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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炮灰村花(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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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大河提着个大包,跟在两人的身后,看着两人和谐的背影,心里有些酸溜溜的。

    自己辛苦养大的小白菜,终究要让猪给拱喽。

    虽说罗北辰非常的不错,人勤快,也很能干活,对苏浅浅很好,但是吧,在苏大河的心里,这就是个猪,要即将要拱他闺女的猪。

    苏浅浅再次拍了拍罗北辰的肩膀:“能走能走,你快放我下来吧,这人来人往的,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

    满大街上就她这么一个被人背着的,看着周围人来来往往的眼神,苏浅浅觉得自己脸上都快要着火了。

    在苏浅浅的坚持之下,罗北辰只能遗憾的将她放了下来,让她自己走。

    作为一个脸皮堪比城墙的家伙,他一点都不觉得周围人的眼神烧脸。

    甚至他还觉觉得,背自己未来媳妇儿很光荣。

    当天下了火车之后,已经差不多是晚上8点了,天都已经黑了,所以三人并没有去医院,而是去招待所住了一晚上。

    在招待所住了一晚上,第2天吃过早饭之后,三人才去了医院。

    到了医院,苏浅浅就做了一套全面的检查,这一套检查做下来花了将近一百块钱。

    当然了,结果也是可喜可贺的,苏浅浅的心脏病这几年并没有变严重。

    “没有严重就好,没有严重就好。”

    当知道这个结果时,苏大河的心里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对于自己闺女的心脏病,他一直都非常担忧,就怕有一天自己睡醒之后,自己闺女儿就没了。

    所以知道自己闺女的心脏病没有加重之后,苏大河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这个结果是非常喜人的,所以三人从医院出来后,脸上全都挂着轻松的笑容。

    既然自己闺女的身体现在没事,苏大河就想在省城逛一逛了。

    毕竟自己闺女都是快要结婚的人了,衣裳怎么也要买两身,鞋子也要买两双,而且被子之类的也要买新的。

    省城的衣服样子,还有被子的花样,比桐花县的好看。

    苏大河来省城的时候,就将这些年家里的存款都拿来了,并且还将他存着的票都拿上。

    而且苏浅浅的二叔和三叔,每人给了苏大河100块钱,说是让苏大河看着给苏浅浅置办嫁妆。

    所以从医院出来之后,三人就去了省城的供销社。

    省城的供销社很大,足足有两层呢,各种东西都有。

    而且如今是秋收的季节,每个人手里都有那么一点闲钱,所以来逛供销社的人有很多。

    罗北辰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戴着一个黑框眼镜,显得整个人斯斯文文的。

    苏浅浅穿着一身蓝色的衣裳,脚上是一双黑色小皮鞋,梳着两个黑溜溜的大辫子。

    苏大河也是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脚上是一双黑色布鞋。

    三人穿的都是自己最好的衣服,所以一进供销社还是非常吸引人的,尤其是苏浅浅,皮肤白皙长得漂亮。

    苏大河可没管别人看自己闺女儿的眼光,他这会儿看着供销社里的东西,嘴里小声的嘀咕着。

    “喝水的瓷缸子要买一对,暖水壶要买一对,洗脸盆要买一对,洗脚盆要买一对。

    枕头要买一对,被子要买一对,衣服要买两身,鞋子要买两双,对了,红袜子也要买一对,还有结婚要用的红衣裳红裤子也要买……”

    要买的东西还真挺多,而且苏大河不止要给自己闺女买,还要给自己的女婿买两身衣服,毕竟这都是规矩。

    苏大河一边说着,一边就对着相应的柜台走了过去,同时让苏浅浅看喜欢哪个样子的。

    杯子暖水瓶之类的,苏浅浅选的这个时代特有的花色,上面印着大红花的那种,看起来喜庆又好看。

    洗脸盆和洗脚盆同样也是这样的,只不过里面的大红花不同而已。

    枕头和被子自然是不用说,同样也是大红色的。

    至于衣裳嘛,苏浅浅挑了一套蓝色的,然后挑了一套军绿色的,都是这个时代特有的样式。

    罗北辰看苏浅浅挑了一套蓝色的和一套军绿色的,他也同样挑了这两个颜色的衣裳。

    对于结婚的话,苏浅浅就另外买了一套红色的衣裳,外加一件红色毛呢大衣。

    至于罗北辰结婚的衣裳,穿那身军绿色的衣裳就很好。

    买完衣裳之后,就是鞋子了,罗北辰很好对付,直接买了两双胶鞋换着穿就行。

    到了苏浅浅这里,苏大河直接给她买了两双小皮鞋,其中一双还是棉的,冬天的时候穿。

    这些东西都是在供销社一楼买的,买好了之后,就花钱暂时寄放了起来。

    等这些生活用品买好之后,罗北辰就带着苏浅浅上了2楼,用他的话说。

    虽说他如今是要入赘苏家的,但是该有的家具还是要买的。

    没错,罗北辰是直接入赘苏家的。

    而他之所以入赘苏家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他买了自行车的事,不知怎么的被他的叔叔婶婶知道了。

    他的叔叔婶婶知道他在桐花村过得很好,就想要让他掏钱给他堂弟也买一辆。

    这是怎么可能呢?罗北辰虽然下乡了,但他家的房子可都给了他叔叔婶婶,那房子可值不少钱呢。

    让他给堂弟买自行车。

    罗北辰自然是不肯的,所以为了断绝他叔叔婶婶扒着他吸血,他直接就回信说他入赘到了苏家,自行车是苏大河给他买的。

    这封信寄出去之后,他的叔叔婶婶很快回了一封信过来,信里严厉的鄙视了他吃软饭的行为,并且还叫他以后没事不要联系他们。

    对于这个结果,罗北辰自然是满意的。

    他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他来到这个世界,唯一的目的就是跟自己心爱之人好好过日子,其他无关紧要的人,还是别来打扰他了。

    很显然,在罗北辰的心里,原主的叔叔婶婶就是无关紧要之人。

    再说了,他也没有亏待他们,在下乡之前,可是把家里的房子过户给了他们。

    那套房子一共有五间,还带一个大大的院子,加上离着机关部门不远,值好几百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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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晚安,今日份更新完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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