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绝杀
“天真。莫非你以为你躲到这里边,我就不敢进去了?”
冷笑,她迈开步子。
然而,刚一进门,一股扑面而来的腐臭味便使她不禁皱起眉头。
垃圾屋乃是系统专门为本场游戏玩家提供的垃圾处理站。游戏进行到今天为止,其内部已经堆满了大量的食物残渣和生活废弃物。
更为关键的是,除艾拉外,其余所有玩家的尸体也都被堆积在这个房间里。
房间内温度比外界低,十度上下。可即便如此,经过了这么几天的酝酿,其内部味道依旧臭不可闻。
系统很人性化地在这间房间的门口设置了一睹看不见的空气墙。靠着空气墙的阻隔,哪怕房门敞开,里边的味道也不会有分毫外泄。
所以,久久是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踏入的房间。
前一秒一切正常,可下一秒,那股极致的臭味便瞬间充斥了她的鼻腔。
这一刹那,她甚至有种掉头就走的冲动。
不过,心中骄傲却让她犹豫了,没有转身。
最终,她还是选择继续前进。
你都能忍得住这股臭味,难道我会忍不住?
哥从小习武,还是从部队里练出来的,吃苦受累不知多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难道拼意志力还比不上你这个只会逃窜的杀手?
然而,走进去没几步,她便很快发现问题所在。
房间内,光线实在过于昏暗。
毕竟,这里本就是专门用来存放垃圾的垃圾屋,设计时不可能考虑到玩家会在里边活动。而且,这里也不需要玩家进行清扫,因而理所当然地不存在照明设施。
大厅顶灯存在的时候,借着顶灯的光,还能勉强看清垃圾屋浅处的场景;可现在顶灯被砸坏,仅靠那几盏小灯压根起不到什么照明效果。
尽管称不上伸手不见五指,但所见的确极其有限。
可这又如何?
既然自己看不见,对方肯定也看不见,大家都是瞎子,而自己手上有刀有剑,对方却是手无寸铁。
说句难听的,就算我不小心被你偷袭了,除非你能一拳将我打晕,否则我还是能反手一刀将你砍死!
只是…
如此说来,他刚才打碎顶灯的目的其实就在这儿?他早就打算跑到这儿来了?可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借着黑暗的掩护缩小劣势,然后再和自己决一胜负?
不得不说,她的脑子终归还是比c酱的好用。
想到这里,她又感觉心里有些发怵。
毕竟,她很清楚,这个杀手是有多么的狡猾。
可是,对方手上没有武器。再怎么样,自己被翻盘的概率也很低。
再者,虽然这儿光线昏暗、限制视野,可地上这么多垃圾,只要移动便不可能不发出声音,发出声音便能确定位置。
如此,你想怎样实施偷袭?
只要保持警惕,问题就不大。
优势,依旧在我!
“现在,自己乖乖出来,许你安生死法。”
她缓缓说道,声音回荡在密室之内。
理所当然的,无人回应。
经过这么小段时间的缓和,她的双眼已经逐渐适应了房间的昏暗,开始能模糊地看清前方的东西。
“啪——”
正巧,就在这时,她忽地听到不远处传来违和的声响。
人在那边。
果然,忍不住了么?
嘴角一勾,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缓缓走去,每踏出一步都提前观察了地面的情况,尽可能不让自己发出声响。
终于,半分钟后,她锁定目标——
此刻,他满身血污,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一具尸体。
呵呵。
这就是你的计划么?
将顶灯打碎,以制造出昏暗的现场;
逃入垃圾屋,接着又伪装成尸体掩人耳目;
最后,打算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猛然起身偷袭,一击绝杀、完成翻盘?
想法不错。
可惜,遇上了我,你注定是输家!
看样子,你身下压着的估计是个碎玻璃瓶吧?没有武器,便打算用这玩意儿充当武器对我下手?
这有何用!
你背后可是有我留下的剑伤啊!连这都忘了吗?!
还是说,没忘,只是没时间拿东西进行遮掩了?
哼,和我斗,你还嫩了些!
于是,狞笑着,她提起手中的剑,径直朝他的小腿刺去!
既然你的杀手队友用刀伤了我的腿,那此刻便由你将那一刀还回来!
敢朝我泼硫酸?想必已经做好了被折磨致死的觉悟了吧?
“哧!”
下一秒,利剑穿透血肉——
双重的。
她的剑,刺破了林辰的小腿;
林辰的刀,则捅入了她的后颈。
神色,瞬间从狰狞变成满目骇然!
她意识到,捅入自己脖子的并非是什么玻璃碎片,而是刀——真真切切的刀!
可是,哪来的刀?!
“你……”
她竭尽全力想要转身,但却因脊椎受创而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肌肉。
终于,几秒后,她倒了下去,倒在了她身下的“林辰”身上——
一片冰凉。
这场你追我赶的好戏,至此落幕。
“呼……”
见状,林辰长吐一口浊气。
咣当一声,松手,早已血迹斑斑的锯齿刀被他扔回地面。
随后,忍着痛,他缓步离开垃圾屋。
赢了。
是的,久久的自信不无道理。
在厨房内所有刀具都被红颜收缴的情况下、在他的大刀和锯齿短匕都已全部脱手的情况下,按理说,他手头确实不该再有刀了。
如此,一方一刀一剑,一方手无寸铁,何况前者还是个练家子,战力差距自是不言而喻。
然而,即便如此,她还是输了。
她自以为自己已经足够谨慎,但却依旧低估了林辰。
厨房的刀,原先共有七把;而在光头强死亡后的第二天,便只剩下六把,丢了一把,且至今下落不明。
实际上,马鲍帼那天随口做的猜测是对的,的确是杀手藏的刀。
准确来说,是林辰藏的刀。
他,将刀藏进了这个垃圾屋中。
可问题在于,当时寻刀的时候,垃圾屋还没有现在这般恶臭。所以,有好几只队伍都轮番来到垃圾屋进行过搜查。
那时,屋外可是有顶灯的,屋内并不像现在这般昏暗,各种垃圾也不比现在这般多。
刀这东西不比头发、饭粒。按理说,只要它确实藏在房间内,找寻的难度便应当不大。
可事实是,当时进入垃圾屋进行过搜查的四支队伍全部一无所获。
那么,刀究竟被他藏在了哪儿呢?
答案很简单。
藏进了特朗登的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