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说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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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本纪第三
四年二月甲申,驸马都尉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高阳巴陵公主谋反,伏诛;杀荆王元景、吴王恪。
新唐书·列传第八·诸帝公主
北景公主,始封巴陵。下嫁柴令武,坐与房遗爱谋反,同主赐死。显庆中追赠,立庙于墓,四时祭以少牢。
新唐书 列传第十五
二子:哲威、令武。哲威为右屯卫将军,袭封。坐弟谋反,免死,流邵州。起为交州都督,卒。令武尚巴陵公主,迁太仆少卿、卫州刺史、襄阳郡公。与房遗爱谋反,贬岚州刺史,自杀。公主亦赐死。
旧唐书·本纪第四
四年春正月癸丑朔,上临轩,不受朝,以濮王泰在殡故也。丙子,新除房州刺史、驸马都尉房遗爱,司徒、秦州刺史、荆王元景,司空、安州刺史、吴王恪,宁州刺史、驸马都尉薛万彻,岚州刺史、驸马都尉柴令武谋反。
二月乙酉,遗爱、万彻、令武等并伏诛;元景、恪、巴陵高阳公主并赐死。丙辰,上御观德殿,陈逆人房遗爱等口马资财为五垛,引王公、诸亲、蕃客及文武九品己上射。
旧唐书·列传第八
子哲威,历右屯营将军,袭爵谯国公。坐弟令武谋反,徙岭南。起为交州都督,卒官。令武尚巴陵公主,累除太仆少卿、卫州刺史,封襄阳郡公。永徽中,坐与公主及房遗爱谋反,遣使收之。行至华阴,自杀,仍戮其尸。公主赐死。
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九卷
三年(壬子,公元652年) 散骑常侍房遗爱尚太宗女高阳公主,公主骄恣甚,房玄龄薨,公主教遗爱与兄遗直异财,既而反谮遗直。遗直自言,太宗深责让主,由是宠衰;主怏怏不悦。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宝枕,云主所赐。主与辩机私通,饷遗亿计,更以二女子侍遗爱。太宗怒,腰斩辩机,杀奴婢十馀人;主益怨望,太宗崩,无戚容。上即位,主又令遗爱与遗直更相讼,遗爱坐出为房州刺史,遗直为隰州刺史。又,浮屠智勖等数人私侍主,主使掖庭令陈玄运伺宫省祥。
先是,驸马都尉薛万彻坐事除名,徙宁州刺史,入朝,与遗爱款昵,对遗爱有怨望语,且曰:“今虽病足,坐置京师,鼠辈犹不敢动。”因与遗爱谋,“若国家有变,当奉司徒荆王元景为主。”元景女适遗爱弟遗则,由是与遗爱往来。元景尝自言,梦手把日月。驸马都尉柴令武,绍之子也,尚巴陵公主,除卫州刺史,托以主疾留京师求医,因与遗爱谋议相结。高阳公主谋黜遗直,夺其封爵,使人诬告遗直无礼于己。遗直亦言遗爱及主罪,云:“罪盈恶稔,恐累臣私门。”上令长孙无忌鞫之,更获遗爱及主反状。
司空、安州都督吴王恪母,隋炀帝女也。恪有文武才,太宗常以为类己,欲立为太子,无忌固争而止,由是与无忌相恶,恪名望素高,为物情所向,无忌深忌之,欲因事诛恪以绝众望。遗爱知之,因言与恪同谋,冀如纥士承基得免死。
四年(癸丑、公元653年)
春,二月,甲申,诏遗爱、万彻、令武皆斩,元景、恪、高阳、巴陵公主并赐自尽。上泣谓侍臣曰:“荆王,朕之叔父,吴王,朕兄,欲丐其死,可乎?”兵部尚书崔敦礼以为不可,乃杀之。万彻临刑大言曰:“薛万彻大健儿,留为国家效死力,岂不佳,乃坐房遗爱杀之乎!”吴王恪且死,骂曰:“长孙无忌窃弄威权,构害良善,宗社有灵,当灭族不久!”
乙酉,侍中兼太子詹事宇文节,特进、太常卿江夏王道宗、左骁卫大将军驸马都尉执失思力并坐与房遗爱交通,流岭表。节与遗爱亲善,及遗爱下狱,节颇左右之。江夏王道宗素与长孙无忌、褚遂良不协,故皆得罪。戊子,废恪母弟蜀王为庶人,置巴州;房遗直贬春州铜陵尉,万彻弟万备流交州。罢房玄龄配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