看右看没动静,大吼:“上啊,看啥呢!”

    “大、大壮,他们家狗会咬人,我们,不、不敢上。”

    安大壮咬牙切齿:“他就一只狗,还没长太大,咱们这么多人呢,怕个屁啊。”

    说着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就要上前。

    黑贝此时已两只前爪压低,呲着牙护在小主人身前。

    但凡安大壮他们有什么动静就会扑上前。

    安大壮有些害怕,毕竟也就是八九岁的小破孩,看到还是有些害怕,即便黑贝还没有长很大。

    “我们一起上!谁不上以后我就不带他玩了!”

    听到这样的威胁,几个小孩子对视一眼咬牙扑了上去。

    安大壮在村里仗着自己爸爸是村长的儿子,横行霸道。

    吃得好,长的人高马大,身边总跟着一些人,小孩子们在家里也被叮嘱不能惹安大壮,毕竟是村长唯一的嫡孙,疼得跟眼珠子似的,和他交好没有坏处。

    以至于养成他目中无人,总对身边人吆五喝六的性子。

    一旦谁不听他的,他就会带着其他小朋友孤立那个人,被孤立的人不仅会被他们欺负,还经常会被捉弄,出门都要小心翼翼。

    他的娘便是张秀秀,本来他没有讨厌安嘉瑞,刚开始他还挺喜欢这个白白净净,长的比他们都好看的小娃娃,但她娘总在他耳边说安嘉瑞和他娘的坏话,以至于他也变得讨厌起安嘉瑞和安嘉瑞的娘了。

    黑贝见状也朝安大壮扑了上去,在它眼中,安大壮是领头的,动物界也遵循擒贼先擒王不是。

    安嘉瑞瘦瘦小小的,没两下就被几个小孩骑在身上,让他起不来身。

    还有几个和安大壮一起想要把黑贝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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